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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4, 2009

說起頂店這回事(18)1100元的利益與道義!

「小姐,妳們換老闆了?那我們的熟客券怎麼辦?我才剛買耶~妳看,一整本都還沒用。」今天中午,兩位小姐進門這樣問,而這已經不知道是第幾位客人這樣說了。
「小姐,熟客券可以繼續使用,不過這是我們自己吸收的,因為我們知道前老闆有賣熟客券,不讓妳們用完也不好意思……」而我則是一遍又一遍重覆同樣的解釋,並詢問客人手上還有多少張,希望她們可以儘早兌換,因為~因為,我真的不知道外面還有多少熟客券沒用完,而且更擔心的是前老闆手上還有拿去送人或繼續賣,當然我不希望後者成為事實,畢竟小禎我還是相信人性本善的。但是,吳先生啊~你到底讓我怎麼相信你?????

頂店的時候,就知道老闆有賣熟客券,當我們談到熟客券的部份時,老闆斬釘截鐵告訴我,「從以前到現在,我只賣了五、六千元,而且都回收的差不多了,楊小姐,妳不要擔心。」
「那如果客人拿來兌換呢?」我問。
「那妳就換給他啊~」他說的理所當然,但我腦中卻產生大問號,同時和阿成對看了一眼。
是啊,我換咖啡給他,但錢你收???這樣對嗎???

於是,當簽約時,我們談到要暫時扣老闆一些尾款,比方約兩萬元,等到熟客券兌換之後跟他結算,他卻怎樣都不肯,一直強調熟客券真的在外面的不多了,希望我可以收。
就這樣,秉持著人性本善的原則,相信他不會騙人,而且也希望對買了券沒用完的客人有所交代,小禎就不疑有他的答應了。
但沒想到,所有我對人性僅存的信任,在一位又一位的客人上門之後瓦解了。

「小姐,我才剛買了熟客券,鐵門就拉下來了,我氣死了,差點去找警察告他詐欺了。」
「他一直跟我說叫我要支持他,叫我買耶。」
「我有察覺到他好像店不想做了,一直問他店會不會倒,他都說不會,我才買的。」
「從以前到現在我就跟他買了四、五千元,怎麼可能他開店以來只賣了五、六千??」
「我們公司很多人買耶,大家手上都還很多。」
「…………」

一句又一句來自客人的話語,讓我愈來愈懷疑老闆說的話到底有多少真實性??
而且前幾天又發生了有客人寄放了一千元現金讓他扣的事件,而我打電話想詢問他,他卻不接電話了。
想當初,我轉述客人說他承諾不會倒店才買熟客券,而且他都在談頂店了,怎麼還在賣熟客券時,他告訴我,「我們當初是在談頂店,但是還沒談好啊,客人要買我當然要賣他,我生意還是要做啊,我不是這種為了一千元這麼沒人格的人。」

雖然小禎還是覺得這樣的解釋怪怪的,因為如果我真的不想做這家店了,我應該就會暫停熟客券的販售吧,畢竟店轉手後對客人也難交代啊。
但是,再度秉持著人性本善的信念,小禎還是接受了他的解釋。

可是今天,有位小姐拿著完好如初的一本熟客券進來告訴我:「我買的隔天鐵門就拉下來了。」
此時,小禎心中的天秤徹底的斷成兩截了!

鐵門拉下的前一週,我們就談好要頂店的事,鐵門拉下前一天下午我們在簽約,但老闆卻還是把握機會賣出熟客券換現金,然後把咖啡留給我煮是吧????
你說,要我怎麼相信他不是一個不會為了一千元這麼沒人格的人???

而且,每位常來的客人知道店已經易主,都相當錯愕,因為老闆都沒有告知客人,而且每位帶著熟客券的客人都是剛買不久。
我是多麼想相信這位看來忠厚不會說謊的老闆,但從他不接電話的那天起,我已經完全無法信任他了!!
不過我很慶幸,這世上並不是人人只顧眼前的蠅頭小利,那位寄放了一千元在這裡的客人,經過我的解釋,淡淡地說:「一點小錢沒關係!」也沒跟我多計較或爭辯,這才是做大事的人啊!

小禎從來就不愛在網路上道人是非,只是今天在得知他在和我們簽約當天還在賣熟客券,我真的對人性有種失望的感覺。
1100元的眼前利益,和1100元對客人和我們的道義,我相信在他心中已經選了邊站。


待續……


楊小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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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開店日記 Topic: feeling / occupation / entreprene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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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1 2 Next
  • 1樓

    1樓搶頭香

    我的天!真是太機車了!!!

