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
老師:要努力學習.才會好棒!
學生:我不要.
老師:"努力"會讓你說話說得很好.拼圖拼得很好.畫圖畫得很好.寫字寫得很好.跑步跑得很好............
學生:我不要.
學生:我不要.
老師:???
學生:吃飯吃得很好會變成大胖豬.
編號 |
類別緊急通告 |
內容說明︰ 一、本府99年9月7日屏府教特字第0990218520號函(含計畫)諒達。 二、本年度認識與關懷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特殊小兵體驗營】已聯繫空軍439聯隊、陸軍傘訓中心並完成活動規劃,活動內容精彩多樣,可提供本縣身心障礙學生人生中不一樣的學習視野和體驗。 二、目前報名尚有餘額,開放學校特教班或資源班不限人數報名參加,惟仍需請學校評估學生狀況後始得報名參加,即日起至99年10月13日止,欲報從速。 三、報名請洽公正國中韓繼萱老師,電話︰7522097轉35。校內請洽王川銘老師7361114#27 |
一、創作主題:以認識及關懷身心障礙兒童為範圍,自由創作。
二、組別及資格:(一)一般學生組
(二)身心障礙學生組(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作品規格:畫面限四開(54× 39公分 ),平面畫作媒材不拘,直式橫式均可,請勿自行裝框或書寫繪製單位名稱及姓名。
四、獎勵:
(一)指導教師︰各類組獲第一名者,指導教師記嘉獎一次,第二、三名,指導教師核發指導獎狀,若同一指導老師指導多名學生,以獲得最高名次擇一核發獎勵。
(二)參賽學生︰獲獎學生各核發獎狀乙紙;第一名獎金壹仟元、第二名捌佰元、第三名陸佰元、佳作獎品乙份。
屏東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醫療補助審核作業規定![]()
98年5月8日修正
一、屏東縣政府為減輕低收入戶傷病患者及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自行負擔者,特依縣(市)醫療補助辦法第七條規定訂定屏東縣醫療補助審核作業規定。
二、本規定之補助對象如下:
(一)低收入戶之傷、病患者。
(二)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者。
依前項第二款規定申請補助者,以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一點五倍,且最近三個月所生第三點第一項之醫療費用累計達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以上者為限。
符合第一項第一款者,全額補助;符合屏東縣低收入戶調查及生活扶助作業要點(以下同)第八點第一款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十五萬元,第二款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十二萬元,第三款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十萬元。
符合第一項第二款條件者,補助百分之七十。但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八萬元。
三、本規定之醫療補助為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或健康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院費用。
屏東縣仁愛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啟仁班簡介
97年8月
壹、歷史沿革
一、本校於五十二年九月與屏東基督教醫院合作,正式成立小兒麻痺班,當時所招收的學生,都屬單純肢障者,白天在學校就讀,放學後住宿在基督教醫院實施復健治療,由基督教醫院負責利用交車接送上下學。
二、七十年代,由於醫藥與衛生之進步,單純肢障者銳減,本校所招收的對象擴及腦性麻痺多重障礙者,因本校校舍不足,活動空間有限,在生活與教學設施上難以符合多重障礙者之需求,於七十五年奉准將教學地點由本校移至勝利之家,學籍仍隸屬本校,並由本校教師前往施教。
三、八十一年,收容在勝利之家的院童其學籍由本校遷移至本縣和平國民小學,本校啟仁班保留一班。
四、八十五學年度,再增一班。
五、八十六學年度,縣府因應腦性麻痺學生特殊需求,特准本校設置生活輔導員一名。
六、八十七學年度,本校因多位極重度學生入學,舊有的師資及設備實難負荷,乃在本縣蘇義峰議員、啟智協進會鄭順益理事長及多位家長協助爭取,最後獲得教育局的支持,於八十七年十一月份增設一班,增加兩位老師及一位教師助理員,共六位老師及兩位教師助理員。
七、八十九學年度,本校再增一班,共有啟仁班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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