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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4, 2007

真正愛妳的男人?

在朋友板看到一篇轉貼的〈真正愛妳的男人〉,實在是看不下去,所以忍不住在朋友那兒放肆地罵了一下,罵完發現根本可以算一篇,所以就把這篇搬回我家。

原文乃以條列的方式列舉出「真正愛妳的男人」會做的事情,以下將其切割開來以「事實」逐一回應。

原文:抱起來很溫暖,囉唆起來很煩,在身邊討厭,看不見又很懷念的人。

事實:這是妳老爸。

原文:吃剩下一半的麵不要浪費,他會接過去幫妳吃乾淨的人。

事實:這是妳老爸和妳的肥仔朋友。

原文:大冰腳貼在他大腿弄暖,他即使很冷,也不會把妳腳踢開的人。

事實:這還算合理。

原文:一起去大賣場買東西,總是比妳多提兩大袋,還要空出手牽妳的人。

事實:妳幾歲了啊?去家樂福還要人家牽?乖,去旁邊玩溜滑梯!

原文:逛街,總是從頭到尾「良性勸導」妳不要亂花錢的人。

事實:妳老爸又來了。

原文:月經來,抓到妳偷吃紅豆冰,會很生氣罵妳的人。

事實:這是妳老媽。

原文:妳生大病,他卻比你還要辛苦的人。

事實:妳最好是得禽流感,不然哪來那麼多事情可以辛苦。

原文:出門前,妳相信他的眼光多於鏡子的一個人。

事實:妳智障嗎?智障到自己穿衣服都不行了?

原文:把買衛生棉已經當成每個月記得採買的男人。

事實:妳殘障嗎?殘障到衛生棉都無法自己買?

原文:吵完架做錯事,還會厚臉皮跑來牽妳手的人。

事實:這還算合理。

原文:過了多個週年的戀愛紀念日後,就會忘記情人節、聖誕節存在的人。

事實:所有男人都這樣。

原文:為了看現場轉播的棒球大聯盟,敢把可愛的妳推到旁邊涼的人。

事實:結婚後就會這樣。

原文:很少送妳花,卻常愛送妳垃圾袋、衛生棉、水果的人。

事實:智障才這樣。

原文:沒事一定會窩在妳家,有事還是窩在妳家,讓妳開始懷疑他是不是沒有朋友的人。

事實:窩囊廢才這樣。

原文:最喜歡看妳開心的大笑,然後也對著妳傻笑的人。

事實:這還算合理,不過妳確定他不是喜憨兒?

原文:漏接妳電話,就會打爆妳手機的人。

事實:變態才這樣。

原文:養妳吃飯、養妳看電影、養妳買小東西,動不動就開始為以後練習怎樣包養妳的人。

事實:妳最好長得像林志玲,不然還是自殺了去投胎吧。

原文:最害怕討厭聽到妳啜泣,只要聽到妳哭,還是會不辭千里的飛奔到妳身邊的人。

事實:褓母才這樣。

原文:偷偷的為妳做了很多事,卻從來不和你邀功的人。

事實:妳老爸又出現了。

原文:已經認為自己的手臂是枕頭的人。

事實:植物人才這樣。

原文:膽敢會和妳搶遙控器,最後卻只能陪妳看慾望城市的人。

事實:電視明明很便宜,再買一台吧。

原文:老是可以讓周遭好朋友感到好奇的人。

事實:這真的強。

原文:他一不在,妳就會心煩意亂心不在焉,而開始很想念他的人。

事實:妳是嬰兒嗎?

後話:以上純屬玩樂,大家笑笑就好,原始回應在這裡,然後祝看到此篇文章的妳能找到妳愛的又剛好愛妳的人--反正祝福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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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詭辯與閒聊 Topic: feeling / 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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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留言太精彩了! 還有,你在文章連結我的網址之後,我這破圖破光光沒有樣式的醜廢網

  • 【反文】真正愛妳的男人? 【揮著翅膀的女孩】 at January 25, 2007 09:51 AM Trackback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   【My Baby Shot Me Down♡】 at January 25, 2007 08:18 PM Trackback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首先先懺悔一下,上ops不好好上,實在太無聊又開了網誌來看,結果一看太high,差點笑出來.

  • 真正愛你的男人 【ANGELA瘋狂隨想曲】 at January 26, 2007 05:04 AM Trackback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 看了都會爆笑 【不存在彼此未來】 at May 17, 2008 07:04 PM Trackback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綜合版主觀點,所以跟老爸亂倫比談戀愛實在,哈哈!

