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Free Sign Up
August 29, 2008

michael jackson誣告案證詞實錄

為什麼陪審團一致認為傑克森無罪呢?請看看下面原告一家的證詞節錄,如果你是陪審員,當你看了這樣的證詞,你又該去如何判決?
 
原告一家證詞實錄:
首先,有必要說一下麥可傑克森在此案中的被控的四種罪名:
  一,孌童罪(四項)
  二,孌童未遂罪(一項)
  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四項)
  四,陰謀罪(一項)
  (注:所謂『陰謀罪』,是檢方指稱麥可傑克森夥同五名助手(均被免於起訴)陰謀綁架男童全家以達到『孌童』目的,其間共有28條『公然的罪行』,是為『陰謀罪』。)
 下面摘錄一些男童一家在法庭上的接受辯方律師盤詰時的證詞明顯矛盾錯漏的場景,附點評。
 
男童弟弟,『唯一案情目擊者』(『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及『孌童罪』證人,男童弟弟稱他與家人在麥可的烏有鄉莊園作客時,麥可給他與哥哥酒喝,還給他們色情雜誌看,還曾兩次親眼目睹麥可『性侵犯』了他哥哥,而兩次都是半夜睡不著起來閒逛時進入麥可的套房,在麥可的臥室門外偷看到的。)
  
  場景一:(辯方律師拿出一本色情雜誌《閣樓之出軌邊緣》,這是美國合法出版的成年刊物,檢方聲稱是在麥可的床底下搜到,上面有麥可與男童兄弟的指紋,這是檢方的『重要證物』,指傑克森曾以色情雜誌引誘男童。)
  辯方律師:麥可從來沒有給你看過這本色情雜誌是嗎?
  男童弟弟:他給我看過!
  辯方律師:你確定?
  男童弟弟:是的!
  此時辯方律師轉向陪審團指:這本雜誌發行於2003年8月,而原告一家最後一次離開烏有鄉莊園卻是在2003年3月,麥可怎麼可能在2003年3月之前給原告男童兄弟觀看在2003年8的出版的雜誌?!
  男童弟弟趕緊改口:哦,我說的並不是這一本,是其他類似的雜誌。
  (法庭內一片譁然!)
  點評:英國天空電視臺新聞報導:那本雜誌將對檢方和警方是重創。因為看上去,那本雜誌是栽贓。如果被證明,整個案子就要撤銷了!!
  
