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鹿港之美攝影比賽 後
十二、得獎公佈:1.得獎名單預計於100年2月24日公佈於鹿港鎮公所網站
(http://www.lukang.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2.得獎作品將擇期於鹿港圖書藝文中心展覽。
十三、頒獎日期:配合鹿港冬遊季活動,於民國100年2月28日在鹿港公會堂(地址:彰化
縣鹿港鎮洛津里埔頭街72號)前頒獎。得獎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但未能於
頒獎日親自出席者,應於一個月內,前往鹿港鎮文化所,或以委託書委託
他人代為領取,同時應出示可資證明得獎人或委託人之身分證件,供承辦
單位核對,逾期不再提供領獎。
十四、參賽規則:
1、參賽照片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評
審後如被檢舉經承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
領獎項者,承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參賽作品如有侵犯他人權利概由參賽者負責。
2、參賽者應先詳填本簡章所附之2011鹿港風華攝影比賽參加表後,再貼於參賽照片背
面,未詳填黏貼報名表者,該作品承辦單位將不列入評審。
3、非本鎮境內作品或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賽。
4、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電子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有公開
展示、刊登、製作、廣告、宣傳及刊印等無限次數使用之權利,不另給酬。
5、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金、銀、銅牌獎項,每人限得一個獎項,不得重覆。
7、凡得獎者將依規定,開立所得扣繳憑單,於年度所得稅申報時合併申報。
8、比賽結束後,未得獎作品欲退件者,請於評審公佈1個月內至鹿港鎮文化所領取,逾期不
予受理。
9、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補
充解釋之。
十五、洽詢方式: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鹿港鎮文化所 (04) 7784337 洪 小姐。
地址:(505) 彰化縣鹿港鎮洛津里公園一路83號 (鹿港圖書館)。
彰化縣鹿港生活攝影學會 連絡處:(04) 7776604 手機 0932-543831

Sealed (Apr 11)
位在彰化市中正路美食街的「藏龍麻辣火鍋」是來自真正道地四川口味又經過改良後最適合台灣人口味的麻辣鍋。所有湯底的配方都是由曾經被日本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