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作品成果報告評審
1. 評審委員會成員
系主任、指導老師 (系所相關專、兼任老師)
2. 評審內容
2.1 作品及報告之完整度
2.2 整體架構規劃及視覺效果
2.3作品成果報告成績佔「畢展專題」下學期總成績20%
3. 注意事項
3.1 報告統一以A4普通白紙、直式橫列打字編排。
3.2 報告完成後需加附封面(格式參考企劃書規定)及封底。報告請不必特別裝訂,直接使用訂書針於報告的左上方固定即可。
3.3以個人或合組為單位,不論是否參加靜態展,均需繳交成果報告一份。
3.4繳交截止時間:100年5月13日(五)自行繳交至織品系六樓資料室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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