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家
爹是公司外派人員,長年常駐美國、墨西哥。三個月回台灣一次,兩個禮拜,然後再飛回大西洋的彼岸。二十幾年了。每回搭計程車往機場走時,他熟悉地將行李放進後車廂,然後上車。從來不說叮嚀囑咐的話。從來不回頭再看一眼。
「不看就不會掛念。」
我緊抓行李走往捷運,準備搭高鐵返回崗位,臉藏在墨鏡下皺成一團,心中不斷地重複默想。離台中還有千萬里遠,母親在後方看著我,但我已經開始想念她,想家。左腳向前一步,我不想家;右腳向前一步,我不想家;走了多遠,就重複多少次。過去獨行世界的瀟灑完全不夠我應付到台中工作的壓力與害怕。上海爺說工作要把自尊心和羞恥心留在保險箱,忘了問他該挖出哪部分才能不想家。當家在我觸手可及的地方時,「我要回家」是一種模糊而且界線不明的動態,他是一棟房子、遮風避雨的住所、身分證上的一串地址,與爸媽兄弟姊妹同住但尚未清楚意義何在。當我離得愈遠,回家的路才會愈明顯。
在我還有過暑假的權利的年代時,倫敦是核心行程中的核心,但當老成到日本,京都又會取代倫敦,以此類推。那天用完午茶才剛走出店門,雨勢像瞬間開到最大的水龍頭,當場我的鞋子被濺濕。我的腦袋在想,生物會隨著環境演化,所以未來的英國人會長出鰓或是蹼之類的器官了。我回頭看老成一眼,猜想他會是那種不容許自己長醜蹼而被淘汰掉的那一類嗎?
「我要回家。」
「機票訂在下個月,也就是說現在沒有回台灣的航班。」老成低頭審視濕透的褲管,心情很糟。「我要回家一趟。」然後,他抬頭和我四目相對,要我再重複一次剛才說的話。
「我要回家,」我背出他駕照上的地址,接著說:「在去看戲之前我要換掉鞋子和襪子。我不想和運動員的腳有任何關係。」
「我要回家」是一種不可思議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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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英倫翻滾記(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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