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失業勞工就學補助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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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失業勞工就學補助乙案
搶救失業家庭,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有補助
為協助失業家庭支付子女學費,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並將過去「非自願性失業滿3個月、未滿6個月」申請條件,
放寬為「非自願性失業滿1個月、未滿6個月」,
只要設籍臺北市滿4個月,
且在受理申請日前(以公告日期為準)仍屬失業狀態者均可提出申請。
有關失業期間的認定,
是以受理申請日前1天為基準日,
向前推算須符合連續失業滿1個月但未逾6個月的期間,
且申請人在受理申請日前仍屬失業狀態者,才算符合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是失業家庭中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的子女,
且未領有其他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
失業者家庭年綜合所得須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
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每學期3,000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5,000元、
公立大專院校每學期5,000元、私立大專院校每學期10,000元。
申請人只要填妥申請表,
並附上在學子女已完成註冊的學生證影本及三個月內的全戶戶籍謄本,
郵寄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5樓勞工局第一科,將於審核後核定補助金額。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預訂自3-4月間受理申請,
相關訊息以實際公告為準,
詳情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
至於失業已超過6個月以上民眾,
可另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子女就學補助(網址:http://www.cl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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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活動訊息-校外
Topic: goups / school-wise / school clu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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