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氣] 回來吧, NoriP!
昨天日本演藝圈最驚爆的消息, 就是暱稱NoriP的資深偶像巨星酒井法子, 在丈夫高相祐一因吸食安非他命被捕後, 攜子失蹤. 她出道至今一直忠心耿耿的經紀公司"Sun Music"的社長(創辦人相澤秀禎之子)相澤正久甚至說出"我希望不要發生最壞的結果"這樣的話, 代表他已經做出了最壞的打算. 我的好友在噗浪推了一句話:"憂鬱症是這樣累積出來的嗎?"......
回顧1985年12月, 一個菜鳥--酒井法子, 從福岡上到東京. 當年在日本, 一個菜鳥和經紀公司簽了約, 進入演藝圈後, 不是馬上就可以出道的, 必須先經過嚴格的訓練, 在訓練過程中, 甚至出道資歷不深時, 必須住在經紀公司宿舍, 被同公司的學姐和經紀人帶. 當年負責照顧酒井的學姐, 是1984年日本唱片大賞新人王--岡田有希子(暱稱Yukko), 當年還留下了這樣的照片
(前面坐著彈鋼琴的是岡田, 後面站著的是酒井). 另外, 因為當明星需要常趕通告, 沒辦法固定上課, 所以都會加入所謂的"明星學校"-趕通告可以算公假的學校. 當年日本有3大明星學校: 日之出女子中學, 明治大學附屬中野高校夜間部, 以及崛越學園. 於是, 酒井也成為岡田同校--崛越學園的學妹, 兩人差2屆. 個性溫厚的岡田, 對學妹們(甚至其他經紀公司的後輩藝人)是照顧有加.
大阪行(5) 大阪球場及南海大飯店難波遺址, 以及南海會館
因為前一天看電視看太晚, 大概凌晨1點才洗澡睡覺, 翌晨7點半又要爬起來看"超級戰隊系列"和"假面騎士系列", 其實看假面騎士時頭腦已經昏昏沉沉了. 所以8點半看完假面騎士, 我決定繼續補眠到9點半再出門.
這次的目標是位於南海難波站背後的大阪球場
遺址. 古早以前, 關西地區的幾家私鐵, 包括南海, 近鐵, 阪急, 阪神等, 都有自己的職業棒球隊, 並自己興建職業棒球場, 不過現在非常悽慘地, 除了阪神還健在外, 其他3隊都已經遭到解散的命運, 他們當年興建的富麗棒球場也都遭到拆除的命運. 2002年, 我是故意地在整個旅程中, 搭滿所有4家有及曾有職棒隊的私鐵列車, 以及也曾經擁有職棒隊伍的國鐵(現JR)列車, 但這次因為時間因素, 沒辦法像上次那麼搞了.
學生的研究熱情與研究知識成反比
(原作者:陳旭華,轉載自中時部落格) http://blog.chinatimes.com/ymal/archive/2009/05/15/404637.html
耶魯大學管理學院的桑德教授(Shaun Sunder),每年都會開一門 ,從大學部學生到研究所博士生學生都可以選修。這門課的成績主要是寫一篇期末報告,設計一個有趣的經濟學實驗,而學生最大的挑戰是如何找一個好題目。
桑德要求學生:「找一個你非常想知道的答案,但不知道答案,而透過實驗經濟學的技術,可以幫忙找到答案的題目。」 桑德發現大學部的學生,通常很快就找到一個可以讓他們感興趣的題目,碩士班研究生次之。相對的,博士班學生,平均花最久的時間才能找到研究題目。有一次,一個成績非常優秀的博士生,竟然花了8個星期還找不到題目,師生因此都有很深的挫折感。桑德很遺憾地說:「學生的研究熱情與研究知識成反比。」
大阪行(1)航空篇
最近有一個機緣, 去了大阪一趟, 這也是一向只搭乘國籍航空公司飛機的我, 第一次搭乘外籍航空公司的飛機, 是日航. 想想還真諷刺, 我當年因為喜歡飛機, 去辦了一張誠泰銀行日亞航認同卡, 結果現在我第一次有機會利用它的時候, 誠泰銀行卻已經消滅了(被新光金控吃掉), 日亞航也沒有了(被併回母公司日航), 真有滄海桑田之感.
我把這次旅程定位為"奇幻旅程或重溫舊夢", 畢竟是天上掉下來的機會, 能夠再回到2002年記憶的地方, 不過如前所述, 太多滄海桑田了. 想想2002年的時候, 銀鹽照相機還是市場主流; 現在不要說全面數位化, 我手上的數位相機都已經是1,000萬畫素了...
2002年搭的長榮767飛機, 現在已經被淘汰, 聽說賣給了俄羅斯
看漫畫殺人? 別亂牽拖
【聯合報╱余曜成/動漫文化觀察者(台北市)】 2009.03.11 03:24 am
前天發生驚世駭俗的「隨機殺人」事件,彷彿讓我們回到去年日本秋葉原的「無差別殺人事件」景象,並且裡面似乎都有類似的幾個元素:漫畫、失意者、電腦、通訊等,讓人不想到「漫畫有害論」再起都很難。 我覺得先要釐清的是,這個犯罪嫌疑人說「因為看漫畫」而殺人的說法究竟合理與否?有些媒體以《死亡筆記本》或其他漫畫來當作參考指標,我認為都太過偏頗,因為這幾部被點名的漫畫根本沒有提到犯罪嫌疑人所說的「改運」問題;更重要的是,市面上各類漫畫並無「殺人就可改運」的這種題材,如果有的話,早就在出版社端被擋下來了。 會提到「漫畫有害論」主要是怕再度引起民眾對於漫畫文本的敵視。事實上,出版圈一定會把關,題材要是成為有害物早就會被媒體揭露,根本不會拖到現在。如果犯罪嫌疑人想以被害妄想、媒介影響的方式脫罪的話,請檢警司法單位絕對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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