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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7, 2009

傲慢

前年原民會委託蔡志偉博士翻譯S. James Anaya的名著”Indigenous Peoples in international law”,去年完成翻譯後,原本要出版,沒想到被原民會某位梁姓的先生刁難,最後只結案,不出版,據說理由是翻譯的成果有待商榷。

梁先生一向看不起原住民學者,他上任之後,許多過去協助原民會擘劃政策的原住民學者就沒有機會貢獻心力,甚至被羞辱,比如酒友高德義就被譏為萬能博士,而一年多無法參與原民會的任何會議,直到章、梁下台後,才有機會回來。兩個禮拜前他解禁第一次來開會後,還特地請了一些人飲酒。過去一年多,也有許多原住民學者遭遇類似處境。

回到蔡志偉的翻譯工作,如果說因為其他因素而不出版這本作品,還可以理解,但以翻譯品質做為理由,不只太牽強,甚至到了傲慢、無知的地步,因為,蔡博士是目前Anaya在台灣唯一的嫡傳弟子,如果他的翻譯品質有問題,台灣也不太有人可以做得更好了吧。


October 2, 2009

懸空的原民族權

過去幾年,原住民族權利似乎有些進展,在國內,陸續通過包括「原住民族基本法」在內的許多法規,在國際,「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也於2007913日通過。然而,卻有許多現象顯示,眾多法律、宣言、公約所說的原住民族權其實只是懸空之幻景,比如喧騰不已的司馬庫斯櫸木事件,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件而已,若不是司馬庫斯部落展現驚人的團結,這事件會和其他事件一樣,隨者司法程序走到盡頭而結束。其他還有許多原住民,因為從事狩獵、採集、耕種、築寮等等祖先數千年來在其領域所從事活動,而遭到國家機器之偵訊、判刑、驅離、警告(恐嚇)、收租(保護費?)或其他暴力對待。所以我們不禁要問,原住民族權及林林總總的法規、宣言,難道只有美學(欣賞)或偶像(供奉)的意義?


September 10, 2009

人禍

莫拉克颱風是天災還是人禍,大家各有看法,認為是人禍的,則常歸咎原住民,他們說,原住民在山上蓋房子、種果菜,因此碰到豪雨就災情慘重。持此見解者希望原住民下山,讓山林休息。

我完全無法茍同這種說法。誰在壓迫山區的土地呢?

以我的故鄉特富野部落為例,鄒族在那裡已經居住千年,不知經過多少狂風豪雨,依然挺立。何以近幾年部落週邊的土石逐漸崩落?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攔砂壩。特富野兩邊的溪流原本都是狹長型的,但興建攔砂壩後,土石堆積,把河床填平,於是每逢豪雨,河水開始往兩邊侵蝕,造成崩塌。崩塌的結果是部落賴以維生的保留地不見了,幾年下來,甚至已崩塌到部落邊緣,造成危險。


September 1, 2009

災難資本主義--好友被退稿的文章

這篇是Isak兄賺酒錢的文章
不被主編所賞識退稿
經徵得同意轉載如下


August 25, 2009

如此研究生

88水災發生後,為了建立救援直昇機來時秩序,達邦村幹事成立「候機室」,並按先後順序發給等候搭機的人「登機證」,好讓大家依序登機。有位樂野村人受傷後,透過管道申請直昇機載下山救治,由於直昇機須先前往達邦載人,因此規劃預留兩個座位,打算回程經過樂野搭載傷患及其家屬1人下山。直昇機可以載10個人,達邦村幹事依據原本排定的順序讓8個人登機,沒想到8人登機後,有2個人趁亂登機,這2個人1個是跑去部落做研究的研究生,另1個是保全,都是外地人直昇機起飛要去樂野途中,機上人員才發現這2人偷偷登機,於是只好直接飛回嘉義,導致樂野的傷患未能在即時下山就醫,失去寶貴的生命

 

我們可以體會這2個人被颱風困在山上急於回家的心情,但2位是不是應該尊重部落的機制?是不是應該尊重傷患的權益?你們留在部落並沒有立即危險,部落的人也不會虧待你們。何況,當時特富野有個中正大學的研究生,有心臟病,且藥只剩下一粒,仍堅持依序排隊2天才登機但是,因為你們的粗暴行為,導致無辜生命的喪失不知道你們良心是否平安?尤其是進部落做研究的研究生,居然做出這樣的行為,我認為你沒有資格以部落的研究取得學位。


August 18, 2009

什麼是部落?

