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8, 2012

概念教學法回饋

謝謝第四組的演示 :D

今天又讓我重新想了一次智慧財產

下課走在跟小河沒兩樣的路上也一直在想一堆有的沒的

像是如果部落格上分享音樂是侵權,那臉書上分享影片圖片算不算侵權?

又如果街頭畫家畫某些照片上的東西畫得維妙維肖,那這份智慧財產又該算是誰的?

是圖片原著的?還是畫家的?

(哈我偏題了:P)

概念教學法光看名稱就覺得很抽象

概念是經由一個字、符號比喻,對於所提出相似項目分類的個人知覺。

在教學上有兩個重要名詞:

1.概念發展:將相似的物體與觀念予以分門別類,可減輕回憶起或瞭解許多不同事務時的負擔。

2.找出對意義有絕對必要性的特徵屬性,並加以定義的過程,同時也包含學習如何去分辨適合或不適合的例子。

另外,在這個教學法,舉例是十分重要的項目,

而呈現例子的方式則有兩種:

1.教師先提出定義,再提供正反例,增強學生的理解

2.教師先舉出正反例子,由學生去歸納、發現、獲得概念
 

進行概念教學法時應包括下列步驟:

1.選擇擬教的概念,寫下該概念的定義

2.記下該概念具有的屬性

2. 找一些與該概念相關的正反例子

3.向學生介紹他們學習該概念的「過程」

4.向學生展示有關概念的正反例子,讓他們自行發現、歸納該概念的屬性

5.請每位學生為該概念寫下自己認為正確的定義

6.教師提供更多的例子,讓學生把「正」、「反」例子辨別出來

7.教師帶領學生討論該概念獲得的學習過程。 


以上步驟舉例部分是以第二種方式呈現,若要以第一種方式則我們會在一開始就給學生正例與反例

接著再給學生清楚完整的定義去加強、加深他們對概念的理解,並與正反例做連結。

但是這個教學方法並不是各種主題都適用,

當我們在選擇要教導哪方面的概念時,我要們要先檢視:

1.概念的名稱

2.概念的定義和原則

3.概念的屬性特徵

4.有關概念的相關例子

5.所教概念與其他概念之間的關係

而使用概念教學法時我們應該要注意:

1.教師宜提供概念的明確定義

2.有時候教學宜包括概念的定義與重要屬性的說明

3.部分概念教學需要說明式與質問式的呈現

4.使用最佳例子可增進概念學習

5.除非學生已知概念的主要屬性,否則宜在教學前或教學時說明

6.正反例的運用以及回答正確與否的回饋宜併入概念教學中

7.圖、表、概要、與網狀結構等視覺運用,可協助概念具體化,並說明概念與主要屬性的關係

8.圖表組體的使用使概念的學習更順利



接著列舉幾個教案讓大家更了解概念教學法的理念和使用方式:

http://etoep.tc.edu.tw/modules/km_user/viewres.php?did=7615 

這是一個利用此教學法教小朋友被乘數和乘數的概念

這種教學法的確十分適合數學概念,尤其對於數學基本概念尚未完全建立的小朋友來說

這是一個打基礎的好方式。


雖然我是中文系的XDDD

但我想說這個教學法用在化學概念的建立也是很適合欸~

想當初年少輕狂,化學概念就是沒打好基礎啊(遠望 :P

有機化學的部分,常常會有一些化合物因為結構而有不同分類

但是我們常常對於什麼化合物是什麼類會感到混亂

如果使用概念教學法

專講某類,例如:烷類

列舉屬於以及不屬於的烷類的化合物,再讓學生去推測出為什麼屬於為什麼不屬於

最後再給他們烷類的完整定義以及烷類化合物的屬性

我想這應該會是個建立「印象比較深刻」的概念的好方法

 

yinyun 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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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Dear 吟昀:
    妳迅速的打完blog著實令人嘖嘖稱奇!
    至於妳在文章開頭聊天問的一些有關於「智慧財產」的問題,
    我覺得都是一些很好的問題!
    其實在FB分享圖片如果不是妳的,
    那麼有沒有算侵權呢?
    答案是:「有!」

