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4, 2009

故事之四

具有朝氣活力兼具自信事業心的女性並不多,
若本身兼具有大眾魅力更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不過有時是先培養出大眾魅力之後,
自然而然的自信心就來了。

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信焉。


我沒有歧視女性的意思,
但是兼具這些條件者,
往往比男性較為亮眼。


說了這些像是題外話,
還是來說個故事吧。


有一位前途無量的女主管,
約在半年多前與男朋友分手,
爾後並沒有太長的空窗期,
遇到了現任男朋友。

這樣介紹有些含糊,不如說清楚些。

前任的男朋友在一起四年多,
對方年紀比她小了些,但是重點是在她最需要安慰與打氣時,
是他陪在身邊的;

當然我也不是要說同情催化成愛情這麼簡單的事情,
實際上這個小男生,是我所見與他同年中非常優秀的男生。

優秀不是以才能來論定,
學生時代我們總是會遇見很多天才,
但是出社會後會明白,堅韌往往比才能更有用,
動力往往比才能更有意義,熱情往往比才能更適合生存。

總之他是很優秀的男生,
事業有成,還有個美麗有野心有才幹的主管...(?!


嗯,女主角就是他的主管。


不久之後,傳出了女主角要訂婚的消息。


這故事可能就這樣了,
分手,下一個,結婚,結束。

故事如果要像真的,就不會像故事了。

但是常常真實比故事更像故事。


節尾還沒有到,偶然間有人問了,
似乎跟上任重要的人分開後,
總是沒多久就會與他人訂下終身了,這是為何?

女主角的回答,不像個回答,
面對認識幾個月會不會太快的這個問題,
「差不多了吧,我和上一個在一起四年呢。」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會提起小男生的事呢?

時間的緊迫度真的這麼催人?

其實我想不是的,
或許,或許,結束了一段感情之後,
疲累感往往讓人省略了許多開場的試探,
走過了,經歷過了,也就夠了,
人生有限,這也並不太短。


至少我希望是這個答案。


無論如何,能夠坦然面對自己與他人是最重要的,
雖然有的時候真的很難很難。


我想起了林徽音的選擇。
有人總是願意為了選擇犧牲一切,
但他身邊的一切也許原本就沒這麼重要;
而有人總是為了身邊的其他人,
犧牲了為她的犧牲。


我其實私底下知道,
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原本就很難走到最後的,
畢竟婚姻會是兩個家族的事,
很少人有勇氣會說這是兩個人的事。


然而有的時候,有些缺憾,
其中避免的方式必須要面對真實的自我。
而不是評斷,與考量。


這次的故事只像是緩緩陳述一件既定事實,
而我只能說我希望每個人都能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



當然有可能,每個人的想要本來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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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這時候,請來首婚禮的祝福。

  • rtrt at December 4, 2009 01:59 A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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