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3, 2009

心有所感

陸配們的前婚生子女可以來台灣了….

劉茜哭了、小文哭了~~我也紅了眼眶

還記得第一次聽到同事說有位陸配到立法院陳情

甚至不惜在立法院大廳下跪,只求立委幫幫她的孩子...那種震驚的心情~

在歷經數個世紀民主潮流的演進中~~還有著這種以政治意識為中心,枉顧人權的法律,造成骨肉分離的悲劇,如果不是身在其中~~還真不敢相信這會出現在台灣

 

感謝羅記者大力支持,在旺旺報大幅報導劉茜的故事

進而讓政府相關單位重視這個人權議題

無奈的是,這會期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被陸委會和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意識形態立委百般阻撓

最後只能差強人意的微幅修正

 

修法通過那一天,辦公室的同仁幾乎都爲劉茜留下淚了

是心疼也是開心

 

只是,社會上能有幾個好運如劉茜的母親 ? 能夠獲得各界支援,甚至陸委會主委都親自接見她,承諾協助她

我相信這並非因為她的境遇多令人同情、她的努力有多少

而是,她是一個能夠被新聞批露,引發社會關懷的 個案而已

沒有這層外力協助,猶仍獨自努力中的陸配母親,還有多少呢??

 

上週,劉茜打電話來,她就站在移民署的大樓外,一手拿著電話,一手握著她孩子的來台許可證明,她說:「我一定要第一個告訴你們,還有謝謝你們….

 

劉茜,我也要謝謝妳~因為妳的故事,讓我知道我們雖然只是立委的一個小助理,

但我們卻是握有政府公器、有能力影響政策的一顆小螺絲釘

我更要期許自己~願我能看見每一個弱勢民眾的需求、能消弭社會上每一處不公平、能盡一點點綿薄之力改變這個社會

 

那麼,未來當我回過頭來看我走過的路時,才不致有所遺憾。



申請來台難陸配十一歲子淪乞兒[2009/02/24] 

【羅暐智/台北報導】


 
五年前,大陸配偶劉茜改嫁到台灣,礙於法令的限制,劉茜遲遲無法將與前夫的親身骨肉彭小弟接到台灣,共享天倫之樂。悲慘的是,彭小弟遭前夫棄養,近年生活困頓,因偷竊被大陸公安抓到,衣服被寫上「小偷」兩大字並遊街三天,輾轉知情的劉茜痛不欲生,找上立委幫忙。劉茜泣不成聲說,「如果孩子有個什麼三長兩短,我這當媽媽一定也活不下去!」她希望立委能幫忙,讓她們骨肉能重逢。

 劉茜在大陸有一段婚姻,與前夫育有一子,兩人離婚時,彭小弟的撫養歸給前夫,幾年後劉茜改嫁給台灣老榮民汪少祥,汪的身體不佳,需要劉茜在身邊照顧,同時彭小弟也被前夫棄養,已達就學年齡卻成天在街頭乞討,生活無以為繼。


 去年初,彭小弟因偷竊被大陸公安抓到,公安在彭小弟的衣服背面上寫了「小偷」兩大字,並將彭小弟遊街三天。劉茜知情後傷心欲絕,希望能將彭小弟接來台灣照顧,沒想到卻遇到台灣法令的種種限制,一年多的奔走仍是無解。


 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汪少祥在台灣已有子女,因此不能再收養大陸子女,劉茜找上朋友當人頭,不料在士林地方法院公證時,過於熱心解釋「案情」的劉茜被公證處「抓包」,公證處以「不實收養」為由將其退件,要求劉茜以先生汪少祥名義重新提出。


 重新提出申請的同時,劉茜在大陸也辦妥公證程序,沒想到士林地院以「不符法令」為由駁回此申請案,劉茜向高院抗告,高院認定「違反家庭團聚權」,要求地院重審,但仍得到一樣的答案。


 由於汪少祥已在大陸辦妥收養程序,換句話說,彭小弟也不能再以其他人名義辦理收養。更急迫的是,台灣法令對認養大陸養子女有十二歲的限制,再過半年,彭小弟年滿十二歲,就無法申請收養來台。


 上個月,劉茜拿著親手寫的陳情書到立法院,找上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幫忙,當場下跪希望徐中雄能伸出援手,幫助她將小孩帶在身邊照顧。 

嚴法拆散家庭立委促修法
[2009/02/24] 

【羅暐智/台北報導】


 承辦劉茜案的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主任張滋偉,原以為以《民法》收養規定,應可接受讓劉茜以先生汪少祥名義申請收養,因此勸退劉茜以朋友名義申請收養案,沒想到卻成為讓彭小弟至今仍滯陸無法來台的關鍵。

 得知劉茜案結果後,張滋偉十分愧疚,仔細鑽研相關法律問題,找出現行法規的不合理處,並介紹劉茜找長期關心陸配人權的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幫忙。張滋偉認為,法律對收養子女增設不必要的門檻,違反《憲法》的自由權保障,以及平等與比例原則,剝奪法官在認可程序中針對收養的裁量權。


 這樣嚴苛的法令,不只辦理法定收養程序的法院公證處大感意外,連立委也直呼不合理。


 事實上,除了劉茜案例外,還有不少台商在大陸結婚生子,要將親身骨肉帶回台灣,也受限於「超過十二歲就不能回台定居」的規定,造成不少家庭悲劇。


 此外,收養大陸子女也有名額限制,現行規定是每年六十名,收養外籍子女則無名額限制。徐中雄已在立法院提出修法,將十二歲的門檻調整為廿歲,且收養大陸配偶親生子女時,不受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有子女不得收養的限制。


 不過,此修正草案上月在立法院院會遭民進黨團阻擋,本周五將再度闖關。徐中雄表示,陸委會應儘速提出修法,他也希望朝野能一致支持他提的版本,儘快修法,扭轉這些悲劇。

 徐中雄也說,馬英九總統承諾就任一年內要簽署完成國際人權公約,如果政府對此悲劇視而不見,這些承諾根本是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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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想不到"你"也會在部落格稱讚我
    難得難得
    男的男的

  • talen0408 at July 1, 2009 10:15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傜亹兦

    這裏真不錯!!好文章!
    想成為遊戲界的賭聖嗎?快來遊霸稱天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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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t June 27, 2012 09:53 PM comment | Hom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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