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
羨煞旁人。
旁人,指的是我。
×××
從我認識他開始,我註定是個旁人,他那絢爛奪目的成就,尊爵、不凡,更加襯托出我只能是個旁人的事實。
其實我和他,早在出娘胎就認識了,只是那時候旁的還不是十分徹底。
幼稚園,是我確立旁人這個角色的時代。這個時代,精準地呈現了我未來的縮影,就像是預言家一般,老早把我現在的事在過去說了準,雖然非常可惡,卻也讓我窮極無奈。
「鄭清清,妳幹麼一直靠近他!」綁著兩根小辮子的小惠指著我大聲說著…嗯…她應該是叫小惠沒錯…
面對這種無中生有的指責,我實在是不知道該回些什麼好,本人生性老實,沒做過的事還真是不知道怎麼去解釋。
幸好,在以後學會了什麼叫做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真是可以體會到中國文字的精妙,這樣的排列組合,解釋了無數次為什麼我的面前總是有英雄救美的事件發生,好似我在看童話故事一般。
「嗚嗚,鄭清清欺負我…嗚嗚…」瞧瞧,剛剛還在向我叫囂的人哪!這會兒倒先喊救命。
「鄭清清妳以後不要再這樣了,老師說欺負同學是不好的行為。」
難道他都不會先搞清楚狀況再當英雄嗎?要不是我懶得說,他恐怕也沒什麼機會當英雄。
面對這樣的英雄救美,老實說我看了無數次,當時總覺得膩,現在想想倒回味無窮了。
國小、國中,甚至到高中,我都是很不幸地跟他在同一校、同一班,他成績頂尖,什麼都是一等一的好,讓很多師長都覺得他第一志願已經是唾手可得,但是他卻意外地只考上我們學校,也是第一志願啦,男女合校的第一志願…在這仍以性別分校的台灣,也許敝校還要多年以後才得以成為真正的第一志願。
上學,每天早上我跟他總是一起出門的,還走沒一半,就會遇上同學,依照他這麼紅透半邊天的程度,會有別班愛慕者來朝聖我也不感到意外。
「你媽叫我…」
「好巧喔,竟然在這裡遇到你耶…」說得極為含蓄,還自以為沒有破綻,到底有誰會每天巧遇的?就算真的是,每天也不會是『巧』了吧?
「既然順路,就一起走吧!」他總是笑著回答。
下一秒,我退開了,本來還跟他一起並行的我,僅是旁人。於是我還是只能收起本來要說的話,當個旁人,因為是旁人,所以說不得,只能這樣靜靜地注視著。
於是,我就這樣默默地在旁邊一直看著他散發著屬於他的光芒,直到現在大學,也還僅僅只是個旁人,這個角色,始終沒有改變過。
許多人總以為,能夠這麼有緣的跟隨他這麼久,我對他或多或少在心中也存在著一定的份量,但事實不然。
他的目光十分熾熱,但是他所可以分給我的,卻只能是眼角的餘光。這是我活了二十幾個年頭後,已經被強迫實驗過無數次所得到的真理,我一直深信不疑。
「怎麼辦?我們又考上同一間大學了…」大學聯考放榜的那天,他很開心的對我說,雖然我們是不同系。「我跟妳果然緣份不淺。」
「是喔!真是孽緣喔!」考上我這種程度的大學,真不知道他是故意還是真的沒考好,就像他高中聯考那次一樣。
「一起去慶祝吧!」
「喂!你不要太難過…你真的只是失常…不然你考上第一志願都沒問題的…」其實我有點擔心他,不知道是不是在強顏歡笑。
「考上了才真叫做失常!」他笑著說。
