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是很討厭她
還好現在流行’’臉書”、已經很少人在使用’’無名’’、我可以盡情的在無名上發洩我的心情,就算偶爾有親友進來看看我也無所謂,也可以做傳達的作用也好。
記得之前在無名上發洩我的心情竟傳到婆婆那兒、當初還被她教訓+勸導、不要隨意將家裡的事公佈在電腦上、很危險!我想應該說-很丟臉吧!
繼上次的~羽毛事件~之後我告訴自己:
1、我再也不要親口像她要老公的東西、以後就由老公開口跟她說我要拿,管她要不要給我、看她囉!
2、 我不跟說任何較深入的事件(不管是我家的事或是她想跟我說她親友的事),也不跟她講人家的八卦,因為我想「我」也常是她跟她的親友的八卦話題。
3.下班直接回家進去打招呼不停留,也盡量不拿她的東西回家、除非她說是弟弟的東西(不過她現在不管是拿什麼東西給我都說是給弟弟、好像都沒有說給妳家人或給我),所以我會看著辦。
4、除非我心甘情願去上那兒的教會、不然我不會再因為討她開心而帶著「夫」「小」上教會。
其實不是很討厭她、只是覺得不管我怎麼做她都會挑,也許這就是『婆婆』吧!
我知道這種種的原因就是-我沒有跟她住!我佔有她的兒子、霸佔她的孫子!不過現在她有另一個媳婦、且不久也會有另一個孫子,雖然我想應該也不會跟她住、但至少會讓她分點心吧!太多觀念想法我無法理解諒解,相對地、她也是無法認同理解我的觀念,所以分開住會對彼此都好,她一個人時可以忍耐跟老公回屏東睡、現在她有伴了我們可以放心她了,偶爾回去看看就好。
今天來上班路上老公說媽媽提到貸款的錢不夠,我問他媽媽在說時你的感覺如何?他說他覺得媽媽把家裡所以的事都給他,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我說我覺得這樣就夠了、若是以前她一個人時或許我還會多一些給她,但現在不一樣了,
竟然大家都有住在那個家就應該一起分擔而不是全交給我們。我問他所以呢我們該怎麼辦?他說就這樣!雖然我們是家人、但是是分開住的家人,今天我們經濟上過不去我想她們一定會說她們也沒辦法幫忙,所以幹嘛讓自己過的那麼痛苦,我們能幫多少就幫多少,不是嗎?畢竟我並不滿意那兒的房間!跟老公結婚後她應該想說我們是兩個人大一點的空間讓給我們,沒有!她不是這樣說的、她說房間當初都是他們自己選的,她不說還好她這麼一說我反而更不開心!一天晚上睡到一半敲門說要拿衣服!另一次是睡到清晨打電話較老公開門說她要去田裡要拿去田裡的穿衣服!像話嗎?當時真想把門把換了不管我們在不在都把房門鎖起來,要曬衣服學隔壁鄰居早上曬在外面啊、或是曬在一樓後面也可以啊!
總之~算了!為了老公我都算了!畢竟那是他的母親、是辛苦把他養育成人的母親,但是算了並不是什麼都順著,而是遠離、裝什麼都不知道,做自己覺得對得起良心的事就好!

Sealed (Apr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