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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鍾明憲
- Subject:untit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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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11-23 23:01:26
- Message:我覺得請外傭吃住都是看雇主真的很不公平..外傭晚上聽音樂聽到隔天.洗碗.洗衣都用熱水.浪費電.一件衣服也要用洗衣機洗.浪費水跟電.衛生紙.洗衣粉都用雇主的..更不會節省.告知外傭又一副臭臉.請仲介公司規定是否可以跟她們算一些生活費..請個外勞加上給她們的開銷超過3萬.真的不滑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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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蔡和純
- Subject:untit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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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11-14 17:16:48
- Message:您好
我跟先生2010年1/16-2/16將帶小孩回台灣居住一個月.
想請問貴公司可提供臨時家庭幫傭嗎?
工作內容為
照顧小孩 女兒兩歲 兒子一歲
協助料理三餐 打掃 洗衣等
靜候回音
謝謝
-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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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依據勞委會之規定,外籍幫傭為契約工,因此短期雇用應較不事宜。非常抱歉,尚無法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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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阮氏秋姮
- Subject:untit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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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10-29 00:38:11
- Message:請問貴公司有沒有缺越南翻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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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您可電本公司人事管理課04-370322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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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jeff
- Subject:被照顧人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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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10-26 17:00:41
- Message:被照顧人去世, 菲傭可否繼續留用. 有什麼辦法可繼續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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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若於申請人之三等親亦具申聘外籍看護工資格者,得辦理變更被照顧人後留用該名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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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JJ
- Subject:菲傭逃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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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10-04 23:03:32
- Message:您好,想請教貴公司,我的菲傭在六月底時逃跑了!九月初移民署專勤隊來電告知我的菲傭已經被抓,我有詢問是否必須配合辦理她被遣送的相關事宜,專勤隊的人說不用,只是告知我人被抓,至於菲傭回國所需的機票錢等等,他們會叫她自己想辦法!於是我就出國去了,我以為在這期間菲傭早已被遣送回國!但今天居然接到菲傭的電話,哭著要我幫她,她說她在三峽收容中心已被關一個多月,而且必須繳交fourteen (該不會是 forty ?) thousand的罰金...等等!我不想幫她,因為當初對她真得非常非常好,但是她的表現卻讓我非常地失望,最後竟然還逃跑,非常忘恩負義!~所以想請教您,如果她一直耍賴沒錢,原雇主的我是不是得幫她付這筆帳?我如果不付,她會被關多久?最後會如何解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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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之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就業服務法課與雇主有通報警察等機關之義務。
至於該等外國人,其遣送所需之旅費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應由下列順序之人負擔:
一、非法容留、聘僱或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者。
二、遣送事由可歸責之雇主。
三、被遣送之外國人。
有關第二項,遣送事由可歸責之雇主,依目前實務看法,尚包含合法引進該等外國人之雇主。但其前提是,無第一順位之可歸責之人。
至於罰金部分,則非就業服務第60條所訂之遣送所需之旅費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因此,雇主可拒絕代付或代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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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mia
- Subject:雇用的外勞說要去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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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09-09 11:12:36
- Message:請問:朋友說他家外勞說要請假
外出打工 若被抓到 這樣雇主要被罰款ㄇ(金額)?外勞下場又是如何?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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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外勞利用假日外出打工,若非出於雇主之授意,尚無責任可言。惟外勞受聘於非許可之雇主,其聘僱許可將於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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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納悶雇主
- Subject:女傭懷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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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08-26 14:06:18
- Message:
你好,我家女傭正在申請中,所有應辦程序幾乎快跑完了,順利的話大概估算九月中會進來台灣,但....8/26仲介打電話給我說,女傭在國外體檢結果竟然檢出有懷孕,仲介還告訴我說女傭說要"處理掉"叫我們給她一點時間休養,天啊,這...太....太扯了吧,為了工作卻要犧牲一條人命,仲介說其實很多女傭都這樣,在來台灣工作前很多都做過這種"處理",請問,真的是這樣嗎,先謝謝你的耐心看完,也請不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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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類似的情況,確時有所聞。惟實際的取捨,有賴人力仲介來視個案處理。本公司於此,尚難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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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小綠
- Subject:untit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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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08-20 23:33:55
- Message:請問我家印傭八月底滿兩年之前說要繼續留下來也去辦延聘了所以我們沒請仲介在幫我們提早在找別的外傭但最近又反悔說九月一號就要回印尼請問外傭到期不繼續留下來都不用提早一到兩個月和雇主說讓雇主有時間另外請人嗎這樣雇主不是很沒保障嗎
-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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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勞僱關係往往是一體二面,任一方提出解除聘僱契約時,另一方得依契約規定於以求償。
目前實務,由外勞提出解約者,似為少數,較多數皆是由雇主單方提出解約請求,因此目前勞委會目前皆以保障外勞權益為主,對雇主之權益保障,較為薄弱,可致電勞委會提出申訴或反映,02-8590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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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lesbear
- Subject:untit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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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08-05 17:23:00
- Message:想請問一下我想應徵貴公司的客服人員
請問貴公司何時會通知面試
請問貴公司通知面試電話號碼是幾號 謝謝^^
因為很怕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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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您可直接致電本公司總管理處人事課洽詢,連絡電話為04-3703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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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mogigirl
- Subject:您好,請教外勞再次來台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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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9-05-13 15:11:28
prosecute
- Message:您好:
我男友是泰國人(目前是外勞)因為他在今年的7月9日期滿3年(2009/07/09)必須返泰;這是他第1次入竟台灣(2006/07/09);但他想再次來台,是否可以用"外勞直聘"的方式辦理來台?!請問仲介與外勞直聘有什麼不一樣呢?!那這次回去要多久才可以返台工作?需要什麼文(證)件?費用大約在多少呀?!請問每月扣款會很多嗎?!因為他現在每個月都扣1萬5千元左右,我覺得還挺多的,呵 ~ 呵 ~ !!
那他可以選擇所在地嗎?因為我住嘉義市,目前他在「嘉義縣的民雄工業區」上班,那他可以選在"嘉義"地區嗎?!
--->他在泰國是學機械的,25歲~目前待的工廠也是做機械(台)等,所以我想依他的專長請貴公司幫忙,因剩不到2個月(有點急),這樣他該如何辦理相關手續呢?!(疑問ing)
- - - { P.S 希望貴公司可以幫我這個忙,感激不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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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無論是由外勞仲介公司代辦或是以直聘方式辦理,外籍勞工來台皆須由台灣雇主向勞委會提出申請,換言之,藍領外勞是無法以自己之名義向台灣政府提出來台工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