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9, 2008

08/18.茫了醉了,而我在找死。





「越南妹」。
下班後集合。


嗯,越南妹是一家店的代名詞。
我們大家的代名詞。

沒有店面,不是什麼餐廳。
就是個路邊攤而已。




08/18(一)
成員:
老仔師、叔仔、阿晉、阿豪、小扣、舒禾、我




圍著一張桌子坐著。
桌上擺著幾道菜,然後你會知道今天的重頭戲是「甘之醇」。

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甘之醇。
它是酒,是酒,對,就是酒啊酒。
嗯,就是高梁高梁啊!!!
應該算烈酒吧,我也不是狠清楚。


甘之醇,我們喝了兩瓶。
台灣啤酒,我們喝了七還是八瓶。
整個狠誇張有沒有?!





本來說好吃飽就要回家的。
結果,老仔師和叔仔一瓶開一瓶。
把酒當作水在喝,真的狠妙。


聽了不少工作上的事,還有人生的一些事。
我也希望能夠好好地做,好好地過,然後狠快樂。
誰不希望啊?!


阿晉也和我說了一些,那些我知道也該知道的。




最後老仔師和叔仔狠明顯呈現醉了的狀態。
但他們狠可愛,一直講著那些惹人發笑的話語。
老仔師更妙,一直在傻笑。
噗。

舒禾讓我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喝酒不手軟哪。
而我喝酒不會過敏,但卻會臉和身體直發紅。
紅到舒禾整個大叫「妳也太紅了吧?!」
但就是不會癢和痛。
我們唯一的共通點就是,會狂跑廁所啊!!!

老仔師也一直說我們兩個看不出來這麼會喝啊。



話說,我比較擔心老仔師和叔仔騎機車回家的安全。





阿豪和小扣沒喝。
十一點多就先回家了。
而我們剩下的五個人一直到凌晨一點多才回家。
我傻眼了我。


回到家慶幸著自己明日休假。




嘖嘖!!!
現在才想到,該死。
我根本就是在從事找死的行為嘛!!!

我的車禍傷口還沒好,竟然還敢喝那麼多酒。
整個就是有毒有毒有毒啊!!!!!









這一攤讓他們破費了。
改天真的要換我和舒禾回請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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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這傢伙給我跑去喝酒!!!!!

  • imjacky at August 20, 2008 01:1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不…不…不要怪我。
    我今天才被另一個內場同事「阿爸」唸而已。
    說我什麼是酒國英雄之類的,一直損我。

    唉唉。
    我真的不是有意要喝的。
    人家一直倒,人家是老仔師和叔仔。
    人家是長輩,我怎麼好意思拒絕哪!!!

    嘖嘖。
    只是,我真的忘了我車禍的傷還沒好還沒好啊!!!>_<
    是的。我整個在找死啊我。

    話說,我們啥時去喝?!
    下個月嗎!!!

  • Blog Owner at August 21, 2008 12:55 A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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