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5, 2007

煩惱。


我有一個煩惱。


曾經,我有一個非常要好的朋友。
我們分享生活的一切,不管是任何瑣碎的事,都毫不隱瞞。
甚至於我們的金錢,也不分彼此。
若是她有需要,我會毫不考慮的幫助她渡過難關。


她把我放的很重要。
甚至與她那時的他分開了。
我不清楚那真正的緣由,但我相信我是她的他心裡的一個芥蒂。
所以,我一直一直以為,我對她是何其的重要。


但是這一切,已經過去了。
她後來這麼說過了,對於她現在的那個他,她不想失去。
然後因為那個他,我們爭吵數次。
許許多多無法被我接受的狀況出現在我們之中。
她為了他可以放棄我們之間的友情,只為了不想失去。
只為了她認為他們所會擁有的未來。


我已經認為那不需任何解釋了。
誠如她所說,「我想和他在一起」。
是的,她雖然說了她的掙扎痛苦,但是她已做了決定。
顯然那些掙扎雖然存在卻是眨眼而逝。


於是我漸漸的發現,我不想再爭吵了。
但是,那些不願再爭吵的原因不是因為接受,
而是對於無法改變的現狀已認為不需要再浪費時間。

她說她放我自由,我想我早該放自己自由。




但是我不明白如此好聚好散的我怎會為今日之事優柔寡斷?
那個出門後從來不為家中我所設想而讓我難過的那個人,

憑什麼在走頭無路時,逼的我非伸手拉她一把?




那個她不願失去的他,至今卻不知道真相。
男人,自己的女人可以自己養嗎?
我好想這麼問。


但是我不會這麼問,我相信也明白她不願讓他知道的緣由。



可是我懷疑她真的認為這樣的倚賴和相信,在我身上不會讓我不快?
親愛的,妳難道不知道我們已經和以往不同了嗎?


我今天對妳的好,是因為我看不下去。
我沒辦法眼睜睜的看著一個人在我面前餓肚子沒飯吃,
但是妳呢?去年那個帶走財物留我獨自一人的妳,想的是什麼?
那個承諾在返家前來電的妳,又算什麼?!


我很爭扎。


老實說我現在一點都不知道在妳眼中自己算什麼東西。
所做的任何一切,或許說穿了從來就不是為了妳,只為自己的良心。
但妳呢?接受一切的妳,又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在做了這麼多之後?



只能笑自己笨,然後來這裡紀錄一切心情。




對,妳不想失去那個人,卻只是不願讓我傷心。
但是別忘了妳自己說過,
妳弟的女朋友或許也只是個交往幾年就要分手的女人罷了。


做這些,到底值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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