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4, 2009

第一屆全國排球至尊爭霸賽

先講明我不是在幫他們廣告

只是看到這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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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ort337 (活力休閒事業有限公司) 看板 Volleyball
標題 [公告] 第一屆全國排球至尊爭霸賽
時間 Sat Feb 14 17:27:0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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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全國排球至尊爭霸賽


一. 活動宗旨:刺激大專院校學生積極參與排球競賽風氣。

二. 主辦單位:活力休閒事業有限公司。

三. 比賽日期:2009年4月25日至4月26日 止。

四. 比賽地點:台中教育大學排球場。

五. 比賽組別:

1. 大專男子組。

2. 大專女子組。

六. 參賽資格:凡大專院校學生(在校生、延畢生、研究生)皆可自由組隊參賽

,不限制以系或校為報名單位。


1.以排球專長入學之球員。

2.大專聯賽甲一級及特優組之球員。

3.曾經入選亞青國家隊(培訓隊)、國家隊(培訓隊)之球員。

4.研究生在大學是以排球專長入學之球員。

5.轉學生於首次入學以排球專長入學之球員。

七. 比賽費用:

新台幣二千元整/隊。(每組未滿18隊不開賽,主辦單位全額退還給各球隊。

八. 獎勵:

冠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

九. 報名方式:

1.將報名表填妥郵寄至~

台中市東區南京東路一段337號~活力休閒事業有限公司

或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 sport337@yahoo.com.tw。

十. 繳費方式:

1.匯款的方式繳費:板信商業銀行/台中分行(銀行代號118)

帳號:0428-5-00001280-2

戶名:活力休閒事業有限公司籌備處。

2.現場繳費(地址:台中市東區南京東路一段337號)。

3.報名期限:即日起至2009年4月10日 止。

(註)繳交費用及報名表即完成報名程序。

聯絡方式:活力休閒事業有限公司~0422131619(中午12點至晚上10點)

活動負責人:麥鴻文~0929215455

0980076290


競賽規程

一、比賽時間: 2009年4月24日、4月25日 。

領隊會: 2009年4月18日 。

二、比賽地點:

臺中教育大學排球場。

三、報名人數:

每隊可報名12名球員。

四、比賽用球:

Mikasa 5號 室外膠球。

五、比賽規則:

1. 網高:

    A、男子243 cm 。

    B、女子224 cm 。

  2. 計分方式:

    A、採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每局先得25分且至少領先兩分為勝。

註:不採無限deuce,先得30分者勝

    B、決勝局採15分,落地得分制,以先得15分且至少領先兩分為勝。

註:不採無限deuce,先得24分者勝

    C、第三局決勝局一方先得8分時,交換場地。

  3. 實施自由球員制。

自由球員之衣著顏色必須明顯與隊友不同,於比賽前向裁判表明有使

用自由球員並且註明在第一局的出賽名單內,號碼須登記在記錄表上。

  4. 請求暫停:

   一局比賽只能暫停兩次,每次30秒。

  5. 換場時間:

    A、每局之間皆休息一分鐘。

    B、若遇賽程延誤,大會有權將休息時間縮短或是取消休息時間。

  6. 申請替補或暫停:

    甲. 所有申請替補與暫停之隊伍均須以明確的手勢通知副審要求

暫停或替補〈替補員需至副審等候〉,而時機將由副審判定並以

哨聲通知表示為暫停或替補時機。

  7. 如遇任何爭議以主審為最高判決,主審有權更改前次爭議判決。

  8. 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

六、比賽辦法:

1. 隊長應於賽前前三十分鐘至比賽球場報到,領取檢錄選手名單表

,且於賽前十分鐘繳交檢錄選手名單表。檢檢錄站只負責查核該球員

是否有報名該項項目之責任(對對方球員資格有疑問由隊長或教練提

出,大會作最後的確認)。

  2. 參賽隊伍若於應檢錄時間至比賽開始時間內到則算遲到,若開賽時間

未到則以棄賽論,逾時不候。

  3. 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需蓋本學期註冊章)以及含有照片之第

二證件以利查驗,如身分不符或未攜帶學生證者,立即取消該球員比

賽資格。若有代打則以棄權論。

  4. 球衣各隊自備,全隊需穿著統一服飾,並附清楚背號,若無印刷背號

,需在背後貼明顯號碼,自由球員需穿著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之球衣。

  5. 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

  6. 比賽中僅有隊長及教練可和裁判及檢錄站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7. 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情況嚴重者裁判有權將比沒收。

  8.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大會視情況調度時,各隊不得異議。


七、獎勵辦法:

冠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


八、申 述:

1. 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隊長以書面

向服務台提出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

者,不予受理。

  2. 申訴單至服務台領取。

  3.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4.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大會隨時修訂之。

報名表下載連結: http://www.badongo.com/file/13380186

活力休閒事業有限公司: http://www.wretch.cc/blog/sport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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