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流程:
休養(假扣押?) → 調解委員會和解,
可以要求賠償的部份為四:醫療支出、增加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損失 醫療費用: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驗費、復健費和後續醫療 需要健保的診所和醫院,國術館收據不可列入,屬無必要醫療行為。
每天到師大夜市總是沒吃幾樣東西肚子就飽了, 嗚~SADAKO非常想從頭吃到尾! 可惜力不從心~
昨天在師大的某師局結帳時, 老闆說見過日本的櫻花, 我以為老闆是跟他隔壁的教授在聊天,
前幾天搭免費巴士時跟司機在聊天, 車上有位乘客不耐煩的頻頻問: 「什麼時候到市公所!」!
今天SADAKO跟朋友說自己想到金門吃喜酒, 朋友表示不太懂為什麼不能去,
不太記得從什麼時候起, 我19歲時,或者念大學時,或者畢業之後, 我常跟胖胖說:「以後要當大老闆,請我吃大餐!」。
沒想到今年的中秋和SADAKO的生日剛好同一天, 更沒有想到還有兩個颱風來共襄盛舉, 讓大家可能沒機會賞月烤肉,
一:發生車禍時受傷者一定是受害者,能要求對方負擔全責?
二:發生車禍時,無照駕駛的一方必須為整起車禍負責?
已經2400人下載「車禍民事賠償表格」, 不知道該欣慰或難過, 欣慰的是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不想面對過去, 下意識逃避和過去有相關的人, 避免會使自己心情動搖的可能。
之前遇過路邊的馬爾濟斯陷入掙扎, 猶豫該往哪個方向去。
SADAKO總是記不得某位處女座的學長的生日, 只有印象對方的生日是九月N日, 前幾年我還會跟蘇大小姐和X雅說這件事,
昨天跟一個朋友猴子見面, 上次見面的時間在我在淡水醫院離職前, 不太記的上次見面的情形,
那天離開高雄前一夜, 我和隊友白白剛悠哉的湖畔某間店喝東西, 店家沒有我點的拿鐵,只能換成檸檬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