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中
之前在家鄉的圖書館借了一本有附CD的書
結果還書的時候居然忘了把CD放在一起
所以書是還了,但CD還躺在埔里
尷尬的是,我還是拿別人的借書證去借的
聽說被圖書館催還之後現在還寄書面的通知單
我本身是覺得沒什麼拉
但有人覺得信用被我給壞了
一直碎碎唸
就跟你說不過圖書館的信用又不銀行的信用
人家又不是故意不還的
埔里跟台北又不是在隔壁而已
幹麻這麼計較嘛
結果
苦主就把那張書面的還書通知單貼在我家門口
上面還註明 "林某某" 欠CD未還
哎呀呀!!
就是要把事情搞大就是了
我回去拿就是了嘛
趁著表姊要台中就一起下去
順便拐她們走國道6號去埔里玩玩
還可以拿那張被遺忘的CD
那麼,總算可以解除通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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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ed (Jan 22)
1樓
1樓搶頭香
哈哈哈。
也太瞎了吧,
那妳先回去監督一下工程,
再跟我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