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2010年認識與關懷身心障礙活動--創意美勞競賽
屏東縣2010年認識與關懷身心障礙活動--創意美勞競賽
一、創作主題:以認識及關懷身心障礙兒童為範圍,自由創作。
二、組別及資格:(一)一般學生組
(二)身心障礙學生組(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作品規格:畫面限四開(54× 39公分 ),平面畫作媒材不拘,直式橫式均可,請勿自行裝框或書寫繪製單位名稱及姓名。
四、獎勵:
(一)指導教師︰各類組獲第一名者,指導教師記嘉獎一次,第二、三名,指導教師核發指導獎狀,若同一指導老師指導多名學生,以獲得最高名次擇一核發獎勵。
(二)參賽學生︰獲獎學生各核發獎狀乙紙;第一名獎金壹仟元、第二名捌佰元、第三名陸佰元、佳作獎品乙份。
五、收件:各班請於11/1(一)前將優良作品送至輔導室特教組,由特教組統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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