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繳"國民年金"嗎?
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
整個人快氣炸了
覺得這個政策很不妥
投保對象為25~65歲
兩個月要繳1348元...
25歲的最倒楣
一繳就要繳40年才看得到錢 = ="
滿65歲之後還只能每個月慢慢領回.不能一次領
那大家是不是要保重身體?最好長命百歲ㄋ?
這樣才能自己享用到這筆辛苦繳交40年的錢
現在失業率這麼高
馬政府2009年送給大家的大禮除了這筆永無止盡要繳40年的年金之外
還外加要漲瓦斯費和電費
警察開單效率也一級棒
我家的車兩個禮拜被拖吊3次花ㄌ6000多
我堂弟妹還有週遭朋友也被開了好幾張紅單
發了3600消費券又怎樣
馬上從人民身上挖回來
抓了阿扁又怎樣
無能就是無能
只不過是一匹會搞垮台灣的"嫩馬"罷了
花了8萬買柳丁
有誠意就自己掏薪水出來買
拿國務機要費來付費還不是人民的納稅錢?
光買那點柳丁就能救果農嗎?
少作秀了好嗎?
嫩馬你也愛天真了吧
難怪台灣會變得這麼慘
怒氣難消 >"<
誰可以告訴我
國民年金一定要繳嗎?
這ㄍ政策太爛ㄌ
40年後ㄉ3000元根本不值錢ㄚ
還有誰敢保證自己可以活這麼久ㄚ?
就算活到那時候
你還有多少時間可以慢慢領回享用ㄋ?
65+10年=75歲
65+20年=85歲
65+30年=95歲
25歲的年輕人要繳40年....
你覺得合理嗎???
繳交年限會不會太長了點ㄚ
無恥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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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角落(1)














1樓
1樓搶頭香
千萬別繳, 肯定有去無回
四年後中華民國當局都不知道在哪裡, 四十年後的事誰說了都不算
2樓
2樓頸推
政府爛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剛選上就是濫
只會抓阿扁跟民進黨了小辮子
然後把他們搞大
這他們最會了
嗨 大姐姐
你有來我家 我到你家
讓我們一起愛台灣吧
(說的好像很熟的樣子 哈)
3樓
3樓坐沙發
選贏以後徹底的廢除 ! ! ! !
4樓
福樓
可以不繳嗎??
我怕那時後台北一隻狗已經把台灣賣給中共ㄌ
5樓
專業的5樓
Sealed
6樓
6樓
這根本比保險公司還...
這是強迫中獎的保險...
7樓
7樓
Sealed
8樓
8樓
這政策太不合理了
不能ㄧ次領完
人民辛苦的血汗錢
等於是被政府沒收退休金
再慢慢發放給我們做表面功夫的福利嗎
但其實ㄧ點福利都沒有
公務員終生俸當然可以ㄧ次領也可以慢慢領到死,那是額外的俸祿
但國民年金是我們年輕打拼的血汗錢
卻不能ㄧ次領 還要慢慢領 領到死都領不完屬於自己辛苦賺來的錢
反而是增加年輕人的壓力
等於是【"變相強制徵繳稅收"】
台灣民主到底在哪 這政策完全沒有經過人民的同意
真是太過分了,簡直氣到跳腳
政府太無恥 想出這種政策的人更無恥
9樓
9樓
國營企業
年終領那麼多!!
但錢卻是向我們老百姓要 ><
超無路用的政府
10樓
10樓
一個超無恥的騙局.
還用我們納稅的錢在電視上大打廣告!!
想想看. 一個沒有工作的人.
吃飯都要向別人伸手.
現在還要厚著臉皮請別人幫忙繳每個月674元的國民年金.
而且就算妳繳到一半掛掉的話.
家屬只能領到5個月的喪葬給付=15000元.
一萬五千元是能埋在哪裡阿?? 丟路邊給野狗啃嗎...
這根本是政府變相的向人民榨取的一個手法.
而且不論貧富. 不分資產. 只要符合沒勞.農.軍.公.保的人.
繳的錢都一樣多.
根本是國民黨一貫的劫貧濟富手法嘛.
因為有錢人可以拿出政治獻金.
可以號召較多選票阿!!
賊仔政府!!
.
11樓
11樓
根本就是過分到一個爆點
拿個3600給人民後來在快快的挖回去
根本就是場真實的詐騙集團
一群爛老K 成天只懂的擺爛和裝傻
馬的 真無恥 下賤到不行的爛政策
12樓
12樓
我也收到單子啦
都快沒錢吃飯了
還要繳這些錢
超想罵髒話的
政策也很模糊
根本不清楚不繳會怎樣?
