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虛是錯誤的嗎?—一則新聞的啟發
《謙虛是錯誤的嗎?—一則新聞的啟發》
今日於電子媒體上見到一則紐西蘭的新聞,大意是寫著紐西蘭的一家知名大超商,原先是24小時營業,但就在一週前改了營業時間,而一名十八歲的台灣學生不知道營業時間已更改,於是在十二時零三分進入超商,他被一名經理級的工作人高聲斥責:「你看不懂告示?你是否需要翻譯?」,這名學生事後向該超市抗議,獲得「五十元紐幣的購物券」,但因為該名斥責他的經理並未向他公開道歉,該學生為了捍衛自身的尊嚴,認為這是種族歧視的對待,故向投訴媒體。此事件被媒體披露後,華文報紙大加撻伐此超商工作人員的不當歧視行為,而該名學生成為「華人英雄」。
這樣的新聞,讓我想起了前些時候認識了幾位新朋友,他們問起了我們有幾個孩子?孩子多大了?同樣的問題與情境,不斷的在我們生活中上演,這已不是第一次被問,相信它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被問。因為這樣的問答是人們生活中最簡單與頻繁的開場白與話家常的方式,但對我們言是克服了許久,才能侃侃而談的。
這次認識的這幾位新朋友,他們都是在美國拿碩士學位或住過一段時日的,都有著與外國人相處的經驗。當他們聽我們陳述Tom的際遇與整個事件的過程,總不免給我們一句話「你們太謙卑了!也太客氣了!」。他們陳述著他們在國外生活和與外國人相處所獲得的經驗是「凡事必須據理力爭,否則會被認為是默默接受,或自願放棄權益。」與這群新朋友的對話分享,衝擊著自我,心湖的波浪再次翻騰,一種「不甘願」與「懊惱」再次於內心中翻轉。
不甘願的是此案件已結案,但是我們罹難者家屬,卻沒有獲得任何單位或人員的一句「公開道歉」,且沒有任何人員在此案件中被判是有罪的,也就是領隊可以繼續她的領隊工作,OPC可以繼續營運,當天的活動負責人場務經理可以繼續他未來的生活。這也是今年三月底法院來了一份英文版的結案報告,至今我仍「不願意」也「沒興趣」去打開那夾檔來閱讀的原因,因為結論我已經知道:「任何該負責的相關人員"都沒事",只有我們罹難者家屬"有事"---我們失去了子女,失去了未來」,二月份我大老遠的飛到南半球去出庭,只是去看了一場戲似的,紐西蘭的法律真的讓人失望。
這則新聞的撼動,讓我們回想到當時,我們是多麼的善良與客氣,在事件發生後,在Floyd的喪禮上第一次見到領隊,看她傷心的哭泣,半句責備的話也不敢對她說,我們撇開了自己喪子的痛,深怕她因為身負七條人命的壓力而想不開,會有輕生的念頭,我們還特別請她OPC的同事多關心她、多照顧她。兩年後於法庭上見到她,回答法官的問話,卻是一副凡事與她無關似的,不是一問三不知外,就是以忘了來搪塞,且光著腳丫行走於法庭上(感覺上是吊個鋃鐺),結案後一句「對不起」也沒,難道這是我們太客氣的對待她的結果。而案子就這樣結了,真是令人不甘心!
而懊惱的是平日我們教導給Tom的是處事要「謙虛」,不要凡事自滿。這也是Daniel老師來到家中,看到Tom的琴本、鋼琴、上百幅的美術與陶藝作品和木劍,甚至手鐘團相片,才知道這個孩子才華洋溢,這些是過去幾年Tom在學校中不曾誇示過的。我們也常叮嚀Tom,不是有把握的事「就說不會」。這樣的「謙虛」叮嚀,造成他在此次活動的同意書中的一個對游泳是否有信心的選項中,選了「否」。其實Tom有三年的游泳學習經驗,雖然泳技不能說是一流,但至少是個會游泳的孩子。而OPC的活動有些是在戶外的溪流,導致他在填寫活動同意書的問卷時,想起了父母的交代,「沒把握的事就說不會」。
而事情的巧合,就在此樣的謙虛情況下發生了。2008年的4月19日 ,紐西蘭的最大報社頭條報紙和許多轉載於此報的小報和電子媒體都寫到,在事件當時,與Tom繫在一起的Tony老師是位游泳健將,他(Tony)應有機會在此事件中存活,但是因為要「救」這位「身障」學生而與其「繫」在一起,報導中提到Tom像一個「錨」重重的把老師拉下。此報導其中意涵著Tom連累了老師,這也是事件發生後,媒體不斷的報導將老師捧為「英雄」的原因。而Tom在同意書上游泳方面選填的是「沒信心」這是事實,他的「身障」也是事實,這叫我們真是啞巴吃黃連,怎麼辯解?痛心的我們,氣憤於媒體將Tom的手部書寫方面的障礙,和游泳的信心問題,視為是造成老師罹難的原因,這是何等大的暗示與控訴啊!哪一家的父母在孩子罹難後,還能承受這樣的暗喻,且看著、聽著原本至少也該負點道義責任的人卻成為英雄呢?真是心有戚戚焉啊!
