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
去年是民國99年,順應愛妳久久,很多人結婚。
今年是民國100年,順應百年好合,很多人結婚。
明年是101年,順應101次求婚的那種感動,應該也會很多人結婚。
其實真相是,我本來就到了身邊很多人丟炸彈的年紀啦。
有好事的親友們,跟我的交集也是有差別的,
有些人是從以前看到現在的,
那種感觸會特別深些。
然而婚禮上,最讓我感動的往往不是親友的祝福,
也不是牽著新娘的那個父親的手(這個也往往是感觸深點),
而是整個誓言的部分。
我願意她(他)成為我的妻子(丈夫),從今天開始相互擁有、相互扶持,
無論是好是壞、富裕或貧窮、疾病還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
直到死亡才能將我們分開。
這是最重要的部分。
一定有好事發生的,也一定會有壞事發生的,
人可能貧窮,可能疾病,
但是整個婚姻並不是繫在兩個生命的激情上,
所謂的誓約,也不該像個賭注,
而會是理所當然的生死相許。
誓言不是說給世人聽的,不是說給對方聽的,
是刻在心中讓人活出來的。
眼前的這個人,我理解妳,妳也理解我,
我們會牽著手一起走下去,
家裡人可能會越來越多,小孩越來越吵,
我們可能會越來越胖,白頭髮越來越多;
但是我們始終抱持著喜悅這樣走著,
因為我們選擇這樣走,
我們選擇了彼此陪伴支撐,這樣走下去;
我不是只是因為愛妳而選擇妳,
也因為妳愛我而選擇妳,
更因為我們確定了彼此會永遠是個伴,
所以選擇了彼此。
這是婚姻最重要也最美的地方。
給自己的一個理所當然的認定,
一輩子的認定。
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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