失業率這麼高
錢都不夠用了
A錢A太兇了吧
13樓
13樓
唉~~
辛苦賺ㄉ摳摳
有ㄑ無回辣
14樓
14樓
沒錯.....繳40年...都幾歲了...
萬一比較早步入天堂的話,那不就白繳的...
15樓
15樓
沒錯啦~!我已經氣了好幾天了
政府也太缺錢了吧
把腦筋動到沒有能力繳費的人身上
我寫信給了勞保局..他的回應我寫在我的部落格
http://mevolanit.pixnet.net/blog/post/22309363
參考看看吧
唉~
16樓
16樓
那國民年金一定要繳嗎?
如果不繳的話會罰錢嗎?
真的是很爛的政府~~~
我們真的很可憐.....生長在這種環境下
17樓
17樓
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我直接把它撕掉,
我都失業沒收入夠慘了..連健保費都快要
繳不起,還要多繳國民年金??
這根本就是政治惡意壓榨.剝削人民麻
18樓
18樓
我也收到單子了呢= =
也不想繳~~
但又怕~~罰款= =
噗
19樓
19樓
我也有收到..能不繳嗎...0.0"
每個月都在拼 店租..健保也半年沒繳了..金害..一.一"
20樓
20樓
對阿...好氣
我根本就不想繳什麼鬼國民年金
我好想大罵髒話........
別想拿3600來騙我
21樓
21樓
怎半呢?我也是收到兩期都不想繳,失業中繳帳單就一個頭兩個大,我真的
很傷心,有誰能告訴我它的滯納金或是利息要怎麼計算?如果一年沒繳會要
多繳多少錢阿,我真的天天都想哭阿>‧<
22樓
22樓
國民年金法第15條、第50條的配偶互罰條款日前已引起許多爭議。據了解
係因民法第1116-1條規定:夫妻本互負扶養之義務。其配偶有義務為其繳
納保費,因此訂定配偶互罰條款。對於此項條款敝人提出拙見討論其適法
性。
民法規定夫妻本互負扶養之義務。這應算是常理!所以例如太太這方為了減
輕先生的經濟負擔,向先生表明不繳保費,未來也不想享有國民年金,將保
費省下來做別的開銷,應該也算互負扶養!這種賢妻良母的做法理論上也沒
錯!但其先生就該被罰!若先生認定太太不繳保費是符合民法互負扶養的定
義,那就沒有抵觸民法,為何先生要被罰?若政府認定這不符民法互負扶養
的定義,請政府告訴已婚者要有那些作為才叫做互負扶養?亦即由誰來認定
何謂互負扶養?亦不知太太是嫁給政府還是嫁給先生?為何一定要替太太繳
保費才算互負扶養?太太將保費少下作別的開銷為何不能算是互負扶養?就
因為民法規定夫妻本互負扶養之義務,所以已婚者不能和單身者一樣可以自
由選擇,這樣讓人覺得難道結婚錯了嗎?
再以憲法的位階來討論:憲法第23條全文: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若國民年金政策係政府為增進公共利益而制定,
因此已婚者不繳保費其配偶要被罰,代表其影響公共利益,因此要以法律限
制之。單身者不繳保費不罰,代表其不影響公共利益,因此不用以法律限制
之。那在此就要探討單身者和已婚者的差別在那裏?兩者繳的保費一樣多,
享受的利益也一樣,逾期負擔的利息也沒差,真不知差別在那裏?若沒有差
別的話,以憲法的位階來看已婚者不繳保費應和單身者一樣不能以法律限制
之的!單就這項條文而言,暫且不探討有無與憲法抵觸,但總有商榷的空
間。。難怪網友說翻遍中華民國法律條文還找不到一條像國民年金法有這樣
的配偶互罰條款。
綜觀上述所言國民年金法的配偶互罰條款似乎有適法上之疑慮。建議相關單
位應該研擬修法或擬定配套措施讓政策更加完美。因為這項條款讓不想繳保
費的已婚者想辦理離婚,不想繳保費的單身者就不敢結婚。一個國家分成兩
個世界!單身的對保費太高感到不滿,已婚的對罰責條款感到不平,不滿與
不平已引起許多的民怨!您的情緒很激動是可以理解的,也請您息怒!必須
冷靜下來才能了解其原由及討論這項罰責條款的適法性。也期盼相關單位能
顧及民情降低民怨!
23樓
23樓
能不繳嗎???
不繳好像有滯納金
健保也是
沒錢吃飯還要繳錢
有沒有天理???