我在心裡懷疑他話的真假,卻研究不出個所以然來,因為他還是那一副笑臉,是強顏歡笑嗎?也不太像啊…就說我是個旁人吧!關於他的事,我總是猜不透,人們說:「旁觀者清。」但是我卻不覺得我清到哪,只是不相關的旁人。
大學畢業之後,他選擇服替代役,服務的單位離家不遠,所以也還是住在家裡。
退伍之後,我送了張卡片和一份禮物給他,是慶祝他退伍的,我託他媽轉交給他,因為他們一群好朋友一起退伍,不知道上哪裡瘋了。
「你怎麼不交個女朋友啊?」在兩家合辦的烤肉會上,我一邊咬著肉片一邊問他。「看你也光棍很久了。」
「妳希望我有個女朋友?」他反問我。
「是啊!你這麼有才氣,現在也開始工作了,也該找個女朋友。」旁人的建議,是跟隨著世俗的腳步。
「好,我考慮一下。」長這麼大,他唯一沒有變的地方,就是他的笑容,這麼光芒萬丈,刺的我這個旁人的眼睛都痛了。
沒過多久,他帶了一個跟他很相稱的女朋友回來,聚餐時他母親要我們全家也跟著去。
「清清哪,妳跟我兒子都這麼久的交情了,妳應該可以看出這兩個人適不適合。」
「阿姨,妳難道不知道郎才女貌就是用來形容他們的嗎?」我打哈哈的回答著。「他眼光這麼高,活了這麼久也才看見他第一次帶女孩子回來,一定是很喜歡的啦!」
他母親聽我這麼說,笑得合不攏嘴,看見我媽來了,一直跟我媽說著他家的小子總算開竅了。
旁人,用途只在於陪襯。
席間,大家有說有笑的,為了表現出我這個旁人的參與感,別人笑我就跟著笑,別人說什麼,我就跟著附和,其實是挺累人的一件事,但這是旁人的工作,而我,責無旁貸。
究竟什麼時候,我才能變成正人,而不只是個旁人呢?
旁人當久了,偶爾也是會感到疲累的。
「恭喜!」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只要有特殊事件發生,我就一定會送他卡片和小禮物一份,這次交了女朋友,當然也是特殊事件。
「這麼高興?」他收下卡片和禮物。
「當然,國家少了一個羅漢腳,值得慶幸啊!」看著遠方,我用著自以為很幽默的口吻回答他。
他常常帶女朋友回家,而我也漸漸地很少到他家去或見到他,但是因為兩家家長交情深厚,所以會有人自動為我捎來他最新的消息,他的現況,我一直都是知道的。
「我跟她分手了。」某天,他突然把我叫了出來陪他喝酒。
「怎麼會呢?我當初這麼看好你們的。」違心之論。
「所以我要來藉酒消愁一下。」他當下就開了一瓶威士忌,我知道,他酒量不好的。「不過妳不准喝!」
「為什麼?」我斜視著他,只許州官放火卻不許百姓點燈,是有沒有這樣的?
「因為妳要負責送我回家。」
「你這麼…」我的話還沒說完,他已經開始灌酒了,剩下的話,我只好在心裡補完:「確定我會送你回家嗎?」
他沉醉在自己的世界裡與酒為伍,即便是酒,都有參與他生命的機會,而我呢?旁人化…我不意外,既然是人,就只能做出合乎自己身份地位的事。
沒多久,在不意外中他醉倒了,看著他的臉,我心裡想著,明天該怎麼安慰他才好?
「哎唷,她不知道你的好啦!」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唉,陳腔濫調。
突然我流淚了,「你一定…很愛她對不對?」突然有種想嚎啕大哭的衝動。
叫了計程車,在司機先生的幫助下把他塞進去,我才跟著坐進去,我想著,原來旁人也有可以派的上用場的時候呢!
