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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是很喜歡張曉風的文字,總覺得矯情。
楊牧和陳芳明的散文讀來也覺得修飾太嚴重。
前陣子經由讀凌性傑的爾雅2008日記,才知道有王盛弘的《慢慢走》。
初讀沒多大感觸,但唸著唸著,卻有意思了起來。
引人思索,我想大概是這四個字吧。
想著想著,我聯想到了我的家庭。
我該捨棄一些看似有用卻不怎麼需要的東西,
例如流連網路嗎?
雖然是小家庭,但兩個小孩都還太小,正需要父母管教、指導,
於是花很多時間在小孩身上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昨天老婆讀汪培珽的《管教啊!管教》有感而發。
確實,影響一個人起初的生命,最深的是父母。
因為影響了起初,而造就了後來待人處事的原則及判斷,也是父母。
照顧和引導孩子,是身為父母的我們責無旁貸的權利與義務。
於是嚮往自由的我,在進入家庭後不可避免的必須經常性地捨棄一些喜歡做的事,
像是打籃球、羽球,或是長時間的進入個人的閱讀世界。
有人說犧牲好大。
昨晚睡前我內心交戰了兩分鐘,
到底是我想做的事情重要?
還是我該做的事情重要?
答案不是其中之一。
我的結論是兩者皆重要。
所以我更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完我想做以及我該做的事。
有感於近一個月都沒運動,今天晚上趁小孩睡覺,抽空在寒風刺骨裡奔跑。
一個學期前的暑假幾乎每天跑七、八千公尺,開學後偶爾打球,沒跑了,
一個學期後的現在突然去跑,結果跑三千公尺便氣喘吁吁了(儘管冷天也是干擾跑步的重要因素)。
我確切明白,人會退步的,不進則退。
曾想過要不要讀博士,老婆認為我很適合走研究路線,我也這麼認為。
可是我也了解,研究需要孤獨,孤獨才能全神貫注。
如果我沒有在家庭中我自信可以辦到,
但我需要家庭,我需要愛人以及被愛,而且我畢竟也投入家庭中了。
我的理想與抱負呢?
我會做的,我喜歡,因為我想要,而那也是我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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