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0, 2008

破處嚐鮮(可笑的事實)

題目也許會讓您們有些不愉快,但這是事實!!
上課或放學常常會看見一堆痞子或混混在學校門口等人
等的不外乎是女學生!
帥!!屌!!也許是現在的認知!!
是真的嗎??
我跟簡岑羽有談過這個問題!!
他以前也曾經迷戀過那樣的人!!
帥氣~視校規定律等若無物!
很屌~邀喝就能有一群朋友!
很凱~一群人結夥聊天賭博!
做她們的女友很風光!!甘願餵牠們奉獻第一次!

如果從令一面看事實呢!!
帥氣??等您能跟家裡完全脫離關係再說吧(少年法庭又不會抓您去關,最多也是通知家長,
又不是您自己扛,還不是要家裡替您負責)~~就看他們18歲還感這樣嗎??
很屌??呼朋引伴!!替人圍事?一直以來都認為最孬種的人!!有是只能找一堆人壯大聲勢,是不是只要沒那夥您就無法成事了呢??(等出社會就知道了!凡事都向錢看!您現在只是廉價勞工唱唱歌喝喝酒就打發了,有事還是要錢才能打發啦)
很凱??賭博喝酒聊天??好笑~學生打工能有多少錢?一小時給您一佰好了!{(100*8)*26}給您每月休息4天也才兩萬左右,想養活自己都很難了,以我之前打聽的小套房最低房租+水電(5000)一般伙食費8000生活花費5000在加雜七雜八的費用~給您!!別想了~還是靠自己吧!!
其實這是用我的觀點來看啦!!(算是比較實際的算法,扣除您們感情的算法)

更無恥的算法!!
只要再國中三年在讓您感到無比欣喜,值得跟朋友炫耀~
有位騎機車在您上下學,很有號召力有錢....
讓您當他女友,而後把自己交給他.......

只要畢業後馬上分手
您讀高中職(日)我打工(夜)不跟您聯絡那有如何!!
打手機??拜託換門號那麼簡當!!
找我家??我住外面讓您找不到!!
吃過您??您有何證據我吃過您!!
反正現今社會分分合合太多誰會信您丫!!

請好好想想吧!!


PS:看新聞說第一次最少10萬起跳!!
因為這樣而在一起的給了他!!這樣的您還真廉價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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