昨晚接到國小同學的電話
他在達邦和朋友喝幾了杯小酒
談起這次風災


August 11, 2009

颱風後

昨天傍晚和維德聯絡
得知特富野部落對外聯絡道路都斷了
特富野大橋和巴沙那大橋也被沖毀


July 13, 2009

基本設施維持費

每年原住民族地區的55個鄉鎮市公所,都會獲得一筆700萬至1200萬元不等的經費,名目叫做「基本設施維持費」,這筆經費起源於2002年,原住民鄉鄉長集體向行政院長陳請原鄉經費不足,電費繳不出來,員工薪水也經常拖欠,當時的行政院長張俊雄當場承諾會給予經費,於是有了「基本設施維持費」。

雖然基本設施維持費是編列在行政院原民會預算中的補助款,但其性質類似統籌分配款,鄉鎮市公所對於該筆經費之運用有很大的自主性,除了原民會要求配合重大政策而編列的款項以外,其他都由鄉鎮市公所依其所需自由編列,並且,為了避免公所把錢都花在工程上,也規定工程經費不得超過15﹪。


July 9, 2009

部落收清潔費

日前新竹縣政府及尖石鄉公所派員前往司馬庫斯,希望司馬庫斯在收費制度合法化前停止收費,從報紙記載看不出到底縣府和公所說的收費合法化到底是什麼,有的說是要代表會立法,有的說要報到縣政府核准,由此可見,其實政府代表也不清楚所謂「收費合法化」到底要怎麼做。並且感覺上新竹縣政府似乎把司馬庫斯當作占山為王的盜賊一樣看待。
司馬庫斯部落的土地屬於原住民保留地,並且由於部落決定以共享的方式在土地上生存,所以除了少數過去已經取得所有權者外,最近並沒有人申請設定他項權利,也沒有人取得所有權,其土地目前多數是公有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屬於中華民國,管理機關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所以收費要合法化有2個途徑,其一,司馬庫斯的人取得所有權,亦即先設定他項權利,滿五年就可取得所有權;其次,原民會委託司馬庫斯部落經營那些公有原住民保留地。


July 3, 2009

被侵蝕的主權

●5個直轄市
這幾天媒體都大幅報導縣市升格直轄市的新聞,但平面媒體只有一篇拔尚所寫的文章關注到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成為直轄市後,將有5個山地鄉消失。在沒有實施原住民族自治以前,山地鄉可說是唯一具有原住民「區域」自治色彩的地方制度,其行政區域是原住民古來聚居之處,其首長由山地原住民擔任,可選出一席縣議員,通常鄉民代表也過半是原住民,因此雖然民族成分不高,但至少還有起碼的自治。然而5個直轄市成立之後,烏來鄉、和平鄉、茂林鄉、桃源鄉及好不容易才改名的那瑪夏鄉,都不再是地方自治團體。
放大來看,無論是行政區域重劃、國土空間規劃或是地方制度,幾乎都沒有為原住民族自治留下發展的空間,既有的鄉自治將逐漸稀釋其民族特性,因此未來原住民族以自己的方式管理自己的事務的機會及權能將越來越小,循此以往,未來縱然有了原住民族自治法,恐怕也難以扭轉大局,難以實施多少民族自治了。