到了他家,按了門鈴,是他母親出來應的門:「唉,這小子怎麼醉成這樣?」他母親看我已經快要負荷不了的樣子,連忙過來幫我一起扶著他,順便搬救兵,「老頭,你兒子醉死了,快點來幫忙!」。
他老爹是標準的妻管嚴,老婆一吩咐,自然馬上出現。
「清清,不好意思啊,麻煩妳了,下次叫這小子好好謝謝妳。」他母親把他丟給他老爹後,只顧著跟我說話。
「阿姨,大家都是鄰居一場,沒有關係的。」我淡淡地笑著。
「哎…清清哪!妳是不是剛剛哭過,怎麼眼睛紅成這樣?是我家小子欺負妳嗎?我非叫我老公揍他一頓不可!」
「阿姨,我沒事啦,可能是剛剛揉眼睛的關係,下次我會多注意的,沒事的話我先回去了。」道了再見,我幾乎是用逃的逃離他家。
從此之後,我更加承認我只能是旁人,除了逃離他之外,我沒有別的辦法。
但是,逃…是我自己想逃…卻總是無法真正逃開他…
他的能力不錯,因此在公司晉升的很快,每次升遷都說要我陪他慶祝,明明每次都有很多同事在場的,他這麼做只是一再地讓我重溫當個旁人的感覺,他們的世界,我進不去;研發新產品受挫,我知道他心裡是難受的,他的自我要求也高,其實研發新的東西並不是這麼容易,不然我早就是愛迪生了,看著他默默地站在落地窗前看著遠方,明明是待在同一個空間的,卻感到他站著的地方,是自成一格的,我坐在沙發上,看著,也沉默。
旁觀者清,本來旁人是最可以把所有的事情看個透徹的,但卻不包括我,我可以清楚地看見他的人,卻始終看不見他的內心深處。
×××
「清清,妳幫阿姨拿件衣服上去給那小子好嗎?他在洗澡,我跟他說待會幫他送去的,但是阿姨得看著這湯,走不開。」這是某天我媽把我的晚餐託付給他母親的時候。
「好啊!待會兒我下來,順便幫妳把剩下的衣服都折一折吧!」閒著沒事,我隨便抽了一套衣褲,就上樓了。
其實也不是沒來過他家,都不知道走過幾萬次了,以前都是直接開門進去,今天的我卻想敲門,站在房門外,手懸在辦空中,敲也不是,不敲也不是。
「白痴,他在洗澡,最好聽的見我敲門的聲音。」忽然想起他在洗澡的事。
直接開了門進去,順手把衣服擱在他的床上,這是我第一次這麼仔細的看著他房間的擺設。
「怎麼不關螢幕,真是浪費電…」看到他的電腦螢幕沒關,我便走過去要幫他關了,現在政府講求節能減碳,我自然也得為社會貢獻一份心力。
我不知道他也寫網誌,這是我在手將要按下開關的前一刻不小心瞥到的,好奇心殺死一隻貓,雖然是沒打完的文章,還是讓我想從頭看一下。
我一直以為,我是個旁人,沒想到,身在其中的人卻是我。
※※※
旁觀者清。
我倒想把它改成「旁,觀者,清」,而我想要看著我的人便是妳。
×××
從我認識鄭清清開始,我註定是個旁人,她至今始終不願意與我一起分享她的世界,更加襯托出我只能是個旁人的事實。
其實我和她,早在出娘胎就認識了,只是那時候旁的還不是十分徹底。
幼稚園,是我確立旁人這個角色的時代。這個時代,精準地呈現了我未來的縮影,就像是預言家一般,老早把我現在的處境在過去說了準,雖然非常可惡,卻也讓我窮極無奈。
從一開始,我就是個旁人了,方立人…組合起來不就是個旁人?面對她,一個跟我從很小很小的時候便已經認識的人,我真的是個旁人,因為我從來沒能打進過她的世界。
儘管我總是盡力做個會讓人喜歡、合乎她父母擇婿標準的人,但在她眼中,我的身份應該從來沒有改變過。
在我們的求學過程中,始終有別人搶在我到達她面前時插入,擋住我的視線,讓我覺得我跟她好像是前輩子是牛郎織女似的,好像註定一年只能相會一次,而實際上,我可以跟她獨處的時候也差不多是這個數字了。
每次我能夠跟她說上幾句話的時候,就是有人向我告狀的時候,這種情況,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大概是從幼稚園開始吧!唉,虧我一直想要幫她成為大家眼中的好同學,可是她始終不領情,總是要欺負幾個女同學才甘心,怎麼就不來欺負我?我倒是很樂意被她欺負的呢!
