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5, 2007

YCN事件

昨天,少了一個熱心而富正義感的女鬥士。

不方便打名字,打簡稱ycn就好,這也是他在bbs上常用的名字。

他一直熱心助人,若認為身邊的事情不合理,便會據理力爭。

只是這次他被社會的現實吞噬了。

在東華的bbs板上,有個租屋版,學生們都會在那彼此交屋和心得。

ycn也在上面po一些自己收集的真實意見,提供給他人參考。

裡面並沒有指名道姓說出名字,只要求注意某些房東。

想不到這個姓吳的竟然對號入座,認為自己房屋租不出去都是這個bbs版的人害的。

於是他打算提告,告當時在討論版參與相關討論的人。

說也好笑,一般都是好的名號大家才會搶著要,怎麼會有人急著承認臭名?

姓吳的是後者那種人。

他提出名譽受損的民、刑事訴訟,打算修理板上的18個人。

其中17個人因為學生怕事的心態,主動找他和解而了事。

只有ycn以「絕不妥協」回應,理所當然就進法院了。

原本ycn似乎也有找校方幫忙,可是理應幫學生的校方──尤其是教官,卻對學生說會幫房東那邊。

在訴訟的過程當中,ycn不斷透露姓吳的一直暗示會對他不利,身體上還有心理上,這些他都有po出來讓大家知道。

但在訴訟過程中,ycn需要證人證明自己言論是對的,此時卻沒有東華的人敢出面幫他作證。

這對他一個強烈正義感的女生是多大的打擊──尤其是有憂鬱症病史的人。

碰到法律一般人有這種反應無可厚非,法律上的啞巴,不代表他事實上的錯誤。

該譙的是那個姓吳的!

他總是自稱熱心的義工,還在雅虎部落格說自己為善不欲人知,好笑!真正行善的人會像你這樣說嘴嘛!況且你的行事作風哪裡善了?

學生租屋的時候你裝的很乖,但住進去發覺哪邊需要整修就會找不到你,而只要到收錢的時候,你卻都會準時甚至提早來,一個禮拜提醒七次以上,真善心!但對於房子的缺陷都裝傻?這樣的人不應該被說出來嗎?

等到學生要求你退(對你這種傢伙應該用吐比較貼切)訂金的時候,你又三推四拖,說你現在不在花蓮改天談,說你改天會主動連絡,說你是二房東等等,是怎樣?!收錢沒聽你說是二房東,叫你吐出來才在那推託!

收$的時候他媽的嘴臉難看,叫你吐$的時候又在那避重就輕的是怎樣!!

還去註冊你是某國宅慈善團體,還說年薪兩百多萬,要以工濟賑,笑死人,你是不知道那個區域叫做"東華新世紀"而不是"東華國宅"嗎?笑掉人家大牙!

最好是慈善的還會用這種催租方式,最好是行善不欲人知還要堅持控告,好一面善旗!

你知不知道你的名聲在東華臭多久了,自己心術不正還怕人點破!

上電視還說你是無辜的,說那些學生造謠,卻不敢回應記者問你的扣押租金等事,心虛嗎?

你知不知道你害死的人是多麼的有才有義,這種人只因為你這個他媽的爛貨見學生好欺負,而以死明志。

他所主張的事情並沒有錯,而是你這假慈善之名的人該浴血池!

慈善會為了學生訂金的兩三萬推託?慈善會為了單純租屋生意不好而提告?

你竟然還上BBS說你很無辜....?

某國宅慈善團體的註冊人是吳xx,我想那就是你本名吧!聽說你前幾年在東華屋子出租不了還偷改名字讓學生上當!行得正坐得直有必要改名騙人嗎!

看你言談似乎經濟優渥,誰知道你是怎麼賺來的。

看不慣這種只會欺負學生的社會人士!br />
在東華BBS簡稱bj是吧,那的確是你本名的縮寫,不過我覺得你可以改名叫做bigi了!

