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機板創業板上市的要求
香港主機板創業板上市的要求
1.香港主機板上市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三項中其中一項測試。
●盈利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有相若的擁有權及管理層管理;
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
在該段期間,最近一年的股東應占溢利不得少於2,000萬港元;
再之前兩年累計的股東應占溢利不得低於3,000萬港元。
●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有相若的擁有權及管理層管理;
新申請人亦需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
其上市市值至少為20億港元,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收益最少為5億港元;
及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從其擬申請上市之營業活動所產生的淨現金流入合計最少為1億港元。
●市值/收益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有相若的擁有權及管理層管理;
新申請人亦需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 (獲聯交所依據有關規定豁免除外*);
其上市市值至少為40億港元,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收益最少為5億港元;
上市時至少有1,000名股東。
2.申請人上市時的預計市值不得少於2億港元。
3.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的預計市值不得低於5,000萬港元。
4.為確保上市證券有一公開市場。
5. 營業紀錄要求。
3年 (如符合市值/收入測試,可短於3年);
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下管理運作;
最近1年須在基本相同的擁有權及控制權下運作。
6.其他要求。
控股股東或董事可進行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但必須全面披露;
不可以選擇純以配售形式上市;
公開認購部分須全部包銷;
公司上市後首6個月內不能發行新股。
香港主機板創業板上市的要求:http://www.conpak.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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