話說回來,我們也不是那麼不仁不義的人。在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我們曾親赴Tony老師家向其父母表示感謝,感謝Tony老師在最後一刻仍沒放棄Tom。就事論事的來談這樣的事件,以台灣人的角度,一定會去審視事情的始末才論斷對錯。以一個教育人言,未能顧及學生安全,執意於惡劣天候下進行溯溪活動,將學生放置於危險境地,今即使極力於協助學生逃生而殉難,相信台灣的社會大眾只會說老師沒有臨陣脫逃沒放棄學生,不至於將此教育人員封為英雄吧!因為追溯事件的發源是領隊的經驗不足、藐視天候因素和老師也經驗不足沒制止此活動,且歡喜隨隊進入峽谷,而有今日之後果。再以逃生方式言,在山洪爆發的洪水激流中,與在那狹隘的Z字型峽谷水道中,兩人以繩子互繫著彼此,在漂流的過程將是互相牽扯,互撞山壁,互卡水中大石頭的,這樣的常識是一般人所知道的,但是帶領者的決策錯誤要以此方式協助逃生,造成人員罹難,卻讓救難人員不明就理的對媒體發言說Tom如「錨」將老師重重拉下,這是對Tom生命尊嚴的再次糟蹋。這樣的兩人繫在一起的錯誤逃生方式,已被OPC所請來做內部調查的紐、澳專家所指證使用方式不對。而Tom對游泳技能的謙虛,引發了這更令人憾恨的事,我雖曾於電子新聞上給予回應這報導的不公正,卻未獲得回應。而紐西蘭的電視新聞「六十分鐘」也報導此事,Tom的阿姨也曾去函抗議要求「六十分鐘」更正,但事實上是否更正,亦無所知。
這些日有著些許的感觸於內心翻攪,或許當初我們不該一再的告誡孩子要謙虛,否則孩子會游泳的事,也不會被說成他是一位不會游泳的人。換個角度思考此問題的矛盾點,假使Tom不會游泳,領隊與老師更不該將此不會游泳的人放置於這種隨時要用到「泳技」的溪流中,更何況隊伍中還有其他的孩子也是泳技不佳和恐水症的,這樣挫傷他人來捧英雄,未免太牽強了。
其次再次檢討我們的客氣與息事寧人的謙虛,不接受媒體的訪問,因此缺乏媒體的力量,使得雙方政府不再重視我們的損失與傷痛,我們因而失去更多應有的協助與重視,而有今日的吃虧與憾恨和懊惱。
這樣的經歷,告訴我們應提醒普羅大眾,不論是在國內或國外的社會裡,為人真的不要太謙虛或太客氣,只要是對的,受了委屈,就該據理力爭,否則真的會被認為你是願意自我承受,或是願意自我放棄權益的。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When Life Gets So So… Hard Next in This Category: 另一回波瀾---江蕙演唱會費爾先生應邀來台


Sealed (May 23)
1樓
1樓搶頭香
我贊成在外國的文化中,有些事情只要站得住腳的,是必須據以力爭,也應清楚、
直接表達自己的權益,這就是東西文化差異之處。對紐西蘭這樣的判決真的感到不
平,最終還是希望你們能過得好。今天聽見一位教會弟兄上台分享他的寶貝女兒,
在前些日子過完她18年的煙火人生,我想Sara和Tom一樣,人生有如煙火般燦爛,
希望你們像Sara的父母親一樣,當成Tom這次也是出國去讀書,在那兒有上帝陪伴
他,他並不孤單。~阿門~
謝謝您的支持!很多事總是要經過切身的體認才能真正感受到。一向謙和的我們,在這個事件上我們真的是吃虧了,期盼這樣的感受的發表,能提醒人們,在外國人的社會裡,對的事情應據理力爭,因為默默的承受絕非是正確的美德。
我們也一直把Tom當作他仍在國外讀書未歸,只是見物思情,遇事思人是難免的情愫,但要完全的拋卻真的是很難。再次謝謝您的關心與安慰!
2樓
2樓頸推
Sealed
Sealed
3樓
3樓坐沙發
謝謝TOM媽媽不斷經營這一美好的網站,讓我在自己的自然行旅中有不斷反省的
機會。今天再看了此文,心有所感,再撰此簡介致謝。
劉克襄
感謝您再次來到我的部落格,尤其是在這三週年紀念日的前後日子裡,有人仍惦記著這個事件,這個網站,更是令人銘感於心,再次的謝謝您給予我和這個網站的支持。
此網站成立之目的,除了是自我心靈的療傷、思念與哀愁情緒的抒發,更期盼給予不管是從事戶外休閒、冒險甚或是學術研究、保育活動等與送子女到國外學習的父母們,一個實際經驗的分享。許多的事,總是會發生在計畫之外,而再安全的活動,再周全的思索亦常有令人始料未及的結果產生,這就是套句我們閩南人常說的事情的過程與結果總是端看其「好壞運」吧!就如Tom的事件,常讓我想到好幾年前發生的「外雙溪」學生烤肉事件,一個大晴天,卻來了溪水暴漲,帶走了好幾條人命;還有「太極峽谷」事件也是,當年自己小學老師的女兒喪生在此事件中,我不知如何去安慰她,而十幾年後,這樣的戶外活動慘劇竟也發生在自己至親的唯一孩子身上,其區別度在於是否有人為疏失的成分和國內外之別。但不管如何,每一個慘劇,就是一個經驗、一個教訓、一個省思的要件,我們不因噎廢食,但也不心存僥倖,凡事盡心思索,以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再次謝謝您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