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0, 2010

就從這裡開始,也從這裡結束吧


這是篇內部誌,包含了丹個人見解與情緒,不習慣我思維邏輯的朋友請點上一頁 : )

Q:這次後藤社長有帶了四位職人隨行,對於 REDMOON 的職人,社長有什麼要求呢?
A:我的要求其實很簡單,只要有熱情就可以了。年輕人本來就該有熱情有衝勁,但這熱情的背後是要花上更多的時間與努力去維持。我常說假設我一年收了100 個職人,不到一年就只剩50個願意繼續奮鬥,熱情與夢想本來就是需要靠不斷的努力去達成的,這一切也端看有熱情的年輕人們下了多大的決心;在 REDMOON 的基本訓練是 3~5年,真正有經驗的職人背後可能付出了10年以上的努力,  而依每個職人的資質與特性不同,我也會將其安排到 REDMOON 的其他部門讓他們發揮自身最大的能力。這次跟著我來台灣的四位職人至少都已經過7年以上的訓練,不管是眼光或者手藝我自信每位出去絕對能夠獨當一面,但他 們選擇跟著我一起讓 REDMOON 更加成長茁壯,我也很感謝願意跟我一起打拼的職人們。

Q:社長接下來這問題其實是我自己最想知道的,在了解 American Casual 的過程中我們常常都會聽到所謂之"職人"兩字對社長而言職人的定義又是為何呢?
A:(後藤社長要了一張白紙,並寫下職人兩個漢字)職這個字我們可以拆開成三個部份:耳朵、聲音及手,而手拿著的是刀,皮革本身其實並不會說話,但透過手 去感受皮革的皮質與紋路,甚至直接用舌頭去舔,從水分的滲透去觀察皮質的優劣,當你手拿著皮刀對著皮革劃下去的那一刻,皮革本身會透露出一種沉默之音,用 心去聆聽,順著這沉默之音我們就能夠自然的對這塊皮革做出最好的處理方式,而能夠綜合以上與皮革相互溝通的並非機器,而是我們人本身,職人的"人"這意義 也就因應而生了。光有純熟的技藝我覺得對於所謂之的職人是絕對不夠的,對於所努力事物的敏銳度以及不斷的求新求變,能夠兼具商業的思維,並堅持原創不被市場所淘汰,我想真正能夠做到全方位才是更能夠不被時代洪流所淹沒的職人。

更多專訪的內容請回溯我的 REDMOON 後藤社長專訪

台灣與日本對於職人這兩個字一直以來存在著相當迥異的解釋方式
我們在台灣所認知的職人往往都是一個人在那一人的工作室努力奮鬥
相較於工廠的人都被稱之為工人下,職人這兩個字變成了高質感的代名詞
"職人" "手作" 這些用語往往能夠替商品本身帶來了更高的價值與故事性
但從中也開始出現這些名詞被濫用的情況
相較於台灣,日本呢?
正統的工房、手工品牌對於自身的學徒要求是相當高的
以 REDMOON 來說,學徒沒有三年是沒辦法碰刀的,當能夠真正手拿著皮刀對於一張皮進行製作,這不只是代表著技術受到了後藤先生的認可,在心境上更能夠傾聽每個皮種的沉默之聲,超越機器製
對這塊皮革做出最好的處理方式。所謂的職人不只是個人,更是代表著整個團隊與品牌的最佳代名詞。

這是我現在所認知的"職人",而在手工眼鏡的範疇這樣的觀念也是一體適用的

以前的我常常會對一個數學問題感到相當的迷惘
那就是一個職人不假他人之手一個月的產量是200支眼鏡
數學不好的我按了按計算機,假設一個月30天算,一天至少要做6支手工眼鏡才能到達所謂一個月的產能
這是何等驚人的技術與速度啊......
但是實際情況呢?
光是最重要的蝶番嵌入不算損耗就可能耗掉大半時間了
用鹿筒把板材的光澤逼出來依照每家程序不同4~5道手續不等就花了好幾個小時
所謂之的拋光依照眼鏡每個部位的不同,需要不同材質的布輪及轉速去進行處理
根據每天的溫度、溼度變化,以上的環節還必須經過不同的調整才能呈現最佳狀況
這樣的過程,光靠一個人是足夠的嗎?
對我來說
手工眼鏡可貴的地方莫過於每道細心處理的程序,而這呈現出的質感絕對是遠高於一般的機械射出
這榮耀不單在師傅本身,幕後的職人團隊更是支撐著品牌的無名英雄
當在台灣這變成了神主牌式的爭奪與攻防強調手工眼鏡一定是一個人做、強調賽璐璐、強調一堆
對我來說,拿這時間來建立起正確的觀念不是更有意義嗎
真正的惡魔一定都是藏在細節裡,goodyear welt 也不可能光看表面就知道是否為其製法,
別再把"職人"這兩個字看得如此簡單了!! 職人不單限於一人,重點在於有"手"又有"工"的堅持這才是靈魂所在
唯有整個堅持職人概念的團隊下去製作才能到達所謂的產量又能夠兼顧其品質啊
雖然還是有許多特例......我不會再提了^^

這才是我現在所認知的手工眼鏡可貴之處
而這部份的 know how 我想這是我的最後一篇文章了
如果之後有相關文章也只會是純分享,感謝這陣子許多朋友的支持 : )

believe or not , it's up to u.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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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June 10, 2010 03:19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June 10, 2010 03:21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我贊同你的觀點~

    行銷的目的確實是要把產品賣掉~

    但是~絕對不是連人格都要一起行銷賣掉



    當價值觀跟商業衝突時,我甘願窮困潦倒的驕傲昂首

  • faven at June 11, 2010 02:41 AM comment | prosecute
  • 真的很感謝 Faven 大哥的認同 這是我的榮幸 ^^

  • Blog Owner at June 11, 2010 09:30 A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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