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起承轉合。
起:
我在網誌中對於通姦罪曾提出的五個問題:
10月14日
Q1:「通姦罪」的存在目的是什麼?為了保護誰?維護什麼價值觀?
Q2:最弱勢的受害者是誰?他們的需求是什麼?
10月17日
Q3:如果通姦不除罪化,會影響到女人嗎?會傷害到女人的權益嗎?
Q4:通姦除罪化能保障到什麼女性權益嗎?或對女性有何好處呢?
Q5:婦運團體推通姦除罪化算不算是女人為難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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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獅子頭 於 October 23, 2008 02:45 PM的留言:
老實說,現在在法律實務界採嚴格解釋的情況下,到底除不除罪對女性有何影響,大概只有對第三者是女性的時候,這種情況常出現原配撤銷對自己丈夫的告訴,而不撤對第三者的,導致同樣做了一件事效果不一樣的結果。但是,婦女團體推動這個議題是不是首要之務,我也覺得對女人而言,並不急。因為,法界既然有共識,那麼就會有其他人去做。再者,這也男人會非常關心的問題,讓他們自己去推吧!
另外,我贊成通姦除罪化,但民法的損害賠償的部分一定要有配套,不然,被外遇的女性如果是未就業者,在配偶通姦,又無罪責可以恐嚇他時,至少,要有較容易的賠償管道,讓這個女人有點錢,過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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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Squei的回應:
其實關於不告先生告"狐狸精"這部分
上個禮拜曾經看過某博士候選人的文章
如果我的解讀沒錯
她認為通姦罪不除,女人永遠是最大的輸家
原因就是妻子外遇會被告,而且先生不會撤回
如果先生外遇,“狐狸精”一定會被告,但先生大多時候會被撤回告訴
所以告來告去都是女人被告,告不到男人
這一點很莫名其妙
照理說,如果大家認為通姦是錯的
那麼應該是要讓通姦的男人也受到制裁
而非讓犯錯的女人不用受到懲罰
不過被外遇的妻子撤回告訴是為了什麼?
(我想未必是想挽回感情,反倒是考量到小孩比較有可能吧)
想到當了一二十年的家庭主婦被外遇就覺得她們很慘
她們跟社會脫節了那麼久了,整個生命重心都在那個「家」
真是有夠衰
不過家庭主婦原本就是風險很高的職業
只是大多數女人都以為這種衰事不會發生在自己頭上
這種錯覺應該才是婦女團體應該去加強教育婦女的首要之務吧
另外,關於錢。有些人搞不好根本不希罕那個錢
也或許她們會覺得
(在目前的社會價值觀)所失去的"家庭"及"所有一切"哪是花錢可以了事
要是哪天我不幸結婚還被外遇
我還寧願看到通姦的人有「通姦罪」的前科紀錄
更勝於拿錢
最後
結了婚的人想談情慾自主那一套我實在覺得是屁
除非雙方有共識說結了婚雙方都可以繼續情慾自主
否則要情慾自主就不要結婚啊
要不就先離婚再去情慾自主啊
老實說「通姦除罪化」這五個字對於一般人而言
聽起來是道德的除罪而非刑法上的除罪
而刑法上的通姦罪對於一般人而言
誰在乎它的「法律位階」到底如何呢?
更不會瞭解它其實能提供的保障極為有限了
只是很多經歷過這種慘痛經驗的大老婆們反對「通姦除罪化」是為什麼呢?
她們應該都經歷過那些情感傷害及法律上告來告去的折騰
為什麼還是覺得有這個東西的必要?
在瞭解之前
這一點是我覺得婦女團體沒有必要出面跟她們為難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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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我其實也贊成刑法的通姦罪可以拿掉了( 更精確的說是不反對)
只是這過程的論述所使用的語言要很小心
而且法律人的姿態有時其實是造成反彈的原因之一
然後我還是堅決反對婦運團體出面做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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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通姦不是情慾/性自主的問題
通姦除了是民法毀約的行為之外
更嚴重的是它是一種欺騙
有誰喜歡被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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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感謝:獅子頭、章魚燒等人不離不棄地提供法律方面的諮詢及討論。
至於眼睛被戳瞎的章魚燒,請不要怨我說沒回你落落長的留言
畢竟本人已經在部落格中講過粉多次,我有閱讀障礙,留言請不要超過5行
阿你卻欲罷不能一直打一直打
我看到後面就忘了前面了啊,要我怎麼回覆你呢?哩來共誇麥啊~

只是把一件事情記錄下來
Sealed (Sep 30)












1樓
1樓搶頭香
阿你的問題就這麼多個阿 ............
雖然我是很想回關我屁事就句點了但是這樣太對不起典獄長啦~
總是要論述一下咩~
2樓
2樓頸推
我知道章魚燒用心良苦
眼睛都被戳瞎了
又不能呼別人巴掌
這種情形之下還來這裡熱情留言
實在揪甘心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