24樓
24樓
台灣人就是台灣人
眼光總是很短視
在你們的週遭享受了多少的福利
如果你們不滿意的話可以去跳太平洋游到墨西哥
不要在那邊喊不公平
我最瞧不起你們這群沒有能力的台灣人
自己沒有能力還在怪別人沒有給你機會
多點有國際關好不好
不要做一隻井底之蛙
讓人覺得很丟臉
25樓
25樓
還滿認同妳的觀點與說法,我老公也在問說"可不可以不要繳呀"
26樓
26樓
還是妳去選總統...不知道妳能做出什麼績效出來
27樓
27樓
簡單解釋讓大家看清楚
把每個月保費X元的意外險n萬 意外兩字改成"65歲"!!
就是國民年金拉
而且百分百65歲! 絕對不像意外險超龜毛 還有80趴的人領不到錢
你繳幾期1300的保費 65歲之後 就多幾筆保險17000 算次數的
所以 國民年金不是叫你連續繳40年...
等你找到工作 年金系統就會切換到勞保系統
當然如果被fire 又會切換回去..
解釋到這邊看出端倪了嗎?
1.他規定65歲前 需累積超過12次交保紀錄
你才拿那個17000..
2.這麼好康雙月付1300就能拿到17000??
他規定你退休後一個月只能拿3000.. 想全拿的話 嘿嘿 等你生老不死吧!
3.自己去想...
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
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重點
不想繳的
等你失業累積滿1年(保費12次) 考慮再繳也行
這保險 呆帳10年才把會你除戶(保險局自己定的) 讓你不能領老人錢
假如你幸運到35歲才累積失業12個月
那..1300*4= 5200 才4位數...
等你有工作
5200+10年利息 是能要你多少血肉...
這是達到拿老人錢標準 還想回鍋繳錢的方法
所以
不想理國民年金的人 那就別裡那5200了
沒工作...100塊我都覺得非常多
但...要是你這麼挑 失業超過10年 我也很佩服你...
話說國民年金 綠營研發 藍營發售 兩個都是原兇
別在互罵了..
政客都一樣 他們奸
我們老百姓千萬不要白白被利用
28樓
28樓
阿~~~~ 抱歉~~~~
我一直把原先擬定的制度跟已發布的制度搞混為一談
"1.他規定65歲前 需累積超過12次交保紀錄 和 等你失業累積滿1年(保費12
次) 考慮再繳也行"
解說一下
現在單子是雙月才來一次 一次繳兩期 所以一年還是12次保費
"那..1300*4= 5200 才4位數...
等你有工作
5200+10年利息 是能要你多少血肉... "
跟大家更正一下
4改成6才對... 因為雙月來 一年六次 1300*6 =7800
這就真的是筆誤了
因為我一直想到自己四次的保費= = 真是不好意思
還有上篇忘了說了
===他們利息照郵局利率為標準===
所以..
10年本金+利息 我算錯只乘4次的 講誇張 大概7000
正確6次 也大概只有9500
等有積蓄又有意願想回鍋繳的 其實真的不痛不癢
不過對失業人來說 負擔真的很大
29樓
29樓
對阿!爛政府>>以前就算扁在怎麼執政,也不會這樣A人民的錢!!
30樓
30樓
真的是繳很多勒...
不過我常在想~
如果沒有健保~我看一次病掛號就要200~300[夜間急診400]
如果某年我車禍骨折或得某病要跑七八次醫院還要加一些有的沒的..那其實也
差不多吧~畢竟要說活到80歲80個年頭要說不會有意外不生病也很難..
而且上了年紀約50歲到70歲期間後~有多少人可以不用掛號..很少吧!
眼睛退化啦~針灸推拿啦~骨膝蓋關節不能動啦..
尤其有例外健保還能減免~繳到65歲就免繳了[某區]
51萬零20~這是我算1~70歲要繳的健保費~
隨隨便便得一個癌症你就回本了~其他的病你一樣都不能得~很划算吧!
應該造福了很多人很多事~如果親戚朋友因龐大費用跟你借~你也不好推託吧.
而國民年金...[繳到65歲]少子化衍生出來的吧...
不生沒人養或被棄養又或者生意失敗連房子都沒或又嫁給一個好賭老公老婆搞
到老了沒半毛錢又找不到工作...現在街友那麼多~一個月給你固定的錢~那種
環境好好運用應該可以過~
而不是又要靠人捐又要人幫忙
==國民年金是給會淪為街友的人[自己賺自己養~]一套方案吧..
如果你沒變成以上的街友~那退休後自己給自己零用錢也不錯阿^^
不過講真的...這麼不一定的政策~還是找勞保工會好了..領的也比較多~還可
以選擇一次領
所以各位~一定要好好找工作努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