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6, 2009

~如果你要懷念我~

如果你要懷念我~

總有一天,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

總有一個時候,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幹作用已經停止

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

那時候,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

而應該稱為"生命之床"

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助別人,

延續他們的生命。

讓我的眼睛,給一位從來沒有見過人世的人;

將我的心,給一位擁有一顆使他痛苦心臟的人;

把我的腎,交給那老是洗腎的人;

用我的筋骨、神經,讓跛腳的孩童行走;

燒去我的殘骸,變成可綻放美麗花朵的肥料。

如果必須埋葬什麼,請埋葬我的過錯、軟弱及偏見。

將我的罪歸還魔鬼,將我的靈魂交給神。

如果你要懷念我,請與我一樣,讓我們都永生不死。


取至於: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這是一篇我再急診室外海報上看見的一段話!

很多死刑犯在萬惡加身的情況下,再面對死亡的那一刻,他們也願意留下最後的一點善良

很多意外的亡者他們也選擇遺愛人間

孔子說過:人性本善!

我一直相信這句箴言

也請看到這篇文章的人,把這份情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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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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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心中的信念一直堅持著
    它就很難改變

    人性本善
    我想是要看是否對你有無利害關西的人了

    加油喔~~~

  • yls060421 at December 7, 2009 12:09 A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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