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4, 2011

實習一個月

週五晚上搭著十點半的高鐵回家,跟上週一樣

在車上還是隨時都可以睡著的累。


在家裡閒晃了一天,好像又回到閒閒沒事做大學生放暑假的感覺

睡到自然醒,時間好多,要做什麼都很從容,想偷懶或沒心情就別做

也有時間好好來回想這段日子,四個禮拜的事務所生活。


穿上襯衫西裝走在信義區街頭,看見101就在自己身邊

就像在電視上可以看見的一樣,典型的辦公大樓,亮到可以照鏡子的電梯

中午12點半,街道上散落穿梭在店家用餐的上班族,很像一大群一大群覓食的螞蟻

下班七八點,走出大樓會發現自己不孤單,也不是最辛苦的

很多辦公室依然亮著,有些人買了晚餐按了上樓的電梯,又要回去加班奮鬥


場景切換得太快,還沒從悠閒的台大校園轉到忙碌的辦公大樓,

一開始也許真的有點不適應,不習慣這裡的節奏、頭銜、工作習慣

純粹的學生身分和事務所的律師落差真的很大,尤其是又是毫無經驗一切從零開始

但無論如何,也只能督促著自己快點進入狀況


看著許多日復一日忙碌的上班族,包括自己也身在其中

有時候也會想,自己的未來是否也是這樣呢?

一開始上班時很抗拒加班,覺得這不是應該或經常發生的事情

要求自己要在下班時間前完成每天的工作,準時離開事務所,但後來發現這是不可能

原因有幾個:

1. 新手上路,同樣的工作要花更多的時間摸索

2. 工作真的很多,而時間是不留情的一分一秒走,表定的上班時間9小時根本就不夠

3. 沒有人在準時下班的

第1.2點或許是現實面,是自己經驗不足或者真的工作量太多

第3點是我自己領悟出來的


記得有一天,被交代一個案子,要我隔天下班前跟他簡報

因為那陣子事情真的很多,我面有難色遲疑了一下:「可能沒辦法耶..」

老闆說:「可以啦,看你幾點下班而已。」

又有一次,某律師說:「我有認識一個大所的實習律師,人家都12點才下班。」

各種大大小小的經驗累積起來,得到一個結論:當受僱律師是不可能準時下班。

以後如果自己出來開事務所或升到合夥律師,那當然另當別論

但在初期這種受僱的性質,真的也沒有所謂的準時下班可言。

少了準時下班的不當期待,至少心理上,日子真的有比較好過。


記得曾經看過一句話,哈佛校長給2008屆本科畢業生的畢業演講

最近的生活又讓我想起來,又特別有感觸:

「你們之所以焦慮,是因為你們既想活得有意義,又想活得成功」

但更切中我心坎的,應該是:「既想活得有品質,又想活得成功」


在事務所埋首卷宗的我,不管是寫狀、審閱契約、訴訟或非訟,都是在為客戶的利益

而我會在這邊幫他們勞心費神,也就是為了(幫老闆)賺取鐘點費

每天晚上加班後,累得要命踏著夜色走出事務所,看著近在咫尺的101在夜空中閃爍

總是會忍不住懷疑起自己是否真的該追尋這樣的生活。


但不能否認的,當一個優秀的律師,應該是普遍定義下的成功

我為什麼會在這邊,也就是為了追求自我的成就感

但這是否又符合有意義或有品質的人生呢?

以前想像中的生活品質,音樂/運動/踏青/各種休閒活動,與身邊重要的人的相處時光

好像被現實的重量壓縮成一個很簡單的模式:「吃飯、上班、睡覺」


剛上班的初期,很多時候在自我懷疑,也是基於同樣的心情

我忽然也可以開始理解,為什麼很多人都說現在的七年級生是草莓族

也許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為我們接受的教育和所受到的薰陶

對於「生活品質」和「自信/自尊/尊嚴/個人價值」的重視比前幾個世代都還高


沒有辦法忍受高工時的加班,因為這樣就沒有自己的空間,包括給親友或愛人的時間

沒有辦法忍受老闆的咆哮或怒罵,因為這樣根本就不把我們當人看,基本的尊重呢?

「我為什麼要在這邊屈服於你這廢物,不如歸去另謀高就,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沒有辦法忍受低品質的生活,不想忙到賺錢也沒時間花,每天累到只想在家睡覺

沒有辦法忍受看不到未來的工作,一個月兩萬多的薪水又都在幹些瑣事學不到東西超無聊


也許,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我們沒有像前幾個世代那樣的吃苦耐勞、那樣的任勞任怨

所以會有草莓族的說法出現,或許有部分也是源於成長背景吧


但也許我幸運的地方在於,本身的個性和環境吧


就因為頂著台大的招牌,覺得若是忍受不了豈不就中了「草莓族」的陷阱

就算被律師電到飛,也還是硬著頭皮:「是,我知道了,下次會注意。」

同時也要不斷的說服自己,他們都是為了我好為了讓我更進步

不要一直覺得自己好像是被針對,這次沒做好下次改進就好

不要想太多真的可以過得比較快樂,也比較有勇氣面對每一天

本身實習的環境也不錯,忙歸忙,但至少老闆都不會亂發脾氣,也肯教我,可以學到很多

事務所的助理們也都很親切,所內的氣氛也還ok

比起某些肅殺之氣很重的事務所,在這裡學習說真的也比較好



當了一個月的上班族,深深感受到當律師真的是勞心的工作

但更重要的是,律師也是服務業的一種

客戶就是你的財神,你要怎麼樣讓客戶掏錢掏得爽就是一門學問

只是律師賣的不是實體商品,而是法律服務,還有一種信賴感

默默的觀察老闆們與客戶的應對,很多事情真的不是我們這種沒經驗的小律師可以想到的


不知不覺打好久,今天沉澱了一天也還真的有滿多心得可以分享的

不過就先到這邊吧,之後有時間累積多一點想法可以再繼續po出來

如實的記錄這段時間自己的想法,實習完回到學校應該會有更明確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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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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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August 2, 2011 08:59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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