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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付訂金
須準備資料:
(1)買方提供:
訂金款(一般為總價的2%-5%)
(2)賣方提供:
訂金收據(若有代書可請代書提供)
二、簽約
須準備資料:
(1)買方提供:
簽約款(一般為為總價的10%)
印章
身份證
(2)賣方提供:
印章
身份證(若是通過代理人簽約需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土地、建物權狀正本
印鑑及印鑑證明(若賣方親自前往簽約則無需)
三、用印
須準備資料:
(1)買方提供:
土地、建築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及影本一份(即公契,需貼千分之一的印花,印花稅票可到郵局購買)
買方本人印章
身份證影本一份
用印款(一般總房款的10%)
(2)賣方提供: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一份(也可由辦理人去地政事務所申請)
印鑑章及印鑑證明2份(最近1年內的,若賣方親自到場辦理則普通印章即可)
身份證影本一份
四、完稅
須準備資料:
(1)買方提供:
契稅稅款(國稅局收的,約房屋現值之6%,土地不必繳納)
完稅款(一般10%)
(2)賣方提供:
土地增值稅稅款
賣出後次年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稅款(依公契所載之金額按比例繳納,各縣市比例不一樣)
若有其他欠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等亦須準備相應的稅款
五、過戶
須準備資料:
(1)買方提供:
土地及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正、副本
身份證影本一份
契稅單
過戶尾款(剩餘全部屋款)
代書費
登記規費(土地及房屋現值之千分之一)
印章
戶籍謄本一份
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2)賣方提供:
增值稅單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身份證影本一份
印章
印鑑及印鑑證明(若本人親自辦理則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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