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
2007-02-24 13:57:13
留言內容:
新年新希望嘛
反正…
早結婚就早離婚
晚結婚也是要離婚
這跟與男友交往定義都相同吧
就…
早認識早分手
晚認識也是要分手
終究
都會碰到一個
為了要跟妳分手而與妳交往的男人吧
呵♡
板主回覆:
2007-02-24 14:06:36
唉唷
好悲觀喔
不過這麼想也算是輕鬆的事情
反正總是會分的
我實在不必要擇善固執
硬脖子的結果就是挑來挑去結果挑上一個跳躍高手
賣了貞操又折煞了心臟和自尊
合久必分
分久必分
彈性規律
方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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