  • carol218 at November 24, 2009 08:4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我還買過3000元的DVD卷
    才租了兩片
    那店家就關門了
    真的是喔

  • caccia at November 24, 2009 09:09 PM comment
  • 3樓

    3樓坐沙發

    以後知道簽約時白紙黑字的重要性了!
    社會事就是阿捏啊

  • ru8 u.6 at November 24, 2009 09:44 PM comment
  • 4樓

    福樓

    這個人太過份了吧!
    擺明了要在關店前再賺一手
    怪不得開幕當天冰箱壞掉
    打電話給他也都不敢接
    根本是預謀的!
    還是覺得不要姑息他
    告訴他不出面處理的話
    你就要走法律途徑!
    有那麼多熟客的證詞
    他應該百口莫辯吧!

  • Ms E at November 24, 2009 09:59 PM comment
  • 5樓

    專業的5樓

    怎麼會有這種人,太過份了...
    簽契約時因該有留相關證件或是姓名吧,
    請消費者保護協會去查,請這位老闆出面說明...>"<

  • wonderq at November 24, 2009 10:5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6樓

    6樓

    問一下有法律背景的朋友,看這樣構不構成詐欺

  • 路見不平的人 at November 24, 2009 10:58 PM comment
  • 7樓

    7樓

    原來他不接電話就是這麼一回事
    真的太爛了
    如果還有一堆熟客券上門
    真的不能姑息他
    要把他挖出來交代個清楚

  • 菜桃桂 at November 24, 2009 11:03 PM comment
  • 8樓

    8樓

    走法律 不然妳會沒完沒了 甚至大大影響到妳商譽

  • 5513 at November 24, 2009 11:07 PM comment
  • 9樓

    9樓

    妳開店歷程與辛苦 完整寫出 讓要開店的人
    成為很好的教本 辛苦了 ..堅持下去...

  • 5513 at November 24, 2009 11:09 PM comment
  • 10樓

    10樓

    好惡劣的人
    只是我比較擔心你擔心的後者
    你可能要設一個停損點吧
    例如使用期限之類的
    加油啊!

  • kai11252003 at November 24, 2009 11:15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1樓

    11樓

    這種人真的很爛一"一
    看了我也很替妳感到火大...他後來這樣都不接你電話真的很OX
    他一定會有現世報的~~~

    不過小禎我也蠻同意我樓上的看法~
    擦屁股也要適可而止
    不然他萬一現在還繼續賣的很爽...妳賠的很慘= =

    畢竟熟客券也不是妳印的妳發的~把帳全算在妳頭上也太不公平了吧~~~

    太不仁道了~>"<

    by鍾小諾

  • seeno007 at November 24, 2009 11:45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2樓

    12樓

    其實小禎妳並不需要替前老闆收拾殘局的

    就法律層面的角度來看
    妳只是承租前老闆的店面
    然後重新裝潢、重新申請營業執照
    開一家屬於妳自己的店
    並沒有繼承前老闆的店名,將店延續下去
    所以在法律上
    妳的店跟前老闆的店分屬兩個不同的個體
    兩者互不相干
    因此妳根本不需要負擔前老闆的債務(熟客卷)
    對於前來兌現熟客卷的客人,是可以不必理會的
    當然這樣對那些客人可能會覺得不好意思
    但開店做生意就是要賺錢
    總不能為了幫別人擦屁股,讓自己虧損連連吧
    所以我認為最好的方式
    就是不兌現熟客卷
    請那些熟客去警察局報案,告前老闆詐欺
    妳可以以證人的身份
    幫那些客人作證有收到未使用的「熟客卷」
    妳覺得如何~~

  • 地下老師 at November 24, 2009 11:59 PM comment
  • 13樓

    13樓

    小禎啊
    你看需不需要在門口張貼個通告之類的,設個期限或部份吸收的條件吧.
    實在沒理由要全額吸收了,那麼多張.....
    不然依他在關門前一天還賣的心態下真不知在外面還流通了多少或者是他
    是否仍然在販賣勒....=.=

  • +0 at November 25, 2009 12:26 AM comment
  • 14樓

    14樓

    太可惡了吧!
    小禎~為了你們店未來的著想,
    叫客人去告老闆詐欺吧!
    不然後面會一發不可收拾的。

  • ppplllkkktw at November 25, 2009 12:42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5樓

    15樓

    今天妳是賣吃的,要是賣飾品呢?真的不關妳的事!
    除非妳的合約有包含承受熟客券。那就........
    若沒有用法律途徑會比較好,雖然很煩但遇上也是要解決。
    要是上家店的老闆在網路上或別的方式賣券那有完沒完ㄚ。
    要懂得保護自己,才不會讓妳身旁的人擔心喔!

  • 潛水客 at November 25, 2009 12:51 AM comment
  • 16樓

    16樓

    小禎小姐:妳好
    針對熟客券的問題,首先,妳的確沒有義務承擔,但建議妳要明快訂立處理辦法公告之!
    其二,購買前店東熟客券的客人,可以提告詐欺罪,因為他有明顯的犯意,
    而詐欺罪是公訴罪,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所以受騙上當的購買人不必負擔任何訴訟費用!
    而且還不用自己去把前店東找出來,法院會負責傳喚他到庭應訊.