  場景二:(警鈴問題。麥可的臥室裝有警鈴,一有人接近就會響起。而男童弟弟曾兩次偷看到麥可在臥室裏侵犯他哥哥,而居然警鈴都沒有驚動傑克森。)
  辯方律師:你每次一進那房裏,是不是警報就關了?
  男童弟弟:是的
  辯方律師:你見過麥可曾關閉過警鈴嗎?
  男童弟弟:沒有。
  辯方律師:那你每次進房間都聽的到警報嗎?
  男童弟弟:是的。
  辯方律師:那麼你兩次進入麥可的房間目擊他猥褻你哥哥的時候,警鈴響了嗎?
  男童弟弟:是的但如果門是關的,麥可就聽不到。
  (門是關的,麥可聽不到,那他裝警鈴有什麼用?如果門是關著的話,你又是怎麼進去的?小騙子!!)
另,男童弟弟一開始對警方說,傑克森給他們喝的是『紅酒』,但到了法庭上,卻又變成『白酒』了。
  點評:在一個談論案情的電視節目中,一名電視觀眾說:『我認為這個弟弟是被人鼓動說出他想說的任何話。我母親曾經告訴過我,在生活中,只要你說的是實話,你每一次說到它都不會變。如果是謊話,你每說一次就變一次現在就是這樣。』
————————————————————————————————
原告男童本人的證詞(傑克森所有『罪行』的證人)
場景一:(原告一家稱麥可指使助手把他們拘禁在烏有鄉莊園,後來他們才『逃跑』了出來,而且是再三的『逃跑。』)
  辯方律師:阿維佐先生,你全家曾免費在烏有鄉呆了幾個星期,對嗎?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你們的飲食是傑克森先生付的錢,對吧?
  原告男童:可能吧。是的。
  辯方律師:那你知道還會有其他人為此付款嗎?
  原告男童:不知道。我很肯定是麥可。
  辯方律師:你往返都坐的是豪華轎車,對嗎?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你還坐過一次勞斯萊斯,對嗎?
  原告男童:不,我只是和耶蘇從烏有鄉逃走的時候坐了勞斯萊斯。
  辯方律師:當你『逃跑』的時候?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但你後來又回去了——在你『逃跑』後多久你又回去了呢?
  原告男童:我想幾天後吧。
  辯方律師:好的。好的。當你『逃跑』時,耶蘇帶著你們去了哪裡呢?
  原告男童:他帶我去了我祖母的房子。
  辯方律師:兩天后你又和文尼一起回來了?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是不是兩天,也許是幾天後。
  辯方律師:於是你回來了,然後你又第二次『逃跑』,對嗎?
  原告男童:我認為是這樣。管他呢。
  辯方律師:然後你又回來,接著再第三次『逃跑』,對嗎?
  原告男童:不對。
  辯方律師:那麼,好像是有三次『逃跑』吧,不是嗎?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場景二:(原告男童在法庭上承認,他曾告訴他中學的校長說麥可『從沒有對他做過任何壞事』。)
  辯方律師:你是否曾對Alpert說過傑克森不曾不恰當地觸摸過你?
  原告男童:我不記得很清楚了。
  辯方律師:你不是很記得(說過)傑克森不曾不恰當地觸摸過你?
  原告男童:恩,我很肯定我說過,因為他是校長。
  辯方律師:Alpert先生曾看著你的雙眼問到麥可傑克森是否對你做過什麼,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告訴他麥可什麼都沒對我做過。
  辯方律師:而第二次你還是告訴他說‘沒有,他沒有不恰當地觸摸過我。’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對話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原告男童:我相信那是我在烏有鄉回來後的事。(即所謂『性侵犯事件』發生之後)
  辯方律師:他(校長)說,『看著我,看著我……如果你不告訴我真相我就不能幫你——真的有事發生過嗎?』是不是?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那你是不是回答說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原告男童:是的。
  (法庭內譁然,檢控官搖頭歎息。第二天,原童男童解釋道,當初沒有對校長說出"實情"是因為尷尬。)
  
  場景三:(關於被『綁架』)
  辯方律師:你們在酒店報警了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們在外出購物的時候尖叫過救命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們呆在祖母家裏的時候報警了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和社工談過關於被綁架的事情嗎?
  原告男童:沒有。
  