因為這樣,每天我總是被纏著要幫同學們解決紛爭,活像我是村子裡的調解委員會主委,但是無論我如何苦口婆心的規勸,當事者好像都不太在意,這樣的紛爭總是層出不窮,害我都要以為鄭清清是吵架王來轉世的。
「嗚嗚,鄭清清欺負我…嗚嗚…」瞧瞧,又有人慘遭她的毒手。
「鄭清清妳以後不要再這樣了,老師說欺負同學是不好的行為。」我別無選擇,只能義正嚴詞地勸告她,至少幫她挽救一下岌岌可危的友情。
上學,每天早上我跟她總是一起出門的,還走沒一半,就會遇上同學,即使是別班同學,我也必須要幫著她招呼著,天知道我真的不想要她成為全民公敵,總是希望她人緣可以變好的我,一直沒有怨言的這麼做著。
「你媽叫我…」
「好巧喔,在這裡遇到你耶…」
她才剛要跟我說話,馬上就有人插進來,次數多到我都要以為是我跟她這輩子註定無緣了。
「既然順路,就一起走吧!」我還是只能笑著回答,要幫她做做公關。
下一秒,她退開了,本來還跟她一起並行的我,僅是旁人。於是我還是不能打入她的天地,惟有當個旁人,因為是旁人,所以說不得,只能這樣默默地走著。
許多人總以為,能夠這麼有緣的和她同班這麼久,我對她或多或少在心中也存在著一定的份量,但事實不然。
其實依照我的成績來看,我可以考上更好的高中,但是因為我實在不放心她一個人出去闖蕩,如果沒有我,不知道她又會樹立多少敵人;而在這個社會上,多一個敵人不如少一個敵人,我一直是這麼認為的。
「怎麼辦?我們又考上同一間大學了…」大學聯考放榜的那天,我很開心的對她說,雖然是不同系。「我跟妳果然緣份不淺。」
「是喔!真是孽緣喔!」她不以為然地回應著。
「一起去慶祝吧!」我提議著,跟她一起的機會,即使已經經歷過無數次,仍然值得我把握。
「喂!你不要太難過…你真的只是失常…不然你考上第一志願都沒問題的…」她知道我成績很好,這次又沒考上第一志願,心裡應該很難過吧!
「考上了才真叫做失常!」要交志願卡那天,我自告奮勇去幫她交,騙她說只是順路,趁機偷看她的志願,之前她做過落點分析,其實我大概可以知道她差不多在哪裡,所以我就跟進了。
她不知道,有她在的學校,每間都是第一志願,只要有她在…她不知道,她擁有一雙迷人的眼睛,而我所能分到的僅僅是屬於眼角的美麗。
當兵,我選擇替代役,是為了能夠住家裡,方便可以看著她,但是在這段期間,我跟她很像也沒什麼進展,我依舊只是個旁人。
退伍那天,她送給我卡片和小禮物,說實在的我很珍惜,但是比起這些,我寧願她真心的自己說一句祝福我的話,而不只是送些替代物品。
「你怎麼不交個女朋友啊?」在兩家合辦的烤肉會上,她一邊咬著肉片一邊問著我。「看你也光棍很久了。」
「妳希望我有個女朋友?」我反問她。
「是啊!你這麼有才氣,現在也開始工作了,也該找個女朋友。」
「好,我考慮一下。」長這麼大,我從來不知道從她嘴裡說出來的話可以這麼令人無奈,刺的我這個旁人的心都痛了。
好不容易,我下定決心要放棄她了,畢竟我只是個旁人,旁人終究只能過著屬於旁人的生活。所我交了一個女朋友,感覺我真的是旁人掛的,我只在乎有沒有達到她的要求,並不會很在乎對象是誰,如果這是她的希望,我想我幫她實現了。
沒過多久,我帶女朋友回來,聚餐時我媽要她全家也跟著來,說是來幫我鑑定看看,其實我很不想,但是因為可以看見她,所以我還是沒有反對。
「清清哪,妳跟我兒子都這麼久的交情了,妳應該可以看出這兩個人適不適合。」
「阿姨,妳難道不知道郎才女貌就是用來形容他們的嗎?」她笑著回答。「他眼光這麼高,活了這麼久也才看見他第一次帶女孩子回來,一定是很喜歡的啦!」
我媽聽我這麼說,笑得合不攏嘴,看見她母親來了,一直跟她說著我總算開竅了。
旁人,用途只在於陪襯。
席間,大家有說有笑的,為了表現出我這個旁人的參與感,別人笑我就跟著笑,別人說什麼,我就跟著附和,其實是挺累人的一件事,但這是旁人的工作,而我,責無旁貸。
究竟什麼時候,我才能變成正人,而不只是個旁人呢?
