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補.換發身心障礙手冊
皆以高市為例.其餘各縣市.大同小異.詳情請洽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科
一.對象
1.設籍高市.或已領有手冊者
二.服務內容
1.經公立醫院鑑定(可鑑定之醫院)符合障礙等級核發
2.新遷入戶或戶籍異動.請持障礙手冊.戶口名簿.身分證(皆為正本)
向新遷入之公所辦理遷徒登記
3.換發:因破損或資料異動
4.補發:遺失即可申請
三.應備條件
1.身分證.戶口名簿正本
2.2吋(或1吋)照片3張<補.換2張>
3.診斷證明書(補.換免附)
4.換發須拿舊証
5.若由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人代為辦理.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
四.辦理單位
1.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科
2.鑑定之疑義.洽各地衛生局醫政科 高市71340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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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society / politics / public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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