  場景四:
  辯方律師:你告訴了治安官那邊,是不是?說你的病好了後,就覺得麥可拋棄了你。
  原告男童:是的。
  點評:對於原告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現,一位在場記者評論道:當男童在陳述自己受到麥可『性侵犯』時,平靜得像在說別人的故事,但當他說到某次在烏有鄉莊園麥可怠慢了他的時候,臉上才開始出現激動的情緒
  CBS法律專家安德魯科恩評論道:
  這個據稱的猥褻受害者並沒有在法庭上表現得像一個受害者。在檢方這個案子的關鍵核心時刻,男童的故事卻沒有一處在質疑之下是沒有漏洞、精確可言的
  有時悶悶不樂,有時爭強好勝,有時放肆無禮,有時逃避推託,這個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現更像一個小流氓,而不是一個刑事受害者。
  這個年輕人對關於他癌症辯方律師題的回答,讓人覺得他是把自己的疾病當成了一把寶劍而非一面盾牌不切實際的,甚至有時是冒犯性的期望著得到傑克森及整個世界對他的『償還』
  他更像一個折磨傑克森而不是傑克森折磨他的人。我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年輕人會允許傑克森來猥褻他。
  原告男童明白地抱怨說傑克森收回了一輛曾給他一家人使用的汽車,然後又抱怨說傑克森給他的手錶並不值傑克森告訴他的價格。如果這就是感激,如果這就是感謝,那麼現在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
  他作證的時候,他講話的樣子看起來更像是在背誦一個剛剛讀過的故事,而不是在重述自己的經歷。如此看來,他看上去更像一個排演編造過度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經過教唆指使的人。
————————————————————————————————
男童姐姐作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及『陰謀罪』證人)
場景一:在男童姐姐走上證人席之前,陪審團首先觀看了原告男童家的一部錄影帶。這是當年記錄片《與麥可傑克森一起生活》播出後引發許多負面爭議,傑克森陣營因此拍攝製作的一部反擊片。男童一家也參與了拍攝。這家人在影片中談笑風生並極力讚美傑克森,說他是父親一樣的人。後來男童一家指他們是在傑克森助手的綁架威逼下拍攝這部片子的。檢方又指,就在男童一家完成拍攝的當晚,傑克森開始對男童實行『性侵犯』。)
  辯方律師:那麼,好的。就你所說,那些(錄影帶中的)臺詞都是背出來的?
  男童姐姐:不是背的。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背的。我們被給過稿子。你可以在錄影片最後看到,那人手上還拿著。
  辯方律師:行啊,就是有一些問題的紙張嗎?
  男童姐姐:還有劇本。
  辯方律師:好的。那麼你是在說你在片子裡說的一切都是一字一句背誦下來的嗎?
  男童姐姐:不是背下來的。但就像,你知道,"你必須記得這個,你必須記得哪個"。我現在不打算回憶所有的一切。
  點評:『綁架威逼男童一家拍攝讚美自己的錄影帶』是檢方指控傑克森『陰謀罪』的最重要一項!而事實上,傑克森的反擊片在福克斯電視臺上播出時,並沒有把男童一家美言傑克森的錄影片段選入。當檢察官在錄影師家搜查到這部片子的時候,這部片子還原封未動。不知為何傑克森為了這麼一部無關緊要的片子不惜綁架男童一家威逼他們拍攝,但到最後卻沒有去使用?控方的說法太不合邏輯!而且,原告一家指他們是按照傑克森的德國經紀人迪亞特維茲納寫出來的『劇本』來表演的,但知情人一聽就樂了——迪亞特維茲納的英語極爛,更別說用英語來寫『劇本』了!
 
  場景二:(控方指原告男童在認識傑克森之後就變壞了,但辯方律師指出男童之前就有許多問題!)
  辯方律師:你記得你的弟弟基雲(原告男章)曾經用汽槍射中了你母親的腳嗎?
  男童姐姐:是的,我記得。他還射了我。
  辯方律師:什麼時候的事情?
  男童姐姐:就是我們從烏有鄉(麥可的莊園)回來以後。
  辯方律師:好的。那麼他就是拿汽槍射中了你們兩人?  
  男童姐姐:是的,他這樣做的。自從他從烏有鄉離開後,他就戲劇化地變成了另外一個具有攻擊性的人。
  辯方律師:但在他去烏有鄉之前,在學校裏從來沒有過攻擊性,這是你的說法嗎?
  男童姐姐:對。他從來不在學校裏打架。我記得如此,他只是很健談。
  辯方律師:但他被開除了,不是嗎?
  男童姐姐:不,他從來沒有被學校開除。
  辯方律師:你認為他從來沒被開除?
  男童姐姐: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你不知道?
  男童姐姐:基雲從來沒攻擊過我和母親。
  點評:男童姐姐的證詞明顯的前後矛盾。而後來在原告男童出庭時,辯方向陪審團出示的九位老師對男童的評語,證明該男童是一位極不守紀律而且不尊重老師的學生。
  
