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1, 2009

被一些人士蓄意鬧場篇!!

有種人

一天到晚只會在網誌上亂評論別人

又愛多管閒事,導致和朋友翻臉

真不知是不是太無聊沒事做

才在那邊搞有的沒有的

啊?!

我忘了!!有在工作ㄝ~~~


利用上班時間在那邊打有的沒的

給這種人薪水真是太不值得了<( ̄oo, ̄)/

不過,社會上就是有這種人

能有啥辦法呢?

逃兵逃到陽明山

還自以為風流?!

要不是家長有勢‧‧早就留案底拉!!

還可以這樣摸魚上班~~~~( ̄3 ̄)~(︺ε﹀)~( ̄3 ̄)~快送醫!

搞外遇又不敢對女友說

卻又在朋友面前四處炫耀

沒在怕的ㄝ(拍拍手

臉皮厚成這樣也沒辦法


買東西給女友也沒有、帶女友出去玩也沒有

一天到晚只會喝酒唱歌

不過對別的女人可是一句話

就全力以赴ㄝ~~~

虧女友對自己那麼忠心

真不知那種人的良心在哪

喝酒喝到出血也是預料中的事

這就是現世報的功力

出爾反爾、顛倒事實最拿手

前腳跟人道歉,後腳PO文罵人

哇~~~

時間一滴也沒浪費到ㄝ!!

可憐又可悲的傢伙

只有酒肉朋友相伴

只是要那些酒肉朋友付錢而已

人家就從此之後不來往

不知是不是喝酒喝到人生"盲"

終究認不清事實

當凱子當的超稱職

一定是song y y

很享受拉~~~



大家會去看都是要看有啥報應


我行我素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快樂的很!!

老天爺一定很後悔

為何創造出敗類‧‧


嘆~~~











7推薦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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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women's talk
歷史上的今天: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樓上那位
    請不要跑到別人無名亂留言和對號入座
    捕風捉影的事也請不要亂說


    再說了
    板主現在沒男友!!

  • nini at September 2, 2009 01:07 AM comment
  • 謝謝你(妳):)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0, 2009 12:23 A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林于婷小姐 我們已經照約定把文章刪惹,我當天在你男朋友家已經警告過你惹,你已經傷害到我重要的人惹,
    不要給臉不要臉,妳要玩我也隨時奉陪,徐順德會被我打的最大原因就是你這篇文章,到現在還不知好歹,明
    天我會在來看,還是沒刪看要學妳男朋友一樣約我出來講還是要玩跪下認錯的遊戲,我都很樂意很有空...

    那個nini我不知道你在哪邊聽到版主沒男朋友的,如果是他親口說出來的,那我可以告訴你這朋友騙很大,因
    為9月2號當天晚上我可能看到的是鬼唷,另外我也會幫徐順德討一個公道...

  • bat681212 at September 4, 2009 05:4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3樓

    3樓坐沙發

    一樓的仁兄請不要亂罵人
    說別人前請先想想自己
    版主的人格可比你好一百倍又多很多
    請不要只會生一隻嘴在那裡亂罵
    罵久了小心會回報在你身上

    沒錯!版主現在沒有男朋友好嗎!
    快點停止你無聊的舉動吧

  • momo at September 6, 2009 06:20 PM comment
  • 謝謝你(妳):)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0, 2009 12:23 AM Reply
  • 4樓

    福樓

    2樓和4樓的是透抽一族的嗎?!拜~託~

    說話要憑良心~這大家都懂!

    所以~請八爪透抽站在八樓對天發誓自己是單身

    並說明9月2號晚間人在哪?

    不敢喔?不敢就從八樓跳下去啊!

    透抽你演完了沒?~我要來去Online了

  • at September 10, 2009 12:02 AM comment
  • 既然敢這麼說別人‧‧

    怎不敢登入不敢打暱稱呢?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0, 2009 12:25 AM Reply
  • 5樓

    專業的5樓

    我是不知道一樓人士是太閒還是怎樣啦!
    不過請你至少基本尊重一下好嗎?
    但別亂毀謗人好嗎?
    還是說沒人教你禮貌阿!