    老娘心情很好啦!今天轉貼不收費!

  • playmymusic at January 24, 2007 11:2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版主說的中肯(逃)

  • 空條承太郎 at January 24, 2007 11:36 PM comment
  • 3樓

    3樓坐沙發

    每個人對愛的表現都不同,但不會因為愛而突然變成聖人或超人─_─

  • kay at January 24, 2007 11:49 PM comment
  • 4樓

    福樓

    承上,但常會因為愛而突然變成盲人或狂人 (9___9)b

  • 幻太郎 at January 25, 2007 12:05 AM comment
  • 5樓

    專業的5樓

    〈真正愛妳的男人〉這篇文章的原作者可能有重度幻想症,用這種標準
    衡量愛情真是可笑...喔我又認真了
    另外,版大的補充說明真是大快人心!讚!

  • riet at January 25, 2007 12:14 AM comment | prosecute
  • 6樓

    6樓

    從頭笑到尾...
    這篇文章的誕生
    也不過是因為我留了個言然後變成大家的討論版

    不過還是很想看真正機八的男人啊!

  • anniesu60005 at January 25, 2007 12:2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7樓

    7樓

    能達成這麼多條件的人有多少啊?又,假使真的有人能做到這些事,那
    個受到這些對待的女性,也真的會很珍惜這男性嗎?這是個人一點小疑
    問。

  • solidus1617 at January 25, 2007 12:28 A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8樓

    8樓

    我喜歡"喜憨兒"那段
    不過男生這時候還滿可愛的

  • 陽光活力小天使 at January 25, 2007 12:48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9樓

    9樓

    基本上部分男人為了繁衍後代還是能忍受上述苛刻的條件
    這就是地球生命可以持續繁衍,生生不息的原因

  • hellsting at January 25, 2007 12:5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0樓

    10樓

    版主這還算好,我轉貼一篇國中生程度的:

    『我們分手吧。』 ─── 這五個字該由女人來說。
    即使是你首先不愛她,你也該有風度的讓她提出分手。
    男人慣常做的,就是對她越來越冷淡,讓她自己覺得沒趣,然後說:
    『我們分手吧。』
    女人會感激男人把這五個 字留給她來說。她會永遠記的是她首先不要
    你了。這樣的話,她也不會那麼恨你。


    『我不愛你了。』─── 這五 個字更應該留給女人來說。
    男人說這五個 字太殘忍。這麼殘忍的事也做的出來,不是太沒風度了
    嗎?
    況且,男人說出這五個 字,是很危險的,憤怒的女人會給他一巴掌。
    為人為己,男人還是應該禮讓一下,把這五個字讓給女人來說。


    『我永遠恨你。』 ─── 這五個字也該留給女人來說。
    堂堂男子漢,哭哭啼啼的對著女朋友說:『我永遠恨你。』多麼難
    看?
    男人只能夠說:我永遠愛你。



    『你忘記我吧。』 ─── 這五個 字,男人常常搶著說。你以為自己
    是什麼?你以為我無法忘記你嗎?
    你沾沾自喜的令人討厭。這五個 字,該留給女人來說,讓她贏回一點
    尊嚴。
    那男人該說什
    麼 ....................................................
    .....................................
    .
    .
    .


    男人只有五個字可以說
    .
    .
    . ── 『都是我的錯。』

  • timothy0731 at January 25, 2007 01:02 AM comment
  • 11樓

    11樓

    腦殘到我很想破口大罵......

  • timothy0731 at January 25, 2007 01:0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2樓

    12樓

    不知有沒有小學生程度的,我想看一下一個人到底可以自溺到什麼程度
    的說XD

  • solidus1617 at January 25, 2007 01:14 A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13樓

    13樓

    半夜看到這篇,忍不住噗嗤的笑出來了~
    所以留下了在這裡的第一個留言

    不過我不認為真的有這樣的男人啦~= =

  • cfox at January 25, 2007 01:26 AM comment
  • 14樓

    14樓

    我覺得沒有也無所謂,這樣沒尊嚴的男性還會有女生喜歡嗎?

    怎麼不反過來說,沒有這種女生?