  場景三:(辯方律師提起原告男童父母的離婚官司時對父親的指控——性侵犯與非法監禁,恰巧跟他們對傑克森的指控一樣。)
  辯方律師:你能回想起這是個敏感的區域,如果法官允許,你需要休息的話,我會停止。你是否記得你的家庭成員曾經互相發出騷擾指控?
  男童姐姐:不記得。
  辯方律師:你是否記得你的母親告訴過洛杉磯警察局說大衛(她的父親)猥褻過你?
  男童姐姐:是的。
  辯方律師:好。你是否指控過你父親非法監禁你?
  男童姐姐:是的,我是這樣做了。
  辯方律師:好,那麼就你所知,你母親是否也控告過你父親非法監禁她?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
  辯方律師:好。你是否指控過你父親發出恐怖主義威脅?
  男童姐姐:是的。
  辯方律師:你母親是否指控過你父親發出恐怖主義威脅?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
  辯方律師:很好。你指控你父親故意傷害孩子,對嗎?
  男童姐姐:我不知道怎麼回事。
  辯方律師:好的好的。當你母親告訴洛杉磯警察局你父親騷擾了你的時候,你在哪?
  男童姐姐:不,但我聽見過他問她,"如果你想把什麼東西從你胸前拿下來",然後她說,"是的",那是他們到東洛杉磯公寓的廚房裏的事情。
  辯方律師:但當你被警方詢問的時候,你從來沒有告訴過他們你的父親猥褻過你,不是嗎?
  男童姐姐:因為他們沒有問我那個問題,我不知道。我那時還很年輕。
 
  場景四:
  辯方律師:你是否聽說,或有任何人曾經告訴你說基雲向你母親提出過指控?
  男童姐姐:他從來沒有。他從來沒有對任何人提出過指控。
  辯方律師:好的。你是否知道他曾經向兒童與家庭服務部提起過指控?
  男童姐姐:他從來沒有。
  辯方律師:你確定?
  男童姐姐:是的,我確定。
  點評:而『兒童與家庭服務部』卻有檔記錄,男童曾控訴遭受母親虐待
  
  場景五:(辯方律師提起當年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訪查男童一家時的情況)
  辯方律師:你告訴過社工,"我從來沒有見過麥可對基雲和斯塔(男童弟弟)做過什麼不恰當的性行為"?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我說了什麼。
  辯方律師:那麼要喚醒你的記憶,如果需要我出示
  男童姐姐:不要。
  辯方律師:報告的一部分呢?
  男童姐姐:不,它不是
  辯方律師:它喚醒不了?
  男童姐姐:喚醒不了。
  點評:MSNBC資深記者邁克泰比描述男童姐姐作證時的情形:當美言傑克森的錄影結束後,她開始說一些『我不知道』,『我那時還小』的證詞時,一些陪審員開始搖頭了。當這個小女生在法庭上因為回答一個問題而開始哭泣的時候,一些陪審員轉過頭去,不想看她的情緒表演。這個女生證言說她看見過傑克森在烏有鄉莊園的酒窖裏給弟弟們倒酒喝。但在週五傑克森律師的逼問下,她改口了。她承認自己當時是這樣告訴治安部的調查員是因為她身在酒窖,所以猜測傑克森給他們倒的就是酒。但只是猜測。『那時我太年輕了,』她這樣推說,『我不知道我說的每一個細節是否正確。』
——————————————————————
原告男童母親(『陰謀罪』證人)
  能夠讓這個女人出現在證人席上可不容易。她曾一度想逃避作證,因為她害怕辯方律師問及她曾經的福利詐騙行為的問題。但如果她不出庭的話,檢控官費煞費苦心羅列的28項『陰謀罪』就會土崩瓦解,所以一定要她出庭。後來法官裁議,如果男童母親在法庭上被辯方律師問及福利詐騙行為的問題,她可以引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護公民擁有不被強制自證其罪的權利,即所謂的沉默權來拒絕回答。男童母親這敢才站在了證人席上。
  在開始兩天的法庭陳述中,這個女人表現得十分戲劇化,滔滔不絕,手舞足蹈甚至捶胸頓足號啕大哭。而在與辯方律師的對質時則充滿火藥味!她不斷地與辯方律師爭吵,而且用冗長且跑題的敍述回答每一個問題。
  場景一:(男童母親聲稱麥可指使助手『綁架』了他們一家,並把他們拘禁在麥可的烏有鄉莊園。但辯方律師指出,在她所謂『被綁架』其間,她曾外出光臨了美容院,並接受了全身上蠟脫毛護理。
  辯方律師:Chris Carter是否開車送你去一個烏有鄉附近的美容沙龍進行全身上蠟?
  男童母親:不正確!
  辯方律師:那誰帶你去做的全身上蠟?
  男童母親:誰也沒有!
  辯方律師:那麼,你在烏有鄉的時候你去做過全身上蠟,對否?
  男童母親:不正確!
  於是這兩個人就這麼來來回回,直到這個女人自己說出她認為正確的『術語』。
  男童母親:我是去做的腿部上蠟,……他非要一直說是‘全身上蠟’,沒有全身上蠟!
  (法庭內哄堂大笑!)
  