    祝~~生意興隆!
    jared

  • jaredchao at November 25, 2009 01:20 AM comment | email
  • 17樓

    17樓

    既然合約上沒有白紙黑字寫明他賣出的熟客券金額,
    你也沒有白紙黑字註明要幫他承接的話,
    我覺得就別再接了,
    大不了給個折扣優惠就很不錯了,
    訂期限的話,萬一大家一緊張冒出一堆人來換你又損失更多,
    而且萬一拿熟客券的人沒兌換到的,過了期限跳出來吵說為何你之前能承受,現在又不行,
    我覺得到時又變成你的責任了><"
    之前你同意兌換的就蓋個章做區分,
    免得愈冒愈多,
    萬一老闆現在還在賣,而且跟大家說,去你那裡時都說是簽約前的日期買的,
    那真的是吃不消又沒完沒了呢!

    建議寫個張貼公告吧!寫本店即日期無法再承受前店主的熟客券,
    反正大家都是獨立經營,
    真的要告,還是請他們去告前店主吧!
    相信好人還是站得住腳的,加油!

  • 可樂許 at November 25, 2009 02:21 AM comment
  • 18樓

    18樓

    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就是社會的現實!
    要學會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
    開店很辛苦!加油了~

  • c511c at November 25, 2009 03:0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9樓

    19樓

    坦白說...是妳們自己太笨.....這樣也簽約....笨阿

  • y20021215 at November 25, 2009 07:48 AM comment
  • 20樓

    20樓

    有時侯我們就是敗在相信陌生人啊~(善良人的無奈)
    obs我最慘是相信賣預售屋的小姐一大堆的保證.通通是騙人..還好交屋順利.住了幾年也平安.有時想到當時竟然相信了空口白
    話的人.也覺得自己真是無可救藥..(這樣有安慰到嗎??)
    我贊成不收熟客券耶..也許這位老闆印了一堆在賣怎麼辦. 讓買的人和賣的人自己去喬.(合約應該沒寫會收熟客券吧)
    希望這次小禎能平安度過這個危機才好 ,我親眼看小禎和阿成真的很努力在經營.誠心祝福你們喔~~

  • old J at November 25, 2009 09:13 AM comment
  • 21樓

    21樓

    能理解小禎秉持的人性本善 我也是選擇寧願相信人性本善....
    如此社會會和善溫暖許多.....
    然 基於保護自己 保護辛苦經營的店面....
    是該斷然採取些做法 上面幾位格友都提供很好的觀點與建議
    小禎或許可以考慮考慮..... 加油!!!
    台灣可愛的人民 大都還是人性本善的~~

  • 愛笑琦琦^O^ at November 25, 2009 09:37 AM comment
  • 22樓

    22樓

    我也覺得要訂個停損點,那老闆根本就是存心欺騙的。
    不管是對那些熟客或是小禎你們都是~~
    加油唷!

  • wennylee at November 25, 2009 09:53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3樓

    23樓

    好可惡的前老闆
    真的是故意的惡劣
    不接電話是吧!
    小禎你提供些線索
    大家發動人肉搜尋引擎
    把他抓出來面對這個事情吧
    就不信他沒有朋友沒有親人會找不到....

  • nike at November 25, 2009 10:17 AM comment
  • 24樓

    24樓

    聽大家的話吧!!別再當濫好人了,只會姑息養奸啊!!
    人性本善??幹!!我20年前就看透了,屁啦!








    失態了,罵髒話也是不好的,哥哥有練過,小朋友不要學

  • 陌生的人 at November 25, 2009 10:49 AM comment | email
  • 25樓

    25樓

    Sealed

  • Sealed at November 25, 2009 11:42 AM comment
  • 26樓

    26樓

    小禎

    這種事情會不會一直沒完沒了的下去阿!
    因為我怎感覺前店主有惡性倒閉的嫌疑呢!
    唉~~

    盒子

  • pigbank at November 25, 2009 01:4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7樓

    27樓

    真的很機車
    不過看到上面大家熱烈的回應
    相信我們都會挺小禎挺到底的

  • yoten930 at November 25, 2009 04:0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8樓

    28樓

    看了這一篇
    覺得人心真的精不起考驗
    不過~
    還是給小禎加油啦
    人在做天在看
    這個前老闆總有一天會有應得的教訓^O^

  • 佳佳 at November 25, 2009 04:12 PM comment
  • 29樓

    29樓

    要先公告一下ㄅ
    再來,你可能要設一個停損點
    不然後續是很可怕的

    加油啊!

  • 愛喝你家拿鐵^^ at November 25, 2009 05:00 PM comment
  • 30樓

    30樓

    前老闆根本是詐欺,欺人太甚
    對客人的道義也要有個限度~~
    就算要回收熟客券是不是請顧客補貼一些,也要有一個期限!!
    不然就算你家是中央銀行也不夠賠~~
    剛開店就遇到這種事...挺嘔的~~

    加油!!加油!!

  • amy at November 25, 2009 06:14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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