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o
看到蔡柏說什麼心酸酸
我發現 我其實沒什麼感覺
我只是為了目的不擇手段
一開始 是朋友A的建議 所以 我選擇方法一留下來
也這樣順利渡過幾個月
直到上個月 警察到我打工的餐廳圍堵
一個一個身家調查
我真的 要是我那天有工作 我現在應該已經在台灣的7-11打工了
所以幸運如我 卻也害怕自己的運氣就快用完了
現在 我又用方法二 算是另外一種合法的方式留下來
不過 等以後出入境被移民局發現我護照的異樣 那就糗了
因為方法一與方法二能延的長度不同
說真的 我真的不介意假結婚
之所以不願意的原因是
不想麻煩朋友
需要住在一起三年
還要有共同帳戶 等等等
要是給對方惹上麻煩
我拍拍屁股坐免費的非機遣送回台
那對方呢? 我不知道
總之是方法三 對我來說 是不可行的
我真的很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因為我是
金 寶 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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