  場景二:(辯方律師質問她在所謂的他們一家關押期間,為什麼她沒有尋求幫助。)
  辯方律師:你們一家被關押在那幢樓裏,你對樓裏的任何人抱怨過嗎?
  男童母親:沒有,但是現在我有。
  辯方律師指出在所謂的被關押期間,這個女人可以打電話給喜劇演員Louise Palanker。
  辯方律師:如果你(給Palanker)打了電話,為什麼你不打給員警?
  男童母親:我不能。我希望她可以。
  辯方律師:你打911了嗎?
  男童母親:我現在打了。
  辯方律師指出她認識不少警局的人,問她為什麼不向她的員警朋友求助。
  男童母親:因為我不想麻煩人家。
   點評:而男童母親卻經常因為其他理由而撥打911——甚至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鄰居家太吵鬧了,車子壞了等等。
  
  場景三:(1998年,男童與弟弟及其母親曾在JC 彭尼百貨店涉嫌盜竊而被保安抓住並報警,後來沒有追究男童一家。但一年後,男童母親以百貨店保安毆打了她的兩個兒子以及『性侵犯』了她為由,將商場告上法庭,後來男童一家收到了15萬美元以上的和解費。辯護律師抓住這一點來證明這家人有通過虛假指控來賺取金錢的歷史。)
  辯方律師出示了當年的一些照片,包括男童母親當年商場盜竊案的嫌疑犯照片以及原告母親所謂的被商場保安毆打所造成的嚴重淤傷的照片。師質疑照片的真實性,男童母親承認商場事件發生當天,在警察局給她拍攝的嫌疑犯照片上顯示,沒有任何淤傷。
  男童母親:我化著妝。
  但其他的照片則顯示她的臉上到處是傷痕,身上也是青一塊的黑一塊。
  辯方律師反復逼問她這些照片是什麼時候拍攝的。
  她起先承認說,這些傷痕當時並不是立即出現,而是隨著時間『越來越明顯』。
  辯方律師:是你的律師拍攝的這些照片嗎?
  男童母親:是的。
  辯方律師:但你一年後才去找的律師。
  男童母親:那些照片在當時那起刑事案件發生時就拍好了,我有那些照片。
  然後她表示,是她的辯護律師要她去拍攝這些照片的,當時她在那次商場事件中被控入室行竊、攻擊和偷盜。但她也說這些受傷的照片不是在警察局裏拍攝的,而是她丈夫帶她去一個快照館裏拍攝的。
  辯方律師:他什麼時候帶你去的?
  男童母親:立刻就去了。
  辯方律師:但你不是才作證說那些傷痕不是立即出現的嗎?。
  這個女人隨後給出了一個讓人費解的答案:『是辯護律師告訴我們去的時間。』
  辯方律師:你是否曾經告訴過一個律師事務所裏的女人,這些照片上的淤傷實際上是由你前夫造成的?
  男童母親:那是錯的!
  點評:辯方律師指出,在JC彭尼百貨店案件中,男童母親指她身上的傷痕跡是保安造成的,而就是贏得官司並獲得15萬美元的賠款的五天後,男童母親就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而那些傷痕就變成了丈夫虐待家人的罪證。
  