旁人當久了,偶爾也是會感到疲累的。
「恭喜!」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只要有特殊事件發生,她就一定會送我卡片和小禮物一份,這次我交了女朋友,當然也是特殊事件。
「這麼高興?」我收下卡片和禮物,其實心裡不希望她為這件事高興的。
「當然,國家少了一個羅漢腳,值得慶幸啊!」看著遠方,她用著幽默的口吻回答我,我第一次這麼痛恨她的幽默。
我常常帶女朋友回家,而她也漸漸地很少到我家來或見到我,但是因為兩家家長交情深厚,所以會有人自動為我捎來她最新的消息,她的現況,我一直都是知道的。
「我跟她分手了。」某天,我把她叫了出來陪我喝酒。
「怎麼會呢?我當初這麼看好你們的。」她看起來十分驚訝。
「所以我要來藉酒消愁一下。」我當下就開了一瓶威士忌,雖然我酒量不好,不過真的認清了我很愛她這個事實,是值得我喝酒慶祝的。「不過妳不准喝!」
「為什麼?」她斜視著我,口氣不悅。
「因為妳要負責送我回家。」我很喜歡賴著她的感覺,我知道,她的酒量也不好。
「你這麼…」我沒給她說完話的機會,已經開始灌酒了。
此時,她好像開始發呆了,沉醉在自己的世界裡,即便是空氣,都有參與她生命的機會,而我呢?旁人化…我不意外,既然是人,就只能做出合乎自己身份地位的事,所以我就把自己灌醉了。
沒多久,在不意外中我醉倒了,要倒下去之前注視著她的臉,我心裡想著,明天我終於恢復單身了!
真的是她送我回家的!隔天,我從媽的口中得知,心裡興奮不已,但是媽說,她看到鄭清清的眼眶紅紅的,好像剛哭過,問她說怎麼了,硬說沒事。
是不是…其實她不願意送我回來?還是她也想喝酒,但是被我給阻止了所以不高興?都沒聽她提起…以我跟她的交情…還有什麼不能說的嗎?還是其實她不說的原因是我…因為我不是那個她想傾訴的人…
終究…也還只是個旁人哪!
她不來見我,我只好一直去找她了…雖然她可能不願意,但這是我僅能看見她的方法。
我的能力不錯(並不是我自誇),因此在公司晉升的很快(由此可以證明我絕無半句虛言),每次升遷我都說要她陪我慶祝,雖然每次都有很多同事搶著為我慶祝,但我還是希望每個我值得紀念的日子,我都可以跟她一起度過,但是我跟同事們,好像跟她的小世界格格不入,我這麼做只是一再地讓自己重溫當個旁人的感覺,她的世界,我進不去;研發新產品受挫,我心裡是難受的,我也知道其實研發新的東西並不是這麼容易,不然我早就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等著收權利金了,在這樣難掩落寞的時刻,我還是想跟她一起過,因為我想讓她多多參與我的生命,看著她默默地坐在沙發上發呆,明明是待在同一個空間的,卻感到她坐著的地方,是自成一格的,我站在落地窗前,看著玻璃上她的映像,也沉默。
旁觀者清,本來旁人是最可以把所有的事情看個透徹的,但卻不包括我,我可以清楚地看見她的人,卻始終看不見她的內心深處。
羨煞旁人。
每個在她身旁的人,感覺都沒有我旁…
唉,打到這裡,先去洗澡好了,心情還真不是普通的爛…到底要什麼時候,我才能擺脫旁人的身份?
