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此行的目的地其實是惡名昭彰的Primark。怎說惡名昭彰呢?因為只有人山人海可以形容它,這些瘋狂的人們亂買一通,也亂丟一通。衣服、鞋子、睡衣褲都從幾英鎊起跳,最貴的東西大概幾十磅吧。2磅最多可以買到7雙襪子,你說可不可怕?
就因為太便宜了,上百坪、兩層樓的賣場充滿人潮,人們自由試穿,不喜歡就當場棄置,絕對不會像我們一樣把它擺回原處,所以店員大都臭著臉在收拾衣服,根本不會有人理你啊,而賣場裡永遠是混亂的時間多過整齊的時刻。
且它的品質實在堪慮,一些我稍稍看上眼的,翻開一看,都是合成材質,大概穿一季就得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