附上東華學生整理的相關文章。http://tns.ndhu.edu.tw/~house/forYC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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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小朋友,
    請問你了解事情的真相嗎?
    你有去吳杯杯那裡看過真相了嗎?
    我不是吳老奸,
    不要什麼都不懂,聽別人亂說就人云亦云喔,
    吳杯杯跟ycn的事情不是你們所想的那樣,
    奉勸你,飯可以多吃,話不可以亂說,
    亂講話毀謗到吳杯杯的名譽的話,小心吳杯杯會告人喔。
    "沒生過病的人不知道生病的痛苦!"
    "沒貧窮過的人不知道貧困的可怕!"
    你們都是得遇到才會體會到上述兩件事,
    想來反駁我沒關係,記得嘴巴放乾淨點,不要滿口髒話。

  • bj301 at April 24, 2007 03:03 A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少給我在那邊小朋友東小朋友西的!老頭!
    原來你到現在還在那嘴砲阿?不累嗎老兄?
    阿這部落格是我的,我講粗話髒話輪不到你這路人甲管吧。
    順便跟你提一下,你從第二句到倒數第二句似乎是公式句呢!我幾個
    月前看是如此,剛剛看到竟然也是如此!該說我記憶好呢,還是你懶
    惰?
    "沒生過病的人不知道生病的痛苦!" 笑話!你以為全天下就你的病
    最重嗎?別自以為好像你最可憐!
    "沒貧窮過的人不知道貧困的可怕!" 這更是笑話!知道我以前事蹟
    的人聽到你這句說辭絕對會嘲笑你的班門弄斧!不過我做的很好的一
    點就是,我從貧困爬起來之後,並沒有剝削與欺負其他經濟&社會地
    位不好的人。我絕對沒有針對誰唷。

    另外,最後再送你一次這句話,仁者不欲人知,佞者恐人不曉!

    趕快回去經營好你的義盟相關事業吧,別只會在部落格上嘴砲了。

    只懂法律的皮毛很了不起嗎?你除了誹謗還會什麼?怕你連誹謗罪如
    何成立都摸不清楚!

    您前後矛盾的特色似乎也沒變呢!說我反駁您沒關係,那您回應這篇
    的動機不就消失了嗎?既然如此,你PO這篇文有意義嗎?

    P.S對了對了,這次是您執筆抑或是您的承租學生代貼呢?事件爆發
    前口口聲聲說PO文是人家代勞,鬧上新聞後卻從沒聽聞您如此說
    法,敢問是否是在匆忙之下忘記搪塞,然後將錯就錯呢?

  • umino94 at April 24, 2007 04:35 AM comment | prosecute
  • 3樓

    3樓坐沙發

    這個房東難杜悠悠之口啊

  • ummba at April 24, 2007 05:22 AM comment
  • 4樓

    福樓

    >>沒有指名道姓說出名字,只要求注意某些房東。
    >>想不到這個姓吳的竟然對號入座

    人無恥也要有限度吧

  • 電話號碼都公布了 at April 24, 2007 05:30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5樓

    專業的5樓

    三、訊據被告楊超甯固供承曾匿名在BBS上轉貼一些學長姐貼過的
    文章,惟堅決否認涉有加重誹謗犯行,辯稱:不認識吳姓房東,而吳
    姓房東在東華大學很有名,她提醒同學、學弟妹租房子時會遇到一些
    問題,不是針對吳姓房東,而是舉「吳老奸」的例子。經查:被告楊
    超甯所謂的「吳老奸」是附近出租房屋的吳姓房東;楊超甯卻不是租
    屋房客,兩人素不相識。楊超甯在「自認」吳姓房東「剝削打工學
    生,訂金、押金退還拖延,房租漲價」等後,匿名以「歪熙恩」的代
    號在BBS站上指責吳姓房東的不是。轉貼文章中指出「吳老奸」姓
    「吳」、是「東華大學附近出租房屋的房東」、又叫「吳伯伯」(表
    示有點年紀),甚至公布所謂「吳老奸」夫婦兩支手機號碼供多數不
    特定人士打騷擾電話。被告楊超甯指涉明確,無可狡賴。

  • 部落格消息 at April 24, 2007 07:29 AM comment | Homepage
  • 6樓

    6樓

    畜生有名譽可言嗎0.0

  • chala at April 24, 2007 09:07 AM comment
  • 7樓

    7樓

    電視都這麼報導了
    如果某某自以為是清白的應該去告媒體才對阿
    人家是看了媒體才對這件事作評論
    社會新聞是可受公評之事耶

  • at April 24, 2007 09:15 AM comment
  • 8樓

    8樓

    >>「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太可怕了!」東華大學夜歸女學生遭人性
    侵,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吳姓房東

  • 又見吳姓房東 at April 24, 2007 02:58 PM comment | Homepage
  • 9樓

    9樓

    Sealed

  • Sealed at April 26, 2007 09:54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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