  • timothy0731 at January 25, 2007 01:3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5樓

    15樓

    符合「真正愛妳」標準的男人
    人生目標是把自已變成奴才,以及終極好人卡終身卡友
    死了以後會晉級變卡神,進入好人天堂

  • Carmy at January 25, 2007 02:10 AM comment
  • 16樓

    16樓

    版主說得好。哪來這麼多自封的公主,真是莫名其妙,正牌王室公主都沒這麼難伺候。

    我也寫了一篇,獻醜 :)

    http://blog.feistytangerine.com/archives/2007/01/post_8.html

  • 珍妮猴 at January 25, 2007 05:28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17樓

    17樓

    這種男人應該不存在吧!
    不然大概只有女人15~20歲時可以遇到
    我的至理名言就是
    男人20歲時喜歡20~30歲的女人
    男人30歲時喜歡20~30歲的女人
    男人40歲時喜歡20~25歲的女人
    男人50歲時喜歡20~25歲的女人
    男人60歲時喜歡20~25歲的女人
    男人不管他幾歲
    他都比較喜歡20幾歲的女子啦!
    ㄎㄎ

  • chi531532 at January 25, 2007 09:32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8樓

    18樓

    Carmy的留言我笑翻!卡神太妙了。
    當初我轉貼這一篇只是想要狠狠吐一下槽,結果版主幫我實現了,雖然
    到現在我還不知道作者是誰?

    然後樓上說的太中肯了,男人不管幾歲都喜歡20幾歲的女子,這是真
    的,即使女人年過30或者更多,會安慰自己我是有腦袋的熟女,就像是
    慾望城市四大美女一樣,但是現實就是男人還是想認識交往20幾歲女子
    啊!(本來想說上的)

    因為留言太精彩,這一篇請容許我貼回去,謝謝啦

  • playmymusic at January 25, 2007 09:45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9樓

    19樓

    這篇很留言很妙~不過請woosean有空以男人的觀點自己寫一篇~真正愛
    你的女人吧~我猜應該會更妙~哈哈哈~

  • Michelle at January 25, 2007 10:01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20樓

    20樓

    原文:養妳吃飯、養妳看電影、養妳買小東西,動不動就開始為以後練
    習怎樣包養妳的人。
    事實:妳最好長得像林志玲,不然還是自殺了去投胎吧。
    -------------------------------------------------

    咦~不是只要皮膚不錯就可以了嗎?

  • peirjen at January 25, 2007 11:52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1樓

    21樓

    嗯,亂倫,有何不可?

    如果因為愛就能成為超人,那這世界的超人也不會太多,因為大部分人
    都沒友愛啊!只是他們以為自己有而已。

    大部分想要衡量愛的文章都是可笑又可笑,難怪大家那麼愛看,真的白
    癡又歡樂!

    真正嘰叭的男人…我來研究一下,搞不好可以寫。

    做到這些條件的人,大部分是好人,如同Carmy講的,這種人通常會成
    為卡神。

    珍妮猴妳那篇真的太讚了!「雨天散步,背我過積水,說:你還可以再
    胖一些啊。」要命,我快哭了…

    我是男人,我覺得十八~四十歲的女人都可以很性感!超過四十也有可
    能啦,但保養真的要很強才行。

    真正愛你的女人…好!我來試著想想!

    皮膚不錯是很吃香,但未必能那麼吃香,除非碰到的人是眼殘兼傻瓜。

  • woosean at January 25, 2007 12:2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2樓

    22樓

    哈哈..真妙!請容許我貼到我的板上~

  • md09115 at January 25, 2007 05:31 PM comment | email | prosecute
  • 23樓

    23樓

    親愛的尚大,因為你實在太搞笑了,我忍不住想和朋友分享,可以把你
    的網址轉貼到我的BLOG中嗎?

  • mata at January 25, 2007 10:17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4樓

    24樓

    可以,請轉!另外,本人明明走嚴肅風,請明辨…

  • woosean at January 25, 2007 10:1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5樓

    25樓

    說的太好啦...

    戀愛不是讓人退化的...

  • 凡 at January 26, 2007 12:46 PM comment
  • 26樓

    26樓

    嚴肅風?????
    S大...一直以來..我都誤會你了...(跪)

  • 純 at January 26, 2007 09:16 PM comment
  • 27樓

    27樓

    我本來就常被誤會嘛…

  • woosean at January 27, 2007 11:3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8樓

    28樓

    真是好笑到爆
    請容許我轉貼到我的blog
    謝謝

  • asas78asas at May 17, 2008 07:07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9樓

    29樓

    版大,您這篇真是貼的好貼的妙貼的呱呱叫!!
    可不可以借我貼到網誌裡阿??
    所有女性同胞看到這一篇應該都會"發自內心的一笑"吧!!

  • white5282 at June 2, 2008 07:34 PM comment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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