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寫而寫。
我今天跟一個同學說,我覺得我跟教育訓練部的一個主任很像,
同學回答對阿,都是那種文學的。
我不能同意,我想主任也不能同意,我們並不特別喜好文學。
只是文學本身的確能把許多情感悲歡闡述得更撼動人心,
而我們不過是喜好這樣的感知罷了。
文學型的模子,不過剛好是所謂狂人,
洽恰好能容下的一個軀竅。
如果不能以藝術來表達自己的澎湃,
那麼我們會有一種受限感。
喜好唱歌,喜好寫文,喜好畫畫,
並非僅僅指出我們是藝術取向者,
而是不靠藝術創造,我們無法滿足。
我們都會想太多嗎?
也許我能同意。
只是我得說站在我的觀點來說,
我認為是有人想得太少。
八十二十法則阿,
這世界上百分之二十的人掌握了百分之八十的財富...
所以。。。
留下這頁空白真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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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文
Topic: creation / literature / p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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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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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1樓搶頭香
我還真是他媽的狂妄自大!