  場景四:(辯方律師問了男童母親關於她一家與其他名人的遭遇,以此證明男童母親一向熱衷於接近名人並以兒子的癌症博取同情以便從中獲利。但男童母親說從來沒人告訴她在她兒子參加的好萊塢喜劇訓練營裏有人為她兒子捐錢。她還說她也不知道那些錢是如何轉到她為她兒子開的銀行帳戶中去的。)
  辯方律師:你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往裏存錢。你只管取錢?
  男童母親:我按照我丈夫告訴我的去做。
  辯方律師:你也不知道Chris Tucker(某喜劇演員,曾作證資助了兩萬美元給男童一家)會往這個帳戶裏匯錢?
  男童母親:是的。
  辯方律師:你是否知道喜劇明星們在『歡笑工廠』俱樂部裏為你的兒子舉辦過募捐活動?
  男童母親:我什麼也不知道。
  點評:FOX411專欄作家Roger Friedman評論: Michael Jackson案的男童母親Janet Arvizo在週五的證詞,讓人感覺不是瘋狂就是傷心。在接受辯護律師Thomas Mesereau的盤詰時,她充分表現出了她是一個強迫而病態的謊言家、一個精明的操縱者和一個真正的幕後主腦。
  法庭電視臺的記者Diane Dimond則在周日的《紐約郵報》上公然稱原告母親『廢話連篇』。這個記者原來一直是Jackson的對頭之一。
  『她迂迴曲折的進行著解釋,自大地認為她能夠比Jackson的辯護律師Tom Mesereau更加聰明。現在,這個母親是政府最大的噩夢。』她寫道。
  一直按照Jackson可能有罪的傾向來做報導的法庭電視臺的專家Rikki Kleiman日前出現在E!娛樂電視臺法庭重現節目中做了評論,她說,『昨天晚上,我心裏發生了重大的改變……我閱覽了法庭的筆錄,然後想,「我的天啊。」在讀完這個母親的證詞後,我們真的必須要開始想這樣一個可能性:他(Michael Jackson)是完全地、絕對的清白。我現在也從這個案子裏明白了「假定清白」是多麼的重要了



文章來源:http://www.mjjasia.com/

17推薦此文章
Add a Bookmark:
Today's Visitors: 5 Total Visitors: 4362
Personal Category: MJ檔案資料庫 Topic: entertainment / stars / fans club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被誤解最深的偉大藝人——Michael jackson   Next in This Category: michael jackson誣告案的背後真相
[Trackback URL]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為什麼陪審團一致認為傑克森無罪呢?請看看下面原告一家的證詞節錄,如果你是陪審員,當你看了這樣的證詞,你又該去如何

  • Michael Jackson誣告案證詞實錄 【Let Us Love    Michael Jackson.】 at July 23, 2009 07:18 PM Trackback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我想看過這篇證詞,任何有判斷能力的人,
    都應該不會認為MJ有罪,
    雖然判決是無罪,但媒體卻早就認定他有罪,
    真的覺得好難過,
    更難過的是...
    我許多朋友們都還是相信媒體的指控,
    因為他們不願意花時間去了解MJ這個人,
    只注意在他的外表的改變,
    不過我想隨著他的逝世,
    已經有更多的人了解MJ他的為人,
    他有著善良的心,
    只要肯花點時間了解他,
    愛上的不僅是他的歌,他的舞,
    更是他那比任何人都還要美的心,
    至少他為這世界付出的有人看到了,
    RIP MJ

  • Sharon at July 6, 2009 10:11 PM comment | email
  • 2樓

    2樓頸推

    我的天呀~這是什麼法院審案,好像烏龍事件,存心惡搞。

    我一直不相信麥可戀童癖,猥褻事件,
    那時只覺得為何每次Michael的報導負面評價這麼多,
    好像在他身上都沒有好事一樣。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莫須有罪名~人心難測~感嘆!! V V

