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皇迷戀
以下出自2005,張惠菁"你不相信的事"
我以為愛情當中最為精采的,乃是迷戀乍現的時刻。
存在著各種的關係。
有的你只能靜靜坐在他身邊看一場電影。
有的只宜在夜間的酒館裡相遇。
有的必須是長距離,久久收到一封簡訊。
有的是壓抑的,在email裡用表情符號曲折表徵不可指稱的情緒。
有的你總是在挫折的時候想起他但絕不能在那時候打電話給他。
有的你可以隨時安全地見面但永遠不會絕望地想念。
有的理解但不靠近。有的靠近,但別想理解。
這許多的關係都是部分的。但部分也就代表了全體。
我們總是容易忘記,愛情乃是一種命名。
於是它就跟所有的命名一樣,既構成意義蛛網裡不可少的一個端點,也遺漏著更多的空白。
克利斯提娃:「由於想要命名所有的東西,他便碰上了…不可名者。」
用愛情去命名一種關係的危險是,永遠會有更多的無以名之。
那時你是為維護愛情這符號的有效性,而轉過頭去視而不見呢?還是束手無策坐視符號系統的崩潰?
所以,我恐怕沒有辦法好好地談論愛情。
尤其當它老是跟幸福,婚姻,人生的出路之類過大的題目連結對舉。
許多的戀愛發生了。許多的依賴,不安,與憤慨被偽裝成愛。
但是如果把那些關係,還原到最小的單位,往往只是肇始於迷戀的時刻,
那突如其來的,很可能是恍惚的一現。
這樣乍現的迷戀值得我們更誠實的對待。
它應該更堂而皇之。
如果它是短暫的那麼它的短暫應該被尊重,
不該被人類對付時間的種種策略所扭曲,
不該被生活的佈局,對易逝事物的焦慮恐懼,甚至不該被性,延展。
愛情是一種命名,迷戀是命名還來不及發生的時刻。
迷戀近似一次出發旅行。
一種忽然掉進你生活裡的動機。
一個向量。
為一次迷戀而開始的一些新嘗試,比如說衣服,忽然開始換一種方式打扮自己了。
我狂熱地愛著一條極細牛仔褲,一件平領寬袖的黑色絨上衣,白色麻質圍巾。
於是對一個人的迷戀也重疊了這些自我的裝飾,也等同身體與這些織品之間的關係。
甚至後者要比前者更為直接而感官。
每天你把自己放進這些織品裡,成了那個形狀,穿著這個新的自己出門,與從前微妙地不同著。
向來不買也不戴戒指手環的我,從抽屜翻出之前親族送的一條銀手鍊來,開始天天戴了。
(是因為他稱讚我的手腕好看嗎?)
那是手感沉重地十分舒服的一條手鍊,掛著一個可以打開的墜子,裡頭是個錶。
中午吃飯時小芝注意到了,詭祕地,以為墜子裡嵌著相片而笑著問了:「是哪個honey呀?」
我打開給她看:「是時間啊。」
時間甜蜜而詭詐,在迷戀中你就比較甘願地對它繳械了。
把自己變成一個,不那麼像自己的人。
或者那從來便是我,只是若不藉由對另一個人的迷戀,就無從現身。
自我如何容納、及回應,對一個人的想念,每一次都不同,每一次也都重新構造,定義自身的性別。
那是迷戀遊戲最精華的部份。
彷彿目睹自己的化身,在眼前輪迴轉世。
因緣具足之時,便帶出潛藏在內裡,連自己都不熟悉的那些質素。
既是我,又不是我。
像尼采說的那樣,「透過與我們自身相異的他人和靈魂去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