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全國中正杯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1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全國中正杯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遵照政府提倡全民體育之訓示、發展柔道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提振我國柔道運動
風氣,培養積極奮發進取之精神。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備文號體委競字第0980028036號函) 、教育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處、中華民國柔道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大同高中、復興高中、大理高中。
六、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98年12月13日 至17日(星期日、一、二、三、四)五天。
七、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1樓綜合球場(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1樓)。
八、比賽分組:
(一)團體組:每隊七人(正選五名、候補二名)。
A.社會男子特別組:(不分段級,體重) B.社會男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C.社會男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D.社會女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E.社會女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F.大專男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G.大專男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H.大專女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I.大專女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J.高中男子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K.高中女子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L.國中男子組:(限體重)
M.國中女子組:(限體重) N.國小男子組:(限體重)
O.國小女子組:(限體重)
(二)個人組:
1.社會男子甲、乙組 2.社會女子甲、乙組
3.大專男子甲、乙組 4.大專女子甲、乙組
5.高中男、女組 6.國中男、女組
7.國小男子A、B組 8.國小女子A、B組
註一:大專男、女組參加隊(人)數未達三隊(人)時,則併入社會男、女組賽程。
註二:大專組報名時,應將段級填寫清楚。
九、參加資格:需為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所屬之團體會員,方可報名參加:
(一)團體組:
1.國內各團體、學校均可報名參加。
2.大專、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並以學校名義報名參賽,學生年齡限制如下:
(1)高中組:二十歲以下(民國七十八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
(2)國中組:十六歲以下(民國八十二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
(3)國小組:十二歲以下(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
(4)特別組:凡年滿40歲以上(民國五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出生者),不分段級、體重。
(二)個人組:
1.大專、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並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年齡限制同團體組之規定。
2.國小B組年齡限制:十歲以下,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並得為在學學生四年級以下者。
3.國小第八級為特別級,僅限體重在五五.一公斤以上,及超齡之在學學生(但以十四歲以下為限,即
民國八十四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十、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月18日 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不按報名手續報名,不予受理。
十一、報名手續:
(一) 依本競賽規程有關規定,以正楷填寫報名表一式二份。(一份單位自存,一份寄至總會)
經單位簽名蓋章後,親自報名、掛號郵寄、線上報名、電子檔案郵件報名均可。
(二) 網頁線上報名或以電子檔案郵寄方式報名者,可優免200元報名費。
(三) 報名費用請以匯票方式,連同報名表一同郵寄。未完成繳費者,不予受理排籤。現場亦不收現金。
(四) 總會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510室
(五) 總會網頁: http://www.judo.org.tw 電子信箱: tpejudo.ctja@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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