    相信世人能還他清白。

  • Jilllee at July 10, 2009 05:26 PM comment | Homepage
  • 3樓

    3樓坐沙發

    事實;眼前,媒體們因為利益而炒作負面新聞,但JACKSON卻把這些苦水往肚
    裡傾到,這是何等的氣度,何等的品德呢?!我,他長眠之後才注意他的人,看
    了這麼多的新聞及支持者提供的資料之後,"MY GOD!!"這是命運捉弄人?還
    是一些未讀過國民教育之社會文盲所編策的謊言呢?
    我只能說:{MICHEAL!!繼續堅持你那如此執著於音樂與舞蹈的熱血吧!}
    P.S.
    黑人;白人---有什麼差別??
    難道黑人就流著骯髒的血而白人就留著純潔的血?
    那這些白人就不應該如此的崇敬MICHEAL了!!
    MICHEAL的離開,讓社會大眾了解他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了,
    不管是好是壞,他永遠都歌迷們心中的神,所以各位歌迷們請別擔心
    他;MICHEAL JACKSON 永遠永遠都是大家心中永恆的"神"!

  • 不分膚色的人 at July 18, 2009 06:50 AM comment
  • 4樓

    福樓

    我想找到这些证词的英文版,请问你可以告诉我在哪里找吗?

  • xiaopu812 at July 23, 2009 01:17 AM comment
  • 5樓

    專業的5樓

    美國青少年13歲,不是說你要侵犯便可. 沒有一定的體力

    應該也很難吧!

    大家想一想.

  • at July 30, 2009 06:09 PM comment
  • 6樓

    6樓

    黑人也是人吧
    只是膚色不一樣阿
    就因為這樣上法庭時就要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嗎
    白人有什麼嗎有比較好嗎
    為什麼事黑奴而不是白奴
    要事白人當過一次奴隸ㄊ們就知道了
    MJ事個很了不起的舞者也是個很了不起的歌手
    這是白人做不到的事

    小飛俠彼得潘 長不大的小孩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個偶像MJ的偶像因該事小飛俠吧
    MJ把ㄊ的這一生唱完也跳完了

  • 丁丁 at July 30, 2009 07:37 PM comment
  • 7樓

    7樓

    我最近买了这本书,“Michael Jackson's Conspiracy" by Aphrodite
    Jones.
    它应该还在运送途中。
    听说这本书的作者是恋童案件的其中一位jury,开始的时候她也认为MJ是有做过,但
    后来在审判其中和之后,媒体的报导和法庭上的情形却不一样,媒体的报导完全是他们
    自己的写法,对MJ都还是负面的报导,法庭里对MJ有利的供词完全被忽略了。
    后来她就想要写一本书把真确的情形写出来,但却没有出版商要publish。
    最后,这本书是她自己用自己的钱来publish了。

  • bluetulip at August 8, 2009 06:18 PM comment | email
  • 8樓

    8樓

    MJ是個長不大的大孩子
    這些證詞我們看了都覺得可笑
    白人有比較高尚?
    我一點都看不出來啊
    以他們這樣的言行舉止 可笑至極

  • justyouandme at August 14, 2009 10:2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9樓

    9樓

    我最近都很恨美国和英国。美国的白种人看低MJ,因为他是黑人吗,我也不觉得
    他们白人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都是人?
    英国的小报和去访问MJ的Martin Bashir让我对他们都很反感。
    我曾经去过美国和英国,还想以后有机会会再去玩的,但现在MJ都不在了,
    我也对这两个国家没有了兴趣。
    把MJ还给我们吧。。。。

  • leonglijun at August 17, 2009 10:51 PM comment | email
Post A Comment









Yes No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 Prevent the annoy garbage messages )
( What if you cannot see the numbers? )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誰來收藏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