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總是愛的象征。
光明總是愛的象征。
我們蒙神救贖,作主兒女的人,就是因為得到神的光照. 愿意歸向于他的生命,歸向于他的圣潔與公義,歸向于他的大 愛,使我們也能在光明中行(參弗5: 8—10)。
一個有生命的基督徒,必然在世上發出光亮。
有人認為何必要多講基督徒應當作光作鹽呢?我們豈不 應當多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嗎?
說這話的人.恰恰沒有明白,我們的神,賜我生命的主,他 自己就是光,在他里面毫無黑暗。
如果我們自以為追求屬靈的生命?甚至與上帝相交(“相 交”在原文就是“有份”的意思,即與上帝的生命有份),而在生 活中沒有光明的見證,我們就是說假話,沒有遵行真理。
如果我們蒙神恩典.行事為人能光明磊落,處處有光明的 見證,那我們的確是與上帝相交.他兒子耶穌的寶血已經洗凈 我們的罪了。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 黑暗里。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約壹2:9)
所以圣經上告訴我們,做神兒女的人,應當是“光明之子” (參約 12 : 36;弗 5 : 8—10)。
上月17、〗8、19日三天,舉行本區也是本堂復堂以來第二 屆信徒代表會議.有三百位同道代表參加。我們從第一屆代 表會議至今已四年半了3四年半以前,我堂復堂不到一年,一 切還在恢復階段。但是四年半來.我們感謝神恩,使我們教會 的圣工和區三自的工作有很大發展。復堂以來.已有九百多 位弟兄姊妹受洗加入教會。我們心里感恩的.不只是人數的 增長,而是有的弟兄姊妹在屬靈的追求上不斷長進,因而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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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goups / organization / cha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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