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5, 2010

各項獎學金簡要內容






獎學金名稱 成績申請限制 申請條件 獎額 申請截止日 附繳證件 獎學金申請狀態
1 清寒獎助學金 前學期智育70,體育75,德育80(且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前學期智育70,體育75,德育80(且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前學期期末考前完成志工時數10小時(不含其他公費及獎助學金所規定之志工時數),請自行於1/31及7/31跨學期前確認志工時數,逾時無法補登。
依審核 20100916 請學生轉知導師一週內上網填寫意見,並應接受家訪
請繳交申請表及清寒證明文件
可申請
2 財團法人陳沼濤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前學期智育75,德育80(且無大過處分者) *前學期智育75,德育80(且無大過處分者)
*前學期期末考前完成志工時數10小時(不含其他公費和獎助學金所規定之志工時數),請自行於1/31及7/31跨學期前確認志工時數,逾時無法補登。
依審核 20100916 請學生轉知導師一週內上網填寫意見,並應接受家訪
請繳交申請表及清寒證明文件
可申請
3 陳林金鶯清寒文教獎助學金 前學期智育75,德育80(且無大過處分者) *前學期智育75,德育80(且無大過處分者)
*前學期期末考前完成志工時數10小時(不含其他公費和獎助學金所規定之志工時數),請自行於1/31及7/31跨學期前確認志工時數,逾時無法補登。
依審核 20100916 請學生轉知導師一週內上網填寫意見,並應接受家訪
請繳交申請表及清寒證明文件
可申請
4 急難助學金 *無成績限制
*家庭經濟狀況突發重大變故,致影響學生生活及求學者
*於系統申請後,務必列印申請單送課外活動組彙辦
依審核 0 於系統申請後,務必列印申請單送課外活動組彙辦 可申請
5 家庭年收入低於40萬者 家庭年收入低於40萬者(95學年) 20071025 已停辦
6 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元者 *新生不限成績*舊生學業60操行70 *新生不限成績
*舊生學業60操行70
*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
*利息所得低於2萬
*前學期期末考前完成志工時數10小時(不含其他公費和獎助學金所規定之志工時數),請自行於1/31及7/31跨學期前確認志工時數,逾時無法補登。
*系統申請時,務必填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姓名及身份
12000至35000 20100930 *系統申請完成並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表,由學生簽名,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應含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若已婚應含配偶)於9/30前送課外活動組彙辦即可 可申請
7 學雜費減免 原住民.軍公教遺族子女.軍人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請上圓夢網詳閱相關辦法-http://helpdreams.moe.edu.tw/opening.php
依教育部核定 20100914 應附繳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外,須依身份別繳交相關證明影本:
□1.軍公教遺族子女:撫卹令.卹亡給與令.年撫卹金證書
□2.軍人子女:軍人身份證.軍眷補給證
□3.身心障礙學生或其子女:證明影本
□4.低收入戶:證明需有學生名字
□5.特殊境遇: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相關證明
可申請
8 績優獎學金 前學期智育80,體育75,德育80(且無小過處分者) *新生第1學期應達成志工10小時及學期成績才能符合下學期申請條件
*新生入學成績由會議審查決議後公告
*舊生審查名單於開學當週公告
*每學期期末考前完成志工10小時(不含其他公費和獎助學金所規定之志工時數),請自行於1/31及7/31跨學期前確認志工時數,逾時無法補登。
2萬 20090131 不需申請由學校查核彙整公告,若發現問題請洽詢課外活動組 可申請
9 家庭遭遇困境之大專學生安定就學措施計畫 1、父母其中一方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者。
2、家庭年收入所得低於新台幣114萬元以下。
3、失業期間最早99年3月16日、最晚99年9月16日前。
4、未申請教育部獎助學金任何一項補助者。
每學期10000元 20100930 1.申請表
2.各地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站或中心所開立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或(失業認定聯)。-失業者需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3.97年家庭年所的清單
4.3個月內戶籍謄本
可申請
10 行政院經濟發展願景(2007-2009)「弱勢家庭脫困計畫」 本計畫之協助對象為個人及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而陷入困境急需救助者及處於貧窮邊緣而急需救助的經濟弱勢家戶。申請專線1957
請先查閱相關來文:http://www.tccn.edu.tw/admin/consult/action/proogram1/096-333.doc
0 可申請
11 圓夢助學網獎助學金綜合公告 其他校外各項獎助學金陸續更新並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請同學至該網址查詢http://helpdreams.moe.edu.tw/opening.php 0 可申請
12 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 學業成績總平均六十分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上學校之低收入戶學生,其前一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五專前三年:每人新臺幣五千元。大學、專科學校及五專後二年:每 20100930 申請書及檢具證明文件(指低收入戶證明、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切結書) 可申請



鄭育涵2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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