  • klo00 at September 10, 2009 12:04 AM comment
  • 謝謝你~~~學長

    有你真好一ˇ一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0, 2009 12:27 AM Reply
  • 6樓

    6樓

    把大家的流言弄成公開出來啦!

    讓大家來評評理~

    弄什麼悄悄話啊!

    真是八爪死透抽的行為~ =_=

  • at September 10, 2009 12:07 AM comment
  • 既然敢這麼說別人‧‧

    怎不敢登入不敢打暱稱呢?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0, 2009 12:30 AM Reply
  • 7樓

    7樓

    都開戰惹,現在才通知我,要玩算我一咖,
    我留很多手,不好意思本人擅長心理戰,
    想看證據的我這邊很多,想看?可以不過請先表明身分,
    玩那種一人分飾多腳的遊戲,也請高明一點,
    只能說破綻百出,幼稚小朋友玩的行為,
    吼係!吼係!卡快活~卡快活~係係卡快活~

  • bat681212 at September 10, 2009 09:2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那就麻煩自命非凡的你

    睜大眼睛好好看清楚

    有推就有留言

    每個人的口氣都不同

    我還真不知道哪來的心理戰

    虧還有所謂的警察學長?!

    唉~~~

    那些學長沒告訴你說

    每個人的口氣天生就不同

    這是連一般人都知道的

    可憐~可憐~

    連這種常識都沒有~~~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1, 2009 10:33 PM Reply
  • 8樓

    8樓

    你X的~
    要找2份工作就是要養活自己呀~
    你X的有沒有腦呀~

    人家啥事關你啥事呀!
    到人家無名說啥包呀~

    看你X的~
    不要破壞人家女生的名譽呀~
    最好是有包啦
    人家她也自己有再打工ㄋ

  • 怡倩 at September 10, 2009 02:43 PM comment
  • 謝謝你(妳)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1, 2009 10:34 PM Reply
  • 9樓

    9樓

    明明是自己先罵別人現在是怎樣
    沒膽啦!!樓上亂罵人的
    如果怕自己沒朋友的話就說嘛!!
    在那邊說別人一人分飾多角
    有沒有教養啊!!
    你在罵別人以前
    先檢討一下自己到底做過什麼
    版主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自其人之身
    自己做的事不要不敢承認啦!!
    說不定你才是那個分飾多角的人吧!!
    太可悲了吧!!
    你都可以無中生有了!!
    還怕人家推薦啊!!
    真可笑~~~
    他只是把事實打出來而已
    不像你那麼厲害還可以亂捏造

  • 給不敢面對現實的人 at September 10, 2009 02:46 PM comment
  • 你(妳)好厲害!!

    句句道出事實!!

    一針見血的功力真是驚人!!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1, 2009 10:36 PM Reply
  • 10樓

    10樓

    看到這裡 我只知道一件事!

    就是 "透抽牽到北京還是透抽"

    妳醒醒吧!別在那邊做什麼包養狼狗夢了~

    說謊都不打草稿的~媽哩個死透抽!

    連手機都還要人家辦給妳~幫你繳錢!!

    妳真的是騙很大耶~還在那邊裝蒜...

    別以為打個工就可以代表什麼了~

    還不是照樣包養笨小狼狗~~

    吃乾抹盡!真是有夠下流的!!

    下流~

  • at September 10, 2009 04:18 PM comment
  • 那就等你拿出證據來

    證明我所謂的包養行嗎?

    不要一天到晚只會在那邊鬧謠生事

    說謊不打草稿的人是你才對

    上一句說

    說手機還要人家辦

    電話費還要人家繳

    下一句就說包養小狼狗


    麻煩一下

    國文程度好一點再來亂鬧謠生事!!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1, 2009 10:41 PM Reply
  • 11樓

    11樓

    小宋別再說他有沒有男朋友的事情惹,沒啥意思反正人家都否認惹,
    所以以後要說就說"前男友吧",就當做我們這個月2號跟5號看到的人
    是去援交的,反正他老媽也說惹阿!金錢交易正常,我們也別管惹,
    現在那些幫他說話的,歡迎來找我,我的電話0922153335,
    我就跟你們打賭,看今天哪邊說錯話,下跪認錯,有膽就來沒膽直接認錯就原諒你們...

