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2, 2007

這是頭條



今天的頭條頭條。
不是那個什麼減刑第五天,我不想理這個。
因為整個我就是覺得狠離譜,沒什麼好說的了。

我要說的頭條是:『無雲遮蔽!高雄紫外線指數飆破表』


昨天台北才創下七月的最高溫38.6度。
今天高雄因為無雲,所以紫外線指數破表來到16級。
只要在太陽底下曬15分鐘左右就會曬傷。
也難怪這次我去墾丁,整個就是大曬傷了哪!!

我的臉還沒什麼事,有事的是我的兩隻大腿啦!!
租什麼機車,在大太陽底下騎什麼車啊我們。
整個腳就是狂痛,穿什麼鬼短褲。


大家多保重,不要有事沒事出去曬太陽。
我從墾丁回來後就再也沒有出家門半步了我。
整個人一直在想怎麼讓我的腳好一點,還有怎麼美白。

臉真的沒什麼,一下就白回來了。
可是我的腳是怎麼一回事啦,整個就是還在痛。
誰家有什麼秘方可以治曬傷的快告訴我。
曬傷後的美白也可以告訴我,謝謝。

大家真的要多保重。不要跟自己的身體過不去。
曬傷真的不是開玩笑的痛。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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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真的= =
    沒在騙人的
    我也是受害者=口=
    打算晚上再出門
    買個幾打的菜瓜水回家
    哇哈哈= =+

  • gelina at July 22, 2007 04:15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擦蘆繪吧。
    另外墾丁不是夏天在去的
    整個很熱,媽的

  • sj47kk at July 22, 2007 10:22 PM comment
  • 3樓

    3樓坐沙發

    但你們還是去了。
    沒有人冬天去墾丁吧==

  • elin21 at July 24, 2007 04:53 A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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