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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9, 2007

沒有什麼比明確的事實更容易使人上當-讀西尾維新《死亡筆記本: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



借於漫畫租書坊
2007.05



沒有什麼比明確的事實更容易使人上當
-讀西尾維新《死亡筆記本: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


由原著漫畫《死亡筆記本》延伸而出的故事,小說敘述者於起首便說明這是一本「手記」,乃是漫畫第二部中繼承偵探 L遺志的梅洛(Mello/Mihael Keehl‎) 所書寫。描述FBI 探員南空直美(Misora Naomi,亦即是漫畫第一部中勇探死亡筆記本奧秘,第一位最接近真相卻橫死他鄉之人)受L委任,調查一樁名為「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的過程。

那段空白時光。

雖然脫胎自漫畫《死亡筆記本》,但小說其實是獨立的故事。重點不在漫畫中那本寫上名字便能殺死對方的死亡筆記,小說中沿襲的,只有角色,以及「看到對方便能知道其性名與壽命」的「死亡之眼設定」,兇手自云:「我能看到世界的壽命嗎?」我覺得,那是小說中最詩意的片段。從敘述視點而言,作者不停在每一章節之中跳出來,告知讀者自己關於書寫與角色等種種看法,但作者卻又在章節中以第一人稱方式呈現「南空直美」與「兇手」 的種種心理狀態與思考,也許有經驗的讀者可以從其中發現某些這類敘述者常用的手法也說不定,小說由停職中的南空直美接受 L 來電委託起始,介入調查「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亦稱「稻草人偶殺人事件」,彼時凶案已發生三宗,現場均呈現密室狀態,現場遺留彷彿凶手簽名之稻草人數量也持續減少,南空直美進入案發現場,偶遇一名自稱「龍崎琉也」的偵探,兩人破解凶案現場遺留而下的凶手訊息,連結到第二現場,而後進入第三樁凶案案發地點,由此推敲出連環殺手下一個行凶目標。小說中所有章節都在這些「過去之地」、「事件以經發生」之場地盤桓打轉,藉由發現其中兇手留下的訊息,推敲凶手身分與目的。這樣的設計其實是饒富趣味的,在那些警方已然搜證過的地點,在科學蒐證之外,能夠光憑邏輯智識做出什麼樣的推論,要如何由「不在場」發掘往昔之「在場時光」,例如第一樁兇案發生地點之中,「龍崎琉也」發現架上漫畫《小紅帽恰恰》少了兩集,加起兩集頁數,由死者書架上找出一本書頁符合之書,若兇手於第一具屍體上刻下之痕跡為數字留言,由這些數字翻找契合頁數,而後由每頁第一個字,標示出下一位受害者名字,而每一樁兇案發生地點,充滿這樣設計過的情節,小說扣緊了「13」此數,作者名卻告知讀者兇手便是代號B的畢勇多.巴斯提(縮寫B.B),「B」可以視為「1」與「3」字形結合,小說中各種數字文字相加或拆減,總得出「13」,死者名稱縮寫是「B」、B是「backup」(備份,意寓畢勇多.巴斯提原是 為了代替L而培養出的人)、甚至「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L.A.B.B)縮寫可以解讀為「L is after Beyond Birthday 」,由此種種,親臨已經被淨空的案發現場並非只是單純的探勘,那構成了故事的全部,死體被搬走人去樓空,很自然由偵探之眼以及作者巧佈的動作橋段(南空直美如何經由龍崎琉也暗示獲得線索?怎麼暗示?如何由無轉有?),也許小說中的設計雖然不免讓人覺得有些「後設」、「為結果而結果」,但依然有其娛樂效果。