  • bat681212 at September 11, 2009 12:2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你們這麼愛亂造謠生事

    那就利用時間去救救災民

    雖然災民的人格都比你們好

    當事人不出現在現場

    不然要出現在哪?

    還有一點

    這位人士

    你想要把妹去別的地方把

    你以為那些聰明人會想跟你講電話?

    你還是去睡你的大頭覺吧你~~~

    看了真是傷眼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1, 2009 10:58 PM Reply
  • 12樓

    12樓

    版主 , 為何自始自終都要騙人妳沒有男友?

    還有 , 為何大家都要叫妳八爪透抽?

    難道 , 對你來說 交個男朋友是那麼的丟臉?無恥?見不得人?

    妳還是被抓去浸豬籠好了~
    ====看不過去的路人====

  • at September 11, 2009 01:54 PM comment
  • 騙?

    連登入都不敢的人說我騙?

    吼~~~

    社會真是亂糟糟‧‧‧

    第2句麻煩去問那些造謠生事的人

    難道,對你來說 蓄意造謠生事是那麼的光榮?可取?驕傲?

    看來你也是老人一族

    連浸豬籠這詞都用出來了

    你應該換個名詞

    ===造謠生事的路人===

    比較適合你:)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1, 2009 11:04 PM Reply
  • 13樓

    13樓

    咳咳~

    剛剛接到電話~所以要澄清一件事情~

    不是八爪透抽叫她男友的老媽打電話給我的~

    不過不管是誰叫什麼人打電話給我~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

    都已經唸到大學了~有什麼事情請自己解決~

    要我道歉~自己打電話來說呀~

    會跟妳說""狗面拿賽""是看在妳男友老媽的面子~

    懂了嗎!?

    不知道我的電話嗎?

    去問妳男朋友啊~

    不要用隱藏號碼的電話打過來~我不會接~

  • hinata8850 at September 11, 2009 02:24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哇~~~你還有臉澄清?!

    你的臉皮不知厚到啥程度

    你怎沒在電話裡順便問我跟是不是情侶?!

    真是怪了

    有機會卻不問

    我跟他是朋友就是朋友

    不會你們說一說

    我跟他就變情侶

    麻煩一下

    都30歲了

    也是在屏東教育大學當個收發室的人員

    就手段光明磊落些

    不要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不然老來的下場就得自己承擔

    雖然你是已經算步入中年的人了~~~

    你是可憐到沒人打給你

    才會叫我打??

    不好意思

    我可沒那閒工夫時間~~~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1, 2009 11:11 PM Reply
  • 14樓

    14樓

    真是恐怖的瘋女人!

    難怪大家會叫妳八爪透抽!

    還有~你居然可以一人分飾多角?你是不是精神分裂啊?!

    怎麼有人會交這種人當女友啊!

    難道~ 純粹只是想省"某些"費用?

    上面有人說抓去浸豬籠,我覺得不妥!

    應該"龍虎亂舞"算了~

    PS.從沒看過這麼"黑"的透抽 =_=
    哈~哈~哈~

  • at September 12, 2009 05:18 PM comment
  • 15樓

    15樓

    妳到底要不要臉啊~知不知道羞恥啊?

    什麼叫做當事人不在現場在哪?

    最好妳能未卜先知~還是說妳學過鐵板神算~

    可以算到我們會去阿德家?

    阿德他老媽說妳前一天就死皮賴臉的賴在阿德家了

    還在那邊過夜~

    還在那邊死鴨子嘴硬~

    況且那天去是說嘉良跟阿德之間的事情~

    甘妳什麼屁事啊?

    妳算哪門子的當事人啊?

    誰不知道妳就是想去阿德家看看有沒有什麼好處可以撈~

    最後連阿德他老媽都看不下去~

    還警告妳以後別再有事沒事就跑去阿德家了~

    妳還敢大言不慚地說的那麼冠冕堂皇~

    妳們大葉大學資管二年級的都是這個死德性嗎?

    還是說只有後補的才這樣啊?

  • hinata8850 at September 14, 2009 01:4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6樓

    16樓

    給你的回應 http://www.wretch.cc/blog/bat681212/506067 別懷疑就是在寫妳林于婷...

  • bat681212 at September 14, 2009 05:39 P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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