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感
最近一直有一些小感觸,但都沒有好好寫下來
想要寫成完整的文章也沒有時間,只好零散的記下。
前陣子犯罪學專題討論看了電影,叫做歡樂谷
那幾天我一直在思考犯罪和刑罰間的問題。
一個行為會被定義為犯罪是透過立法者的選擇和價值判斷
如果選擇錯誤,原本不是犯罪的行為也會被認定為犯罪。
那在這個選擇的過程中,是否有些人是既得利益者?有什麼是該被保護的?
這個過程怎麼樣被正當化?我們要怎麼樣去認定?
正當法律程序已經是個憲法位階的原則,但任何原則只要有人的因素就不會真的公平。
一個社會如果沒有犯罪,就表示這個社會是個壓抑的社會
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個體有不同於上位者的想法,同質性太高的社會是否真的算是社會
這讓我想到楚門的世界,過度井然有序的社會也就像是一場無聊劇本的戲
人人都只是照本演出,這樣的生活不能說無意義但也許就失了點樂趣。
看完了《無彩青春》,完全可以理解陳傳岳律師為何說一翻開書頁就不可自拔
在不清楚事實之前都不能輕易妄下斷語
但在這本書中看見了太多以現代法律觀念來講非常誇張和離譜的違反人權的公權力行為
即使沒有學過法律的人都會覺得不能接受,遑論念了四五年法律的我們
看見在自己心中被奉為圭臬的法律原則曾經被如此踐踏和摧殘,不可能不憤怒或心痛
但我也認同李昌鈺博士說的,不能以現代法治觀念去評斷以往的舊案件
就是因為有過往歷史累積的教訓,觀念才能慢慢進步
現在我們所學到的,並不是那麼的理所當然
都是前人的血淚所換來,在讀這些生硬的法條同時,其實也都是一頁一頁的故事。
第二次學憲法,突然發現這個領域比我先前理解的還要活潑生動許多。
兩年前在圖書館苦著臉翻著厚厚一本憲法的自己,那光景還記憶猶新。
好奇怪,現在的我究竟比當時的自己又多出什麼了呢?
也許是經過實習的磨練吧,也可能是因為前幾天看完蘇建和案的《無彩青春》
眼前的法律都不只是紙上的文字,都在腦海裡化成鮮活的圖象
讀到加重誹謗罪時想起在事務所開會時客戶的神情
釋字不同意見書裡大法官擲地有聲的辯駁著,書本上的一字一句都沉進心底細細品嘗。
偷偷的發現一點點自己的改變,也希望這樣的感動可以持續著
在這條法律的路途上,正義也許沒有絕對
但希望我可以對它保有謹守溫和堅定的信仰,努力追隨。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103
新分類目錄(0)

Sealed (Nov 9)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