小說利用了漫畫的優勢,這樣的設計涉及了迷團,我強烈建議未閱讀小說者莫再瀏覽本文,以下將涉及這類設計之討論。事實上如果偵探或推理小說是運用種種「盲點」-無論是視覺或思考上-進行佈局規劃,那麼這本小說便徹底運用了漫畫所營造的優勢,漫畫中大偵探L現身後之化名正是「龍崎」,閱讀本小說之讀者很自然認為「龍崎琉也」正為L本人,而L本人是重未露面的,小說中也告訴讀者,南空直美於本作中縱然見過L,卻不知道其身分,並藉由種種與漫畫中L之形相描繪(弓背黑眼眶、嗜食甜品)建構「龍崎琉也」是L的事實,例如有個橋段是南空直美以格鬥技「卡波拉」擊退襲擊之兇手,事後曾與電話中告知L此事,而後南空直美亦查覺「龍崎琉也」竟知道其熟悉「卡波拉」,種種設計加強讀者心中L便是「龍崎琉也」的推論。小說中南空直美一邊躲避「龍崎琉也」一邊與L秘密溝通,一轉身「龍崎琉也」卻知道其大部分的推論,不難令人聯想二者關係。這種「只有讀者知道」的寫法構成一種閱讀樂趣,而小說利用此錯誤認知作為詭計,事實證明,L是「龍崎」,但本書中的 「龍崎琉也」卻是 L培養出之畢勇多.巴斯提,亦即是兇手本人,這類的手法徹底運用了漫畫營造出的情節-L是 「龍崎」,但在看不見畫面徒以文字敘述的過程,作者將此既定認知轉化為關竅所在,這類手法並非沒有人使用過,就我所知,近期電影《Siren》便利用相似手法,其乃由電玩遊戲改編,卻以電玩原始設定為詭計,於電影最後徹底翻轉,閱讀完本作,我的心得也許便是,最難窺破的,也許便是人類心中的「既定形象」,正如同福爾摩斯所說:「沒有什麼比明確的事實更容易使人上當的了!」


書名:《死亡筆記本: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
作者:西尾維新
譯者:Umaibou
出版:東立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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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小弟自己是個死筆的漫畫迷,也是
    推理小說迷
    卻怎麼也無法愛上這本書
    原因在於為了成全這個敘述性詭
    計 犯人太多不可解的行為都太離

    或者很多行為都特別不找有利於自
    己的方向行事
    到了最後的解釋變得很牽強 難以
    凹回來
    事實上 筆者大概在30幾頁時 就自
    己猜測該不是來這一手詭計
    但是後面種種刻意誤導讀者的犯人
    行為 又讓筆者打消那個念頭
    果不其然 最後是這個詭計 但是卻
    毫不覺得意外 只覺得很牽強

    對一個漫畫迷來說 似乎這是本娛
    樂性還滿高的推理小說
    但是以結構的紮實和緊密度來說
    實在是不太及格
    電影改編還比較好看一點
    個人淺見

  • at May 13, 2007 11:22 PM comment
  • 2樓

    2樓頸推

    我有一位朋友
    癡迷於這一類詭計
    受他影響
    我對於這類詭計
    無論好或不好
    都有一種 "窺祕" "想知道他如何運作"的欲望
    誠如您所言
    這部分詭計
    也許有牽強的部分
    而且就故事安排而言
    也的確很形式化
    也許您可以把這本書的存在
    當做是
    死亡筆記本風靡造成的延伸產品之一
    這樣一想
    就會覺得
    死亡筆記本真好看
    所以才有這麼多延伸產品
    致於這些產品的好或壞
    我們就把他偷偷記在筆記本上好了


  • sodom666 at May 19, 2007 11:3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3樓

    3樓坐沙發

    這類錯誤認知的詭計在綾十行人的一部小說好像有玩過喔
    (怕爆雷,不便講書名)

    而且還比較精采~~

    對了,sodom有空請指教一下喔:

    娛人不誤人--東野圭吾《名偵探的守則》(未讀可入)
    http://blog.roodo.com/arc918/archives/3348951.html

    以「推理之器」寫情--恩田睦《獅子心》(未讀可入)
    http://blog.roodo.com/arc918/archives/3348879.html

  • 澳門人小麥 at May 29, 2007 08:27 PM comment
  • 4樓

    福樓

    原來如此
    小麥前輩這樣一提
    我才想起綾十行人的某本小說
    確實是如此阿
    今日又聞寵物先生告知
    《名偵探的守則》也有一篇是用這樣的手法呢
    看來是我看得太少了
    要趕上各位前輩
    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
    小麥前輩的《名偵探的守則》提到「普通版」案件解讀與「特別版」真相
    我也是心有戚戚
    小說如何在破解公式之餘
    又能別出心裁再玩一次
    且玩得更漂亮
    理解守則
    然後又能根據守則玩出心意
    這真得才是名偵探的風範
    很多評論家
    只能到歸納公式與通則的程度
    而創作者能覺察而翻新之
    我想
    也許這就是創作者與評論家不同的地方

  • sodom666 at June 4, 2007 12:4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5樓

    專業的5樓

    我不是前輩la.....嗚~~

  • 澳門人小麥 at June 5, 2007 04:16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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