June 29, 2009

儘速開通來吉到十字村的道路

前些日子趁著劉院長前往草嶺視察,阿里山鄉來吉村民前往陳情,希望能開通來吉到十字路的道路。陳情代表陳震魁(阿里山鄉長說他「只是哥哥而已」)指出,目前從來吉到阿里山,必須走嘉155線經過奮起湖到石桌,再從石桌經過十字路到阿里山,耗時約100分鐘,如果開通來吉到十字村的路線,不僅可以節省40分鐘的車程,遊客前往阿里山,也多了草嶺、來吉這條風景優美的路線可以選擇,更可以緩解阿里山公路嚴重的塞車狀況。

根據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說法,於2003年曾針對來吉到十字村是否開路進行評估,當時的結論是不宜,然而,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羅世雄執行長則認為,未來阿里山仍是台灣最重要的旅遊景點,如果能開闢多條路線,對於未來發展有正面功能,因此要求再次審慎評估,以滿足地方需求。


June 25, 2009

找回自己的名字

(發表於自由時報--2009.6.20自由廣場)
原住民各族都有其特殊的命名方式,比如泰雅族是「親子聯名」制,在自己的名字後面加上父親的名字,比如作家瓦歷斯‧尤幹,瓦歷斯是自己的名字,而尤幹是父親的名字;蘭嶼的雅美族則是「親從子名」制,在生子後,就從孩子的名字;當祖父後,則從孫子的名字,比如作家夏曼藍波安,意思是藍波安的父親,若他當上祖父,其名字就會變成某某某的祖父(夏本加上孫子名)。其他族也各有其命名方式。


June 25, 2009

擁抱運動(Chipko movement或Chipko Andolan)

不是大家在街頭擁抱10分鐘就可以換獎品的行銷活動。
Chipko movement是一個非暴力的保護境運動,Chipko是喜瑪拉雅山區語「擁抱」的意思。1970年代,有感於伐木業的魔爪侵入喜瑪拉雅山區,恣意砍伐森林,造成許多災難,當地居民(特別是婦女)開始以具體的行動來保護森林,他們擁抱樹木,以肉身抵擋伐木者。
這個運動起源甚早,18世紀初發生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當時,當地國王派人砍伐雷尼村的樹作為修繕房屋的材料,當伐木人員抵達森林,由當地婦女Amrita Devi率領的一群婦女來到樹前,一起擁抱樹,並對伐木者說,要砍樹就得先砍她們,然而伐木者依然把樹砍倒,Amrita Devi當場死亡,在她的頭被伐木者砍斷前,他說「以我的頭作為代價來挽救樹是非常便宜的」。自此,就不斷有社區居民以擁抱樹來保護樹免被砍伐。


June 17, 2009

行路難

我是特富野社人,但行政區域上,特富野屬於達邦村,所以老家的地址變成「達邦村特富野」,從鄒族來看,實在有點不倫不類。

我是特富野社人,但不住特富野。其實,我家原本也住特富野,位置就在kuba右上方現在Poiconu家族祭屋處,緊鄰高家,而旁邊天主教堂及真耶穌教會教堂使用的土地,都是父親捐獻的。後來父親認為每日花一個多小時從特富野走到田地太浪費時間,就搬到離田地較近的yingeana,離特富野約1小時路程,那裡從很久以前就是鄒族人的小部落,如今在該地開墾,有時候還可以挖到陶器,田麗的媽媽就是那邊的人。在yingeana居住幾年後,父親體恤弟弟(我叔叔),便將房子讓出,搬到seofkonana,直到今日。


June 16, 2009

尼采 v. 華格納

「 當崔斯坦被改寫成適合鋼琴演奏時起,我就是一個華格納的崇拜者。我認為華格納以前的作品都不值得重視…與崔斯坦的第一個音符相比,所有達文西的傑作都失去光彩」
「為什麼我從來沒有寬恕過華格納?那是因為他降格跟從德國人,那是因為他變成一個德國的帝國主義者…德國所及之處,就腐蝕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