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6, 2008

這是點名遊戲還是幸福遊戲

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
傳給其他 8 個人,列出其他 8 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 8 個人的 Blog 裏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 8 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裏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並且再傳給其他 8 個人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

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 開始----------
01. 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
A..我是覺得有點難度
02. 最近最鬱悶的事?
A..厭倦一個人的生活
03. 上一次不爽的原因是?
A..沒有ㄝ,我這個人不愉快的事情很快就忘了
04. 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
A..房間電視修好了XD
05. 妳覺得最近做了最有勇氣的事?
A..裸奔算不算
06. 最喜歡去什麼地方?
A..只要是風景好的地方都喜歡
07. 你最愛的那首歌的名字
A..最近都在聽可苦可樂的歌
08. 愛人和被愛,哪一種更幸福?
A..被愛當然很幸福,所以想找個人來讓我愛^^Y 我會給你幸福的
09. 你覺得點你名的人是怎樣的一個人?
A..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可不可以跳過XD
. . . . . . . . . . . . . . . . .
看來如果跳過這個問題可能會遭天譴= =
點名我的人阿,人很棒,如果以10分來算,他可以拿到9分,話說林志玲在我心中也只能拿到5分XD,你就知道他多棒了
很會照顧人,很懂事的,也愛小動物,不過最近上鋼琴課,可能手會有點抽筋吧XD
10.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
A..叫我爸不要喝酒
11. 愛情、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個?
A..當然是三個都重要啦
12. 忘記一個人需要用多久的時間?
A..很難吧,每個人在我心中都有一段故事,不過時間過的再久,我想我還是很難忘記
13. 如果已經分手很久,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會答應嗎?
A..不會
14. 如果你(妳)的好友跟你(妳)喜歡的人說你(妳)喜歡他,你(妳)會如何?
A..就讓他說阿,反正那是事實
15.曾做過最丟臉的事?
A..游泳比賽游歪掉
16. 最想達成的目標?
A..結婚,生個可愛的小BB
17.當你愛一個人,你會選擇祝福還是爭取擁有?
A..祝福吧
18.做ㄧ件目前最想做的事情?
A..找個伴出去走走看看的
19.如果你只剩三個月的生命你想做什麼?
A..騎車環台照一大堆照片當紀念
20.最愛說哪句話?
A..你是豬嗎

----------結束----------


繼續把這個文題傳給其他人

看看是不是真的寫完了幸福也跟著來了

0推薦此文章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36
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歷史上的今天:

誰來收藏
Loading ...
unlog_NVPO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