    那一定會想要再問說:「既然是侵權,為什麼還要擺一堆分享
    鍵?」
    (Youtube和FB都一堆分享鍵呀? 豈不是引人犯罪?)
    答案其實我們在討論的時候,
    帥氣的孫老師是負責這個部份的就有提到,
    其實「分享」是給那些「擁有原著權」的人,
    或者「合理使用」的人用的(像是分享新聞就沒有問題),
    不過因為在台灣其實並沒有規定的這麼嚴格,
    所以我們就約定成俗,
    覺得這樣並沒有違法!(但事實上其實是違法的)

    還有第二個問題是:「畫一張很像的圖,到底是畫家的? 還是原
    著的?」
    其實答案是:「原著的」
    因為在「智慧財產權」裡的「著作權」中提到,
    「著作權」是在你一完成作品的時候就立刻生效,
    甚至不用去申請就已經生效,
    那其他後來畫家畫很像的畫,
    很明顯就已經違反了「重製權」了。

    其實這些問題不勝枚舉,
    我們在找資料的時候甚至找到一個更有趣的例子,
    「虛擬寶物到底算不算是財產?」
    這個問題很有趣,
    但是其實並沒有正確答案,
    目前因為「虛擬寶物」並不符合「普世價值」對於「財產」的概
    念,
    所以目前還不算是,
    不過之後很有可能會變成是。

    這些有趣的例子我們之所以割愛不放在課程裡教,
    全是因為概念教學法的限制重重,
    妳blog整理得很棒!
    裡面也有提到「使用概念教學法時我們應該要注意:1.教師宜提
    供概念的明確定義...」,
    為了要符合條件,
    所以我們的舉例會比較笨拙和死板,
    但是概念要十分清晰!
    可以一目瞭然的那種是非分明的例子!

    感謝妳很認真上課,
    下課之後還會繼續想關於「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 cobekun at April 19, 2012 02:1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thanks~~
    完全有解答到喔XDD
    以後不敢在FB亂分享了haha

  • Blog Owner at April 23, 2012 04:15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ㄏㄏ原本我也想來回答問題的
    不過已經被豪哥捷足先登了呢

    我覺得化學科的確是一個適合採用概念教學法的科目
    因為化學的定義是很基礎重要的
    如果沒有把基礎打好
    這樣接下來的變化學生很容易分不清楚
    相信圓圓給未來的化學老師們一種教學引導了呢

    唉 概念教學法真的超抽象
    我不能同意你更多囉
    謝謝你在上課時對我們這組的支持
    看到你好學的眼神我超感動的說

  • 虹瑾 at April 21, 2012 09:27 PM comment
  • haha同系的當然要支持一下阿XD

  • Blog Owner at April 23, 2012 04:15 P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嗨嗨~吟昀你好:
    謝謝你下課還在繼續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你真是一個好學的同學啊:)

    我再多補充一點
    關於第二個問題──「畫一張很像的圖,到底是畫家的?還
    是原著的?」的延伸:
    舉例來說,國小的寫生課,
    同學們畫出的圖畫大多大同小異
    這樣有侵犯到智慧財產權嗎?

    這其實是沒有智慧財產權問題的,
    畢竟法律也不能規定說這個地方一定只能給誰作畫
    但關於你提出的問題卻又是另一種論點
    相信豪哥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最後,我覺得你的文章很清楚
    尤其是最後利用概念教學法教有機化學的分類
    我覺得效果應該不錯
    (至少對於當時沒有學好的我而言啦= =)
    學生可以清楚地將有同一種「基」的化合物歸在同一類
    而且對於這樣產生的概念應該也比較不容易忘記

  • Acid at April 23, 2012 12:33 AM comment
  • wow,I got it~~ :D
    謝謝Acid
    看到你的名稱,想必化學應該也是有點厲害
    哈哈
    其實我後來有想到用概念教學法教有機化學的bug@@
    如果要用這個教法,學生先備知識就會變得很重要
    大概要先把各種化合物的特殊性質弄個清楚吧,不然要歸類好像就只能依靠化學式
    比較無法透過同一類擁有什麼樣的性質去畫分

  • Blog Owner at April 23, 2012 04:14 P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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