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9, 2007

兩樣觀點


歷史煙霧中的牌匾
中國時報  2007.12.06 
李丁讚

     文建會修正「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將古蹟認定權改由中央管轄,並將中正廟的「大中至正」牌匾,改為「自由廣場」。依據這個新法規,教育部準備將「大中至正」拆除,引起老榮民等深藍人士激情抗議,誓死捍衛這塊匾牌;另外,也有一群第三勢力年輕人,試圖「維和」,呼籲藍綠停止惡鬥,暫停拆除。一場慘烈的衝突似乎勢難避免。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執政黨為了不觸犯法規,竟然透過層層修法的方式,來達成自己的政治目的。表面上雖然合法,但卻是對法律的最大侮辱。如果政治可以隨時修改法律,法律的神聖性與中立性就蕩然無存了。

     其次,也是更為重要的是,合法不合法,其實還是一個次要問題。在本質上,這是一個歷史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法律衝突所真正凸顯的,是雙方對歷史解釋的分岐。如果我們一直都在煙霧中看歷史,而不嘗試還原歷史真相,然後給蔣中正一個合理的歷史定位,我們對中正廟的看法,將永遠是分岐的。

     綠營把蔣中正定位為威權統治者,是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元凶。因此,在民主時代,我們不應該紀念過去的獨裁者。這樣才符合轉型正義。這種說法當然有道理。只是,藍營對這段歷史的解釋很不一樣。他們認為,蔣中正對台灣的發展有很大的貢獻。至少,他退守台灣,讓台灣免於共產黨的統治,否則,台灣今天一定是中國的一個省,還談什麼台獨。他們對二二八元凶這種說法也不認同。

     歷史,因為我們沒有真正活過,也因此經常會有不同的角度與詮釋,不足為奇。外省人對日據台灣不理解,本省人對抗日不清楚,這是因為兩個族群在那個時候有完全不同的生活經驗,因此,兩種族群對這兩段歷史的解釋完全不同。這種不同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戰後這段歷史,是本省人與外省人共同經歷的歷史。四○年代的二二八,五○年代的白色恐怖,以及之後的經濟奇蹟等各項發展,都是這個島上人民的共同記憶。目前大家之所以對這段歷史還有不一致的看法,是因為資料不完整,再加上大家避諱談論這些問題。在歷史煙霧中,我們當然看不清一切。這才是所有誤解與敵視的根源。

     黑蝙蝠中隊,是戰後台灣史的一個小插曲。在冷戰格局下,這些飛將軍冒著生命的危險,為台灣替美國在大陸收集情資,讓人心酸。作家龍應台在清大講述這段歷史時,要求在場觀眾起立向這群飛將軍致敬。在場很多深綠人士,也都深受感動。因此,只要我們從人性出發,對歷史的同情、理解與共識,其實不難。只是,這個舉動如果不是由龍應台,而是由陳水扁來做,整個意義就更大了。

     戰後有很多歷史,都是台灣所有人的共同記憶。我們應該好好地共同來面對這一段歷史。從台灣的觀點出發,用人性的角度來解讀。只要對台灣人是好的,我們就應該肯定;只要對台灣是壞的,我們就應該譴責。只有我們認真地面對歷史,我們才有能力處理今事。戰後這段歷史的梳理與詮釋,是解決台灣當前問題所不能略過的。

     如果有一天,外省人面對蔣中正二二八或白色恐怖的犯行,也願意同聲譴責。而本省人對台灣的經濟奇蹟,也願意承認蔣中正的功勞時。這時,中正廟的處理變成是可以討論,而且可以找出恰如其分的方案。戰後很多歷史,都是如此。當我們對戰後史有共同理解時,我們就是一個國家。國家,是一種歷史的共享。

     民進黨號稱代表台灣的黨。但是,他的一切作為,都是在撕裂台灣。認同,是一種軟功夫,強迫不得。民進黨如果真正要建立台灣認同,就要以包容、同情的心來面對外省族群,讓她/他們可以安心地在台灣生活下來,不要每天在那邊製造恐懼與對立。這樣,一個以台灣為主體的思維才能慢慢成長茁壯。這才是建立新國家的康莊大道。

     (作者為清華大學社會所教授)

----------------------------------------------

解構中正紀念堂 ( 2007-12-06自由時報 )

陳儀深

 

 

 

 

 

標榜本土價值的民進黨政府終於在二○○七年對「中正紀念堂」開刀。過程大致是:四月十三日由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核定教育部所提「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五月十九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廢止案,據行政院發言人陳美伶表示,由於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已明訂三級和四級機關都不需要組織條例,只需要組織規程,故中正紀念堂「轉型」為民主紀念館,行政院只要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純就法律層面而言,有人認為三級機關的中正紀念堂無論調整或裁撤皆應報請一級機關轉請立法院「審議」,而四級機關的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由教育部決定、行政院核定以後,仍須轉報立法院「備查」─此時立法院可能將備查案改為審查案後,不予通過。事實上,藍色政黨及其佔多數的立法院即是如此認知、如此處置。這部分本來有討論空間,不過藍色執政的北市府為了阻止中正紀念堂被改名、降級,竟節外生枝引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七條將它逕列為暫定古蹟,於是上演沒收布幔、向教育部嗆聲的戲碼。

 

中正紀念堂從一九八○年完工開放至今不過二十七歲,連北市府自己邀請的審查小組開會時「也不覺得具備為古蹟的條件」,學者漢寶德說:「有人主張登錄為文化景觀,是勉強可以同意的。」可是北市府的目的不在於重視文化資產而是在捍衛中正紀念堂的政治意義,如此把文化法規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已經把事件導向另一個戰場,於是民進黨政府順水推舟,十一月六日由教育部提出申請並獲文建會通過將舊中正紀念堂列為「國定古蹟」,隨後教育部又向文建會提出「古蹟再利用」計畫,欲將「大中至正」牌匾改為「自由廣場」,將原先「中正紀念堂」標示全改為「台灣民主紀念館」。此時北市府還想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終於被駁回而呈現黔驢技窮之勢。

 

追根究柢,如果不是蔣介石父子所代表的「國家想像」已經被多數台灣人民所拒絕,如果不是愈來愈多的檔案顯示蔣介石的雙手沾滿台灣人民的鮮血,如果不是轉型正義尚未實現,我們確實應該耐心爭辯文化資產保存乃至機關裁撤所涉及的楣楣角角。如今,從「國家建立」的政治過程來看,民進黨政府必須兩害相權取其輕,把奉祀老蔣的大廟當作「特殊的」文化資產個案來處理,應該會得到多數人民的支持才對。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0推薦此文章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5
Personal Category: *政治別鬧了 Topic: learning / education
Next in This Category: 選舉結果
歷史上的今天:
[Trackback URL]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好長...
    差點以為在看論文 XDD

    蔣中正感覺很像秦始皇罵

    有好也一定有壞的說法
    XDD

  • 徐喵 at December 11, 2007 09:33 PM comment
  • 2樓

    2樓頸推

    恩..
    所以貼了兩則不同觀點的說法..
    ^^大家自己去思考誰對誰錯
    或者說根本沒有誰對誰錯

  • voyage0221 at December 11, 2007 10:21 PM comment
  • 3樓

    3樓坐沙發

    只覺得是沒甚麼意義的作為
    在別人眼中看來 就是作秀
    這樣做 不知道會匯集多少民怨- -

    真不知道這些大人 在搞啥鬼- -a 


  • mimi5423 at December 23, 2007 04:56 PM comment | prosecute
Post A Comment









Yes No





誰來收藏
Loading ...
unlog_NVPO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