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31, 2012

公共圖書館--圖書館員的自由

自由的需建立在不危害他人自由的前提上
法國1789年權利宣言:「所謂自由是指有權作為一切不損及他人的事情而言」
美國獨立宣言:「凡人生而平等,且均經天賦若干不可剝奪之權利,內含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之權」。
美國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總統--1941年元月6日對美國第77屆國會發表咨文,提到的四大自由。

「在我們力求安定的未來的歲月裡,我們期待一個建立在四項人類基本自由之上的世界。

第一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發表言論和表達意見的自由。

第二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人人有以自己的方式來崇拜上帝的自由。

第三是不虞匱乏的自由--這種自由,就世界範圍來講,就是一種經濟上的融洽關係,它將保證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居民都過健全的、和平時期的生活。

第四是免除恐懼的自由--這種自由,就世界範圍來講,就是世界性的裁減軍備,要以一種徹底的方法把它裁減到這樣的程度:務使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有能力向全世界任何地區的任何鄰國進行武力侵略。」

自由軟體所指稱的軟體,其使用者有使用、複製、散佈、研究、改寫、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

自由文化著作的“作者權”(著作權)應該是“自由”的,在此所提到“自由的權利”包括:

  • 自由地使用(freedom to use)創作品的權利,並且得以獲得使用該創作品的益處;

  • 自由地研析(freedom to study)創作品的權利,並且得以應用透過該創作品所獲得的知識;

  • 自由地製作與散佈複製品(freedom to make and redistribute copies)的權利,不論所複製範圍為全體或部份,亦不論複製對象為資訊或表述;

  • 自由地更改與改進(freedom to make changes and improvements)的權利,並且得以散佈其衍生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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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learning / academic / 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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