※※※
我發誓,我真的不知道他就剛好走出了浴室…我也真的不是故意要偷看他的電腦…一切都是…好奇心殺死一隻貓…喵~~
「鄭清清…妳怎麼會在這裡…」方立人一邊用毛巾擦著頭髮一邊走出浴室,腰間圍著浴巾,看來真的是沒衣服穿。
我還是面對著電腦,不敢回頭,旁門左道跟旁人應該有點關係吧?我正在想如何利用各種旁門左道離開他的視線。
突然陷入了一陣沉默,真是越沉默我的心中越感到不安…從放在電腦旁邊的鏡子,我看到他只是一直擦著頭髮沒有再說什麼,當下,我便自以為沒有人發現,自以為用著光速從椅子上跳起來準備奪門而出。
「妳偷看完我的內心之後就想這麼走掉了嗎…」
我被這句話擋在門口,手差一點就碰到門把了,還是來不及。
「清清?」
我突然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因為他這樣叫我…因為他就正站在我身後…因為我剛剛偷看完他的內心…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看的…因為你的螢幕沒關…我只是想…」我試圖解釋些什麼,只求能快快離開這裡。
「沒關係。」他淡淡地說。
我的身體僵了一下,他又繼續說下去。
「但是,妳知道嗎…方立人的事,旁觀者清…旁,觀者,清…能夠看著方立人的…就只有鄭清清。」
「旁…觀者……清?」我十分愕然地轉身過去看著他。
他走到我身後,這時候在我們之間,沒有距離,他牽起我的右手,在門板上,沒有按照筆劃順序地寫著『旁』這個字。
「從一開始,我才是個旁人,方立人…組合起來不就是個旁人?所以說,我才是旁人,而不是妳,妳一樣也活在我的世界裡,只是在這同時,我的角色已經退化成旁人了。」
我趁他不注意的時候推了他一把,然後發揮百米賽跑的精神跑離開他家。
「媽的,鄭清清妳幹麼這麼用力!」他一邊罵一邊追下樓。
「兒子…你確定要這樣出去嗎?」他母親顯然受到驚嚇,power十足的大嗓門,即使我已經出了他家,但想聽不見都困難。
「方立人,你在幹嘛,你沒穿衣服,追出來個屁啊!不要告訴我你是暴露狂!」我在心裡這麼吶喊著。
我一路跑回我的房間,但是方立人是什麼傢伙?腳長速度快,求學時代的徑賽健將!當然沒三兩下就跟來了。
「鄭清清!」拜我的房門老舊不能鎖所賜,他一腳踢開了我的房門進來。
「我的門不用錢喔!你幹嘛用踢的?你出去啦!」
我想他應該也火了吧,「妳偷看完我的內心之後還真的就這麼走掉了!」
他氣得不正眼看我,臉側一邊,他開始對我的書桌好奇起來。「這什麼?」
「不准看!!!」書桌上攤著我的日記啊!我趕忙上前救援。
他突然一個轉身抱住我。
救援失敗…沒有救援點…
「都說了…我才是旁人,妳並不是,這麼辛苦的工作,也只有我才挺得住。」他的語氣突然平穩下來。「但是我不想當個旁人。」
「你…怎麼知道…?」因為太害怕了,所以說個話都還抖著。
「需要我從第一個字開始念嗎?」他問道,隨後便自顧自地唸了起來。「羨煞旁人。旁人,指的是我…」
「你怎麼知道!?」這根本是我的日記內容…
「從今以後,我們都不再是旁人了。」他把我抱的更緊。
「他怎麼會知道那是因為他把妳的日記影印一份回去參拜!」他母親不知道什麼時後站在我房門外。
而且,我發現不只有他母親,我爸媽,還有他老爹…根本全員到齊了。
「方立人!」我氣得踹了他一腳。
不小心,圍在他腰際的浴巾就這樣滑下來了。
我一臉冏樣。
我爸則是一臉鐵青:「你打算怎麼辦?」
「娶囉!」方立人看著腳邊的浴巾也是一臉鐵青。
「我不要!」
×××
後來,我才知道,方立人真的是從很早就開始喜歡我了,儘管我也喜歡他,但我卻一直活在我只是個旁人的世界裡,其實日記的內容是他不久前來幫我換燈管時看到的,其實這也不算是日記,因為那本簿子裡也只寫了這麼一長篇。
舉凡我的作業本、圖畫、志願卡到現在的日記,可以拿到正本的就是拿到正本,不能的也會收藏影本。
那天看到他打一半的網誌,其實我很想哭,因為我從來不知道他愛我愛的這麼深,不過以我的資質,要是他來告訴我,我一定以為他在開玩笑。
原來,我們一直是身在其中的旁人。
我很喜歡他的那句「旁,觀者,清」,原來他一直都希望我可以看著他,但是我不想告訴他這些,不想讓他得意忘形。
他目前忙著跟兩家家長商討婚事中,但是看著他,我想,或許我們在一認識的時候,可能就註定不只是互為旁人了吧!
就在那天,我們都突然互相扶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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羨煞旁人。
旁人